【拼音】chǔ gōng chǔ dé
【成語故事】春秋時期楚共王經(jīng)常帶著隨從騎馬到山野里去打獵,有一次他騎馬追逐幾頭野獸,眼看要追上了,但發(fā)現(xiàn)弓不知去向,隨從說要沿路回去找。楚共王說:“不必找了,楚國人丟的弓還是會讓楚國人拾到的,不會損失的。”
【典故】楚共王出獵而遺其弓,左右請求之。共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 漢·劉向《說苑·至公》楚人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 《孔子世家·好生》
【釋義】楚國人丟失弓,拾到的仍是楚國人。比喻自己的東西雖然丟了,拾到它的人并不是外人。
【用法】作賓語、分句;比喻利未外溢
【近義詞】得失相當(dāng)、一失一得
【反義詞】楚才晉用
【其它使用】
◎ 自十九年度至二十三年度五個年度中,每年總支出的百分?jǐn)?shù)里,少者百分之二十五(二十三年度),多者百分之三十七(十九年度),除一小部分屬于賠款之支付外,主要的還是對于內(nèi)債本息應(yīng)支的債務(wù)費(fèi),楚弓楚得,仍以內(nèi)國金融市場為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