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規(guī)范版2024(精選3篇)
居間合同規(guī)范版2024 篇1
甲方(委托人):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碼:
乙方(居間人):居間人姓名1、x
身份證號碼:
居間人姓名2、x
身份證號碼:
居間人姓名3、x
身份證號碼:
居間人姓名4、x
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為了發(fā)揮雙方的優(yōu)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委托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x有限公司廠區(qū)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推薦給甲方,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權。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項目與總包單位簽定分包合同,即視為全部完成居間服務委托事項。甲方未簽定分包合同,取得實質性施工權,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關的業(yè)務咨詢服務,開展對業(yè)主方和總承包方進行有效的協(xié)調,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權。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重要信息的真實可靠,最終促成甲方能夠如約進場進行實質性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居間服務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間報酬。
2.3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協(xié)助甲方做好各項項目爭取的前期系列工作。為甲方協(xié)調爭取并達成施工合同后,乙方仍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協(xié)調好與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關系。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所需要的各類資金的籌措,并做好簽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續(xù)準備。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總包單位所簽訂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四位居間人分別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于“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托人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guī)定,甲方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項目合同,并順利的按施工分包合同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內容開工后,收到工程預付款時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則無效自動終止該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服務費:
4.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造價(剔除建設單位直供材料價格,指定材料價格及指定專業(yè)分包造價)金額%(稅后)作為酬金。甲方應無條件地按照事
先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即項目簽定的合同工程量萬元的%計萬元(稅后),作為中介人的服務報酬。工程結算造價確認后,若有明顯差異,最后一期居間服務報酬支付時進行相應調整。多還少補。
4.2本合同簽字生效成立后,甲方在與業(yè)主方或總包方簽訂施工分包合同后,在第一次業(yè)主支付工程預付款同時交割50%居間服務費,計萬元;工程進行到按照合同工期一半時間即開工令簽發(fā)開始計算為第二次兌付日,兌付第二筆25%的居間服務費,計萬元;當工程完工驗收后10天內兌現最后25%的居間服務費,計萬元(按工程審結價進行調整后支付)。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額分配,可以現金或者銀行本票形式進行分別支付。居間服務費支付分流表:
五、特別約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后,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愿接受下列處治,并放棄一切抗辯權利;居間人可憑此承諾書依法凍結甲方公司的銀行帳戶及資金,采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承諾書自動轉為甲方公司欠居間人服務費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居間人服務費并按該費用總額加收每天5‰滯納金;按中介居間人服務費總額的二倍收取罰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5.2居間服務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設期間,若業(yè)主方、總包方與甲方發(fā)生實施過程中一切執(zhí)行糾紛或資金糾紛,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風險由甲方全部承擔。
5.3本合同書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其他相關義務不相抵觸,獨立執(zhí)行,不受甲方企業(yè)改制、更名或更換法人代表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次服務所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都具有同等效力。
六、保密事項
6.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xié)議所涉及的商業(yè)秘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后果。
6.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yè)秘密而做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后續(xù)居間報酬。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20__年12月30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
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7.3甲乙雙方協(xié)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本合同或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項目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事項
9.1本合同一式六份份,甲方一份,乙方每個居間人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間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居間合同規(guī)范版2024 篇2
委托人: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
第一條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____%或者(大寫)________元。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xié)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委托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籣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ǘ┮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第八條本合同未作規(guī)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間合同規(guī)范版2024 篇3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法人代表: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于,甲方于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用途為用地,使用年限為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幣(大寫):,小寫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為準。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辦妥后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人將借款匯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企業(yè)支付工資、各種社會統(tǒng)籌和償還各種債務及企業(yè)經營等,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jiān)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賬號: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xù)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向申請支付令或者請求執(zhí)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