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陶瓷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建筑陶瓷購銷合同書 篇1
甲方(購貨方):
公民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供貨方):
公民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產品明細
合同標的
合計:(大寫)人民幣:
二、質量標準:乙方所供產品與乙方之前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允許所供產品與樣品存在合理范圍色差。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乙方負責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貨,雙方點清數量,甲方指定為收貨人,聯系電話,收貨人在供貨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四、驗收標準:
1.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zhí)行,超過3%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因陶瓷材料來源于天然礦物質,燒制過程復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發(fā)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5.若有異議,需經第三方鑒定該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6.如需補貨,產生的色差等問題與乙方無關,退貨不得超過總貨數的3%。
五、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天之內,甲方支付作為預付款。
2.剩余貨款甲方必須于前結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乙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并支付給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延期違約金。
2.乙方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品牌、規(guī)格、編號、數量進行供貨。
七、其它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完全結清時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乙方簽字(章):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陶瓷購銷合同書 篇2
甲方(需 貨方):
公民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供貨方):
公民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產品明細
合同標的
合計: (大寫) 人民幣:
二、質量標準:乙方所供產品與乙方之前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允許所供產品與樣品存在合理范圍色差。
三、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乙方負責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貨,雙方點清數量,甲方指定為收貨人,聯系電話 ,收貨人在供貨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四、驗收標準:
1.產品破損率按國標3%執(zhí)行,超過3%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因陶瓷材料來源于天然礦物質,燒制過程復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發(fā)現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不得提出異議。
5.若有異議,需經第三方鑒定該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問題。
6.如需補貨,產生的色差等問題與乙方無關,退貨不得超過總貨數的3%。
五、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天之內,甲方支付 作為預付款。
2.剩余貨款甲方必須于 前結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付款,乙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并支付給乙方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延期違約金。
2.乙方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品牌、規(guī)格、編號、數量進行供貨。
七、其它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完全結清時自動失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陶瓷購銷合同書 篇3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購買乙方物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之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供料工程
1.1 本合同項下的物資用于下述工程: 。 1.2 工程地點:。 第二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型號、材質、單價及計劃數量等
第三條 貨物質量要求
3.1 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的約定:
。
3.2 貨物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yè)、地方性規(guī)范(標準)要求;無國家、行業(yè)、地方性規(guī)范(標準)的,應符合企業(yè)標準,乙方應當提交企業(yè)標準,作為合同附件。上述規(guī)范(標準)均不存在的,應滿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
3.3 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符合有關施工圖紙及設計文件要求,有關圖紙及設計文件作為合同附件。
3.4 本次交易采用樣品封存、對照樣品驗收的方式。樣品及樣品的封存包裝物由乙方免費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后退還乙方。
3.5 貨物質量還應符合乙方承諾的質量標準。乙方報送甲方的書面資料,包括投標文件或單獨的報價文件、乙方(或生產廠家)宣傳資料及乙方(或生產廠家)公開宣傳的內容,均構成其承諾。
3.6 鑒于甲方對貨物質量標準的了解程度不及乙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種質量要求或技術質量標準,應執(zhí)行最高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 (1)年 月 日 時前交付全部貨物; (2)分批交貨,具體時間由甲方提前 日通知乙方。
第五條 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 本工程施工地點。由乙方負責將貨物運至工程現場并吊卸至甲方指定的具體位置,運費及吊卸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貨物數量及質量的驗收
6.1 甲乙雙方共同對貨物(包括合同約定的附件等)數量及外觀質量進行驗收,并在乙方的發(fā)貨單上簽字確認。
數量的驗收(或復核)方法、計量規(guī)則:;
外觀質量的驗收內容及方法: 。
6.2 貨物經甲方表觀檢驗,如有質量異常現象的,經雙方核實后確屬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3 交貨時,乙方應向甲方一并提交產品技術質量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提交上述資料的,視為貨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權不予結算付款。
6.4 貨物進場后,應當進行檢測、檢驗(試驗),相關費用由方承擔;檢測、檢驗(試驗)的內容及方式為: 。檢測、檢驗(試驗)不合格的,視為貨物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5 貨物質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裝、調試、運行后才能驗證的,經驗證合格,方可視為貨物質量合格;否則,視為貨物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6.6 甲方采取抽樣驗收合格的,不能視為乙方全部貨物質量合格。 6.7 甲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退貨的,如乙方在日內不取回貨物,視為乙方放棄貨物所有權,甲方可在無需支付貨款的條件下處置該貨物,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包裝、附件
7.1 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同類或類似貨物的包裝標準,確保與其運輸、裝卸和儲存條件相適應。
關于包裝的特別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