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列傳第四
道武七王 明元六王 太武五王道武皇帝十男:宣穆劉后生明元皇帝;賀夫人生清河王紹;大王夫人生陽平王熙;王夫人生河南王曜;河間王修、長樂王處文二王母氏闕;段夫人生廣平王連、京兆王黎;皇子渾及聰母氏并闕,皆早薨,無傳。
清河王紹字受洛拔,天興六年封。性兇狠險悖,好劫剝行人,斫射犬豕,以為戲樂。有孕婦,紹剖觀其胎。道武嘗怒之,倒懸井中,垂死乃出。明元常以義方責之,由此不協(xié)。而紹母賀夫人有譴,帝將殺之。會日暮,未決。賀氏密告急于紹,紹乃與帳下及宦者數(shù)人逾宮犯禁。帝驚起,求弓刀不及,暴崩。明日,宮門至日中不開,紹稱詔召百寮于西宮端門前北面,紹從門扇間謂曰:"我有父,亦有兄,公卿欲從誰也?"王公以下皆失色,莫有對者。良久,南平公長孫嵩曰:"臣等不審登遐狀。"唯陰平公元烈哭泣而去。于是朝野兇兇,人懷異志。肥如侯賀護舉烽于安陽城北,故賀蘭部人皆往赴之。其余舊部,亦率子弟,招集故人,往往相聚。紹聞人情不安,乃出布帛班賜王公以下。
先是,明元在外,聞變乃還,潛于山中,使人夜告北新侯安同,眾皆響應(yīng)。衛(wèi)士執(zhí)送紹,于是賜紹母子死,誅帳下閹官、宮人為內(nèi)應(yīng)者十數(shù)人。其先犯乘輿者,群臣于城南都街生臠食之。紹時年十六。紹母即獻明皇后妹也,美而艷。道武如賀蘭部,見而悅之,告獻明后請納焉。后曰:"不可。此過美,不善,且已有夫。"帝密令人殺其夫而納之,生紹,終致大逆焉。
陽平王熙,天興六年封,聰達有雅操。明元練兵于東部,詔熙督十二軍校閱,甚得軍儀,賞賜隆厚。泰常六年,薨,帝哀慟不已。長子佗襲爵。
佗性忠厚,武藝無過者。后改封淮南王,鎮(zhèn)武牢,威名甚著。孝文時,位司徒,賜安車幾杖,入朝不趨。太和十二年,薨。時孝文有事太廟,始薦,聞之,廢祭,輿駕親臨哀慟,禮赗有加,謚曰靖王。
世子吐萬早卒。
子僖王顯襲祖爵,薨。
子世遵襲。孝明時,為荊州刺史。在邊境,前代以來,互相抄掠,世遵到州,不聽侵擾。其弟均時在荊州,為朝陽戍主。有南戍主妻,三月三日游戲沔水側(cè),均輒遣部曲掠取。世遵聞之,責均,遂移還本戍,吳人感荷。后頗行貨賄,散費邊儲,是以聲名有損。薨于定州刺史,謚曰康王。
吐萬弟鐘葵,早卒。
長子法壽,累遷安州刺史。法壽先令所親,微服入境,觀察風俗。下車便大行賞罰,于是境內(nèi)肅然。后于河陰遇害。
子慶智,性貪鄙。為太尉主簿,事無大小,得物然后判,或十數(shù)錢,或二十錢,得便取之,府中號為"十錢主簿。"
法壽弟法僧,位益州刺史,殺戮自任,威怒無恒。王、賈諸姓,州內(nèi)人士,法僧皆召為卒伍,無所假縱。于是合境皆反,招引外寇。后拜徐州刺史。法僧本附元叉,以驕恣,恐禍及己,將謀為逆。時領(lǐng)主書兼舍人張文伯奉使徐州,法僧謂曰:"我欲與卿去危就安,能從我否?"文伯曰:"安能棄孝義而從叛逆也!"法僧將殺之,文伯罵曰:"仆寧死見文陵松柏,不能生作背國之虜!"法僧殺之。孝昌元年,法僧殺行臺高諒,反于彭城。自稱尊號,改元天啟。大軍致討,法僧奔梁。其武官三千余人戍彭城者,法僧皆印額為奴,逼將南度。梁武帝授法僧司空,封始安郡王,尋改封宋王,甚見優(yōu)寵。又進位太尉,仍立為魏主。不行,授開府儀同三司、郢州刺史,乃征為太尉。卒于梁,謚曰襄厲王。子景隆、景仲。
景隆初封丹楊公,位廣州刺史,徙徐州,改封彭城王。丁父憂,襲封宋王,又為廣州刺史。卒。梁復(fù)以景仲為廣州刺史,封枝江縣公。侯景作亂,遣誘召之,許奉為主。景仲將應(yīng)之,為西江督護陳霸先所攻,乃縊而死。
河南王曜,天興六年封。五歲,嘗射雀于道武前,中之,帝驚嘆焉。及長,武藝絕人,與陽平王熙等并督諸軍講武,眾咸服其勇。薨。
長子提襲。驍烈有父風,改封潁川王。迎昭儀于塞北。時年十六,有夙成之量,殊域敬焉。后改封武昌,累遷統(tǒng)萬鎮(zhèn)都大將,甚見寵待。薨,謚曰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