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皇帝紀卷第八
〔四〕 據(jù)東觀記、續(xù)漢書、范書改。
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復梁父、奉高、嬴勿出今年田租〔一〕。
〔一〕 范書光武帝紀除袁紀所述三縣外,尚有博縣。
戊子,上幸長安,祀長陵。
是時醴泉出,京師百姓痼疾飲者皆愈。又有赤草生于泉側?簧涎愿事督。有司奏曰:“孝宣帝時,每有嘉瑞,輒為之改元,故有神雀、五鳳之號,所以奉答神祗,表彰德信也!碧熳泳芏患{,是以史官不得而記焉。
六月,衛(wèi)尉馮魴為司空〔一〕,賜爵關內侯。
〔一〕 馮魴時以太仆行衛(wèi)尉事。
冬十月甲申,使司空魴告禮高廟曰:“高帝與群臣約,非劉氏不得王。呂太后王諸呂,滅亡三趙〔一〕,賴神靈諸呂伏誅,國家永寧。呂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廟。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賢明,子孫賴之,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祗高廟。今上薄太后尊號為高皇后,遷呂后尊號為高后!
〔一〕 據(jù)漢書高五王傳,高祖崩,呂后征趙王如意到長安,鴆殺之。呂后七年,又幽殺趙幽王友。呂產女復鴆殺其夫趙共王恢。故稱滅亡三趙。
袁宏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于彼也。親戚而加譽者,非優(yōu)于此也。處情之地殊,故公私之心異也。圣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開公私之涂,則隱諱之義著,而親尊之道長矣。古之人以為先君〔之〕體,猶今為君之體〔一〕,推近以知遠,則先后之義均也。而況彰其大惡,以為貶黜者乎?
〔一〕 據(jù)續(xù)漢祭祀志注引袁紀補。
是歲起明堂、辟雝、靈臺。
初議靈臺位,上問議郎桓譚曰:“吾欲以讖決之,何如!”譚默然良久曰:“臣不讀讖!鄙蠁柶涔,譚復言讖之非。上大怒曰:“
桓譚非圣人無法〔一〕,將下,斬之!”譚叩頭流血,良久乃解。譚以屢不合旨,出為六安太守丞,失意,忽忽不樂,道病卒,時年七十余。
〔一〕 孝經五刑章作“非圣人者無法”注曰:“圣人制作禮樂而敢非之,是無法也!
南陽人尹敏,字幼季。才學深通,能論議,以司空據(jù)掾校圖讖。敏言于上曰:“讖書圣人所作,然其中多近語〔別〕(以)字,〔頗〕(。╊愃兹酥o〔一〕,虛實難識,恐誤后生!鄙喜蝗黄溲,敏因書之闕,因增之曰:“君無口,為漢輔!鄙献x怪之〔二〕,召敏問其故。敏曰:“臣見前人多增損圖書,是以因自著,罪無狀!鄙仙罘侵蛔,但令削去之。然以是沈滯,官止長陵令。
〔一〕 皆據(jù)東觀記及范書改。
〔二〕 “怪”原作“得”,據(jù)南監(jiān)本逕改。
敏性恬淡,不慕功名,專好圣哲之書。初與班彪相善,每相與談,常日晏不食,晝即至夜,夜即至旦。彪曰:“相與久語,為俗人所怪。然鐘子期死,伯牙破琴〔一〕;惠施沒,莊周杜門〔二〕。相遇之難也!
〔一〕 呂氏春秋孝行覽曰:“伯牙鼓琴,志在泰山,鐘子期曰:‘
巍巍乎若泰山!瘡驮诹魉,曰: ‘湯湯乎若流水!娮悠谒,伯牙絕弦破琴,不鼓也!
〔二〕 莊子送葬,遇惠施之墓,對從者言郢斫之事,嘆曰:“自夫子之死,吾無以為質矣。”事見莊子徐無鬼。
二年(丁巳、五七)
春正月辛未,初起北郊,祀后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