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職官二
后漢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以太尉代之,故常與太尉迭置,不并列。(吳漢為大司馬,封無(wú)陽(yáng)侯。)至靈帝末始置焉。
魏文帝黃初二年,復(fù)置大司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則太尉、大司馬、大將軍各自為官,位在三司上。(吳有左、右大司馬。)
晉定令,亦在三司上。(晉諸公贊曰:"義陽(yáng)王為太尉、大司馬時(shí),父孚為太宰,父子居上公,中代以來(lái),未之有也。"又汝南王亮為大司馬,正旦大會(huì),乘車入殿。又陳騫為大司馬,賜袞冕之服。)武冠,絳朝服,金章紫綬,佩山玄玉,與大將軍同。
宋時(shí)唯元嘉中用彭城王義康為之,冠玉與晉同。
至齊以為贈(zèng)。
梁時(shí)置官屬。
陳以為贈(zèng)。
后魏、北齊與大將軍為二大,位居三師之下,三公之上。
后周以為夏官,謂之大司馬卿。(掌邦政,以建邦國(guó)之九法,佐皇帝,平邦國(guó),大祭祀掌其宿衛(wèi),廟社則奉羊牲。)自隋而無(wú)。
總敘三師三公以下官屬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歷代多有之。)一太、(殷建官有六太,其一曰太宰。自周以后,亦常有之。馀五太則無(wú)。)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歷代有之。)二大、(大司馬、大將軍,歷代亦有之。)諸位從公(諸將軍及光祿大夫開府者,歷代亦時(shí)有之。)官屬等。(歷代有置有省,亦多同說(shuō),所以不更各具本府,但依時(shí)代都言之。其大將軍,自具本篇。)
漢有三師,而不見官屬。以丞相為公,置司直、長(zhǎng)史。后改丞相為司徒,則曰司徒司直、長(zhǎng)史。(具宰相篇。)其太尉后改為大司馬。綏和初,始置長(zhǎng)史一人,掾?qū)俣娜,御屬一人,令史二十四人。改御史大夫(yàn)榇笏究,置長(zhǎng)史,如中丞。(具御史大夫篇。)
后漢初,唯置太傅,有長(zhǎng)史一人,掾?qū)偈,御屬一人?不知何曹。)后置太師,董卓嘗居之,蓋自為也,而不見官屬。太尉屬官有長(zhǎng)史一人,署諸曹事。(盧植禮注曰:"如周小宰。")掾史屬二十四人、(分主二千石長(zhǎng)吏遷除、民戶、祠祀、農(nóng)桑、奏議、辭訟、郵驛、轉(zhuǎn)運(yùn)、盜賊、罪法、兵、貨幣、鹽鐵、倉(cāng)穀等事。)黃閤主簿、(省錄眾事,掌閤下威儀。)記室令史、(掌上章奏報(bào)。后漢末,陳琳、阮瑀皆為曹公記室,軍國(guó)書檄皆所作。)御屬。(掌為公卿閤下威儀。)司徒屬官有長(zhǎng)史一人,掾?qū)偃蝗,令史及御屬三十六人?正曰掾,副曰史。陳寵辟司徒鮑昱府。是時(shí)三府掾?qū)賹I薪挥危圆豢嫌H事為高。寵獨(dú)勤心物務(wù),轉(zhuǎn)為辭曹,專掌天下獄訟。時(shí)司徒辭訟,久者數(shù)十年,事類溷錯(cuò),易為輕重。寵為昱撰辭訟比七卷,決事科條,皆以事相從。昱奏上之,其后公府奉以為法。)司空屬官:長(zhǎng)史一人,掾?qū)俣湃,令史及御屬三十二人?正曰掾,副曰屬。漢書注云:公府掾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皆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后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其大司馬屬官并同前漢。
魏置太傅、太保,而不見官屬。太尉、司徒、司空有長(zhǎng)史、司馬、從事中郎、正行參軍。大司馬亦有正行參軍也。
晉有太宰、太傅、太保。唯楊駿為太傅,增祭酒為四人,掾?qū)俣耍転樽笥乙病?楊駿輔政,引潘岳為太傅主簿。初,譙人公孫宏客於河陽(yáng),岳待之甚厚。及駿誅,宏為楚王瑋長(zhǎng)史,凡駿綱紀(jì)皆從坐,同署主簿已被戮。宏言於瑋,謂岳為假吏,故得免。)太宰、太保官屬不見。太尉、司徒、司空并有長(zhǎng)史、司馬。太尉雖不加兵者,吏屬皆絳服。泰始三年,又置太尉軍參軍六人,騎司馬五人,官騎十人。而司徒加置左長(zhǎng)史,掌差次九品,銓衡人倫,冠綬與丞相長(zhǎng)史同。主簿、左右東西曹掾各一人,若有所循行者,增置掾?qū)偈恕?武帝時(shí),司徒奏州郡農(nóng)桑未有賞罰之制,宜遣掾?qū)傺。詔遂使司徒督察州郡播殖。若有所循者,增掾?qū)偈恕S譁貚?qǐng)司徒置田曹掾,州一人,勸課農(nóng)桑。)初,王渾(字玄沖)遷司徒,仍加兵。渾以司徒文官,主吏不持兵,持兵乃吏屬絳衣,自以非是舊典,皆令皂服,論者美其謙而識(shí)禮。司空府加置導(dǎo)橋掾一人,馀略同后漢。咸寧初,詔以前太尉府為大司馬府,增置祭酒二人,帳下司馬、官騎、大車、鼓吹,左右光祿、光祿三大夫。開府者皆為位從公,品秩、俸賜、儀制與諸公同。加兵者增置司馬一人,從事中郎二人,(劉琨為司空,以盧諶為從事中郎。)主簿、記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兵、鎧、士曹,營(yíng)軍、刺奸、帳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以下、令史以上皆絳服。)司馬給吏卒如長(zhǎng)史,從事中郎給侍二人,主簿、記室督各給侍一人。其馀臨時(shí)增崇者,則褒加各因其時(shí)為節(jié)文,不為定制。(其祭酒掾?qū),白蓋小車七乘,軺車施耳后戶、皂輪犢車各一乘。自祭酒以下、令史以上皆皂零辟朝服。)其為持節(jié)都督者,增參軍為六人,其馀如常加兵公制。(孫楚字子荊,為佐著作郎,參石苞驃騎軍事。楚既負(fù)其才氣,頗侮易苞。初至,揖曰:"天子命我參卿軍事。"初,參軍不敬府主,楚既輕苞,遂制施敬,自楚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