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jì)一百七十五 起柔兆執(zhí)徐八月,盡屠維協(xié)洽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二月,戊午,以賈似道為兩淮安撫大使。
壬戌,筑思州三隘。
乙丑,左正言戴慶炣言:“數(shù)十年來,諸處戎帥,專肆貪婪,逼令軍人營運。愿申警戎帥,嚴(yán)與禁戢軍債!睆闹。
己巳,帝曰:“溪蠻為敵所有,欲窺伺邕、宜,可不預(yù)備?”程元鳳曰“去秋已聞此言,屢令徐敏子嚴(yán)為防拓,又行不邕、宜,守險要以備不虞。”
癸酉,賈似道奏渦口筑城。
丁丑,布衣余一飛、高杞陳襄陽備御策,命京湖宣撫使趙葵行之。
三月,癸巳,帝曰:“聞近畿頗有剽竊,所當(dāng)禁緝。”程元鳳曰:“此帥憲責(zé)也。”
己酉,詔曰:“朕聞?wù)皆A理,則民安其業(yè);告訐易俗,則禮義興行。近有司受詞,多是并緣為奸,延及無辜,攤賴緡錢,動以五計。是可忍也,孰不可忍!其耳目所接者,已悉蠲放,馀令御史臺覺察以聞!
夏,四月,庚申,朝獻景靈宮。
丙寅,以并侑高宗,奏告天地、宗廟、社稷。
丁卯,高達以白河戰(zhàn)功,進右武大夫、遙郡防御使,王登進官一等,直秘閣。
壬申,帝曰:“李遇龍奏楊禮舍苦竹隘而守吉平,北兵有占筑苦竹之謀,宜諭蒲擇之急為進守計。”程元鳳曰:“向來段元鑒克復(fù)此隘,極為不易,楊禮不應(yīng)輕棄。令擇之急作措置,毋為敵所據(jù)!
蒙古兵攻苦竹隘,詔京湖調(diào)兵應(yīng)援。
閏四月,己丑,程元鳳等上《中興四朝志傳》、《皇帝玉牒》、《日歷》,元鳳等各進官二等。
壬辰,李遇龍奏蒙古兵窺劍門,將筑堡塞,蒲擇之以朱禩孫監(jiān)諸司軍,自以制司兵繼之。
乙未,以謝奕昌為少保、保寧軍節(jié)度使、充萬壽觀使。
戊戌,程元鳳等上進編修《吏部七司條法》。
己亥,帝曰:“趙葵行邊,如郢之增浚城壕,運糧于襄,有三年之積,措置可謂合宜!庇衷唬骸翱嘁颜{(diào)援蜀兵三千。”程元鳳言:“昨令調(diào)遣五千,今恐未足用!钡墼唬骸耙蚜钤稣{(diào)矣!比勺,趙葵乞增兵十萬,分布淮、蜀、沿江、京湖,程元鳳請從之。
五月,壬午,錄行在建康系囚,杖以下釋之。
詔:“夏貴城筑荊山,克期集事,升正任刺史!
六月,蒲擇之師還。甲午,帝曰:“西蜀尚未能取,失此機會。然劍門之賞,不可不從厚,庶可激勸。”尋詔:“擇之進官二等,馀升轉(zhuǎn)有差!
丁酉,同簽書樞密院事馬天驥罷。
癸卯,出封樁庫十八界楮幣二十萬貫賑都民,三衙諸軍亦如之。
是月,蒙古主謁太祖行宮,祭旗鼓。
蒙古烏蘭哈達以云南平,請依漢故事,以西南夷悉為郡縣;從之。加烏蘭哈達大元帥,還鎮(zhèn)大理。
秋,七月,乙卯,錄中外系囚。
己未,太白晝見。詔蠲諸路州縣民戶逋欠官賦。
乙丑,詔:“諸路閫帥司招填軍額,申嚴(yán)占借之禁。”
庚午,帝謂輔臣曰:“昨日經(jīng)筵有以邊臣久任為言者,朕諭之曰:‘李漢超守關(guān)南十七年,郭進守山西二十年,官皆止于觀察使。久任邊臣,乃祖宗馭將帥、服中外之法也!背淘P對曰:“誠宜率由舊章。”
八月,庚子,帝曰:“近有郁攸為災(zāi),延燎頗多,居民殊可念!背淘P言:“不能早救于微,及既熾,自難撲滅!钡墼唬骸芭R安府所奏兩城民屋須遠(yuǎn)二丈,此說可行!
以張磻為參知政事,丁大全同知樞密院事兼權(quán)參知政事。
庚戌,申嚴(yán)諸路州縣稽留敕書、奉行不謹(jǐn)及遞兵違慢之弊。
九月,壬子朔,以久雨,出封樁庫十八界楮幣二十萬賑都民,三衙諸軍亦如之。
詔:“今后臺臣遷它職而輒出關(guān)者,準(zhǔn)違制論。著為令!
辛酉,大饗于明堂,大赦。
蒙古烏蘭哈達遣使招安南降,安南人囚其使,遂議征之。播州邊境告警。
甲戌,帝曰:“播州乞兵,想事勢頗急,當(dāng)令夾擊。”程元鳳曰:“已令朱禩孫襲其后,呂文德遏其前,即圣訓(xùn)所謂夾擊也。”時朝議徒托空言,幸蒙古兵未入境耳。
戊寅,以史嵩之薨,輟視朝。嵩之為相,雖飾詐要譽,而肺肝如見,不為公論所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