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jì)一百三十九 起閼逢涒灘十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癸酉,洪適等言:“近有湖南漕臣任詔,均州守臣戴之邪,皆自請討賊。臣等不識之邵,陛下尚省記其人否?”帝曰:“其人亦誕妄,今不須留在極邊,可召赴行在,別與差遣!
甲戌,金主還都。
金,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甲申,臣僚言:“私鹽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亭戶煎鹽入官,官不以時給直,往往寄居,為之干請而后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煎煉之初,必須假貸于人,而監(jiān)司類多乘時放債,以要其倍償之息,及就場給直,往往先已克除其半,而錢入于亭戶之手者無幾,二也。鹽司及諸場人吏,類多積私鹽以規(guī)厚利,亭戶非不畏法,以有猾胥為之表里,互相蒙庇,三也。請申嚴(yán)禁戢。”從之。
戊子,劉蘊(yùn)古伏誅。
蘊(yùn)古之始降也,辨舌泉涌,廷臣多奇之。吳山有伍員祠,蘊(yùn)古妄謂祈禱有驗(yàn),新易扁額,刻其官位姓名于旁。市人莫測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獨(dú)曰:“是不難曉。他人之歸正者,僥幸富貴而已,蘊(yùn)古則真細(xì)作也。夫諜來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后至者知其已至耳。”至是遣仆北歸,有告者,搜其書,皆刺朝廷陰事也。乃誅之。
乙未,金主冬獵,旋還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來賀會慶節(jié),以后每歲如之。
乙巳,淮北紅巾賊逾淮劫掠,立賞格討捕之。已而知楚州胡則,遣巡尉擊殺其首盧榮。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謂宰臣曰:“朕在位日淺,未能遍識臣下賢否。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賢之意?”
己未,詔:“后省抽上書可采者,撮其樞要,斷章取義,立為篇目,繕寫進(jìn)呈,以牙牌一面,鐫吏、戶、禮、兵、刑、工、贓吏字,疏事目于下方!钡墼唬骸半抟蚜钪圃鞌(shù)副,記朝廷事。省部亦當(dāng)依此以備遺忘!
癸亥,金立諸路通檢地土等第稅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權(quán)制,至是詔有司刪定,謂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嘗再閱,卿等勿懷疑懼。朕于大臣,豈有不相信者!但軍國事不敢輕易,恐或有誤也!辈妓_忠義對曰:“臣等豈敢竊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陛下留神萬幾,天下之福也!
辛未,遣龍大淵撫諭兩淮,措置屯田,督捕盜賊。
十二月,戊寅,以洪適為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樞密使,汪澈為樞密使。
庚寅,以葉容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近習(xí)梁俊彥,請稅江、淮沙田、蘆場,可助軍餉,帝以問容。容對曰:“蘆場臣未之詳。沙田者,乃江濱出沒之地,水激于東則沙漲于西,水激于西則沙復(fù)漲于東,其田未可以為常也。辛巳兵興,兩淮之田租并復(fù),至今未征,況沙田乎!”帝大悟,即罷之。容退至中書,召俊彥,切責(zé)之曰:“汝言利求進(jìn),萬一淮民怨咨,為國生事,雖斬汝萬段,豈足塞責(zé)!”俊彥惶恐,免冠謝,始釋之。
起居郎、權(quán)中書舍人蔣芾奏曰:“中書政本之地,舍人之職,不特掌行詞命而已,故事,亦許繳駁。臣雖暫時兼攝,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職事。倘政令之有過舉,除授之有失當(dāng),不免時犯天聽,尚賴陛下容納!钡墼唬骸罢淙绱耍惶卣屡c除授之間,雖人主有過失,亦何論奏!
是歲,遣方滋等賀金主正旦。金亦遣烏庫哩忠弼來賀正旦。以后,歲如之。
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
春,正月,丙辰,宰執(zhí)進(jìn)呈升差人數(shù),帝曰:“須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墾田給還復(fù)業(yè)之民。
壬戌,建康都統(tǒng)劉源,繳納到逃亡事故橫行拱衛(wèi)大夫至副尉、軍兵、將校、都虞候等付身二萬有馀,帝以問宰執(zhí),洪適等言:“果有此數(shù),見今委都司毀抹!钡墼唬骸按耸律醪豢傻谩!庇谑窃t武略大夫、忠州團(tuán)練使劉源,特轉(zhuǎn)武顯大夫、高州防御使。
甲子,汪應(yīng)辰請優(yōu)恤利州路運(yùn)糧百姓,漕臣亦具奏,請運(yùn)糧二石,人支錢引三道,計(jì)合降度牒八十馀道。帝曰:“中間亦曾免一處!焙檫m等言:“成、和等四州,已嘗免夏、秋二稅一年,京西路諸州,亦免二稅一半。”帝曰:“利路運(yùn)糧,每石與二千,可紐計(jì)度牒支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