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有關問題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中央組織部和人事部《關于印發(fā)<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廳〔2006〕146號)、《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國稅發(fā)〔2005〕118號)的要求,現將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 (一)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定于2007年1月22至24日組織公務員招錄面試工作,面試之前不再組織稅收專業(yè)科目考試。 (二)參加面試的人員須達到人事部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行政能力不低于50分,總分不低于95分),并根據職位錄用計劃和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個別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考生人數少于應有面試人數,達不到1:3要求的,在我省國稅系統(tǒng)其他相近職位合格人員中調劑產生。 1.調劑原則: ①廣東省國稅局待調劑專業(yè)分為經濟、計算機、中文、外語4類,同類專業(yè)之間才可相互調劑。經濟類專業(yè)包括財政、稅收、會計、審計、金融、工商管理、經濟管理、國際經貿等;計算機類專業(yè)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網絡、網絡安全、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等專業(yè);中文類專業(yè)包括中文、新聞、行政管理等;外語類專業(yè)包括英語、日語、法語等。 ②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擬調劑職位要求,職位要求以《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待調劑職位表》(附件2)為準。 2.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但未能進入面試的考生,詳見《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面試入圍成績表》(附件1),可按上款原則選擇調劑職位,并于2007年1月14日中午12點前將調劑意愿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郵箱:)。調劑表格式參照《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調劑申請表》(附件3)。 招考部門將參照考生調劑志愿,根據調劑職位的要求、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低,分職位進行綜合調劑。 (三)面試之前,用人單位將對擬進入面試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確認其面試意愿。如有考生報考資料不屬實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分職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往下遞補。 最后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及面試具體安排于2007年1月中旬在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網站公布(今后請考生注意及時查詢有關信息)。 (四)面試其它事項 1.面試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統(tǒng)一組織,在廣州、深圳、佛山、東莞4個面試點設立10個考場。 2.面試安排和面試地點: (1)報考廣州、汕頭、江門、茂名市國稅局的考生,在廣州市國稅局面試,分3個考場。地址:廣州市珠江新城華夏路3號,聯系電話:020-38002122。 (2)報考深圳、珠海、韶關、揭陽市國稅局的考生,在深圳市國稅局面試,分3個考場。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沙嘴路38號,聯系電話:0755-83878923。 (3)報考佛山、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市國稅局的考生,在佛山市國稅局面試,分2個考場。地址:佛山市人民西路20號,聯系電話:0757-82963875。 (4)報考東莞、陽江、湛江、肇慶、清遠、潮州、云浮市國家稅務局的考生,在東莞市國稅局面試,分2個考場。地址:東莞市莞龍路下橋路段國稅大樓,聯系電話:0769-22630116。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 面試考官組由7人組成,采取百分制計分,以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 4.綜合成績: 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原則確定考生最后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按照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初步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和擬錄用人員體檢情況將在當天或第二天以電話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項: (1)考生面試報到時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公共科目準考證主證、一寸彩色證件照4張、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考生報名登記表,報考職位有生源地要求的應提供戶口本原件,缺少上述證件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 (2)對于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考生,一經發(fā)現,即取消面試資格;對于缺乏誠信度,提供虛假資料的考生,取消錄用資格,已經錄用的予以辭退。 (3)面試只進行一次,請各考生準時參加。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及錄用資格。 (4)面試人員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二、體檢 (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法〔2005〕1號)和《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國稅發(fā)〔2005〕118號)文件要求組織體檢。體檢在面試點當地三級甲等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負責。 (二)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取消其錄用資格,已經錄用的予以辭退。 (三)如報考人員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進行遞補。 三、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由招考部門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察對象的考察結果?疾鞎r間為2007年3月。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在人事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期限為7天(不含節(jié)假日),舉報者須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否則不予受理。公示時間為2007年4月。 五、備案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應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備案。備案時間為2007年4月。 六、錄用 人事部對擬錄用人員辦理完審批手續(xù)后,用人單位將與考生簽訂三方協議(各用人單位、學校、學生)或辦理調動手續(xù)。錄用工作于2007年5月底前完成。 七、其它 (一)新錄用人員需在協議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報到時須提供材料:①新錄用高校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英語及專業(yè)資格證書、報到證、戶口遷移證、黨團關系介紹信、照片。②社會在職人員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戶口本、調任函、原工作單位介紹信、工作鑒定、工資轉調證明、黨團關系介紹信、婚育證明、照片。 (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發(fā)給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并根據確定的職務和級別確定其工資;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培訓。 (三)嚴格招錄工作紀律,對采取欺騙手段弄虛作假取得錄用資格的,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即取消錄用資格,已錄用的堅決予以辭退。 (四)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正性,將最大限度的實行政務公開,并通過媒體接受群眾監(jiān)督。如對以上招錄工作內容有疑問或有情況需要反映者,可以書面、傳真或來電形式與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聯系。通訊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9號,郵政編碼:510623,聯系電話:020—38352219,傳真電話:020—38352204。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附件: 1.《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面試入圍成績表》 2.《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待調劑職位表》 3.《廣東省國稅系統(tǒng)2007年招錄公務員調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