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講中,需要掌握以下基本內容:
1、信托法
(1) 信托與信托法概念
(2) 信托的設立
(3) 信托財產
(4) 信托當事人
2、信托投資公司
(1) 信托投資公司的設立
(2) 信托投資公司的經(jīng)營范圍
(3) 信托投資公司的經(jīng)營規(guī)則
3、證券投資基金管理
(1) 投資基金概念
(2)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內容講解
(一)信托法
1、信托與信托法概述
(1)信托概念
信托是一種經(jīng)濟行為,也是一種法律關系。
信托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財。
信托特征:a.信托是以信任為基礎;
b.信托以實現(xiàn)受益人的利益為目的;
c.信托種,委托人將其財產委托給受托人使用;
d.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
信托與代理、行紀不同。
(2)信托的種類
按信托財產性質:金錢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金錢債權信托。
按受益人性質: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按信托目的:擔保信托、管理信托、處分信托。
按信托設立依據(jù):任意信托、法定信托、鑒定信托、強制信托。
按受托人性質:個人信托、法人信托、個人和法人通用信托。
(3)信托法概述
2、信托的設立
(1)信托設立的條件
a.信托目的合法
b.信托財產確定、合法
c.信托文件要式(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d.信托財產依法登記
(2)無效信托
信托設立缺少法定要件時,自始就沒有法定約束力。
信托無效情形:
a.信托目的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b.信托財產不能確定
c.委托人億非法財產或者依法不得設立信托的財產設立信托
d.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托
e.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不能確定
f.信托財產未依法辦理信托登記
g.其他情形
3、信托財產
(1)信托財產的概念和范圍
理解概念
信托財產范圍: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動產、不動產、債權。
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設立信托,限制流通的財產,經(jīng)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設立信托。
(2)信托財產的獨立性
信托財產獨立于受托人自己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