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最近委托中介機構出售自己的一套住房,該房為單位房改時分得,問:該人是否應該納稅?要納的話應納什么稅,交多少?個人出售二手房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
答:個人出售二手房,一般應繳納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契稅等,該人是否應該納稅,應根據稅法的有關規(guī)定及他的具體情況確定。稅法的具體規(guī)定及優(yōu)惠政策如下:
一、營業(yè)稅
(一)個人購買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應按銷售價格減去原價后的差額計征營業(yè)稅,稅率5%。
(二)對個人購買并居住超過1年的普通住宅(不包括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銷售收入免征營業(yè)稅。
二、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其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的銷售收入,減去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以及稅法規(guī)定的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按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確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
(二)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另外,為鼓勵個人換購房屋,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現有住房出售后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免稅。對于個人出售現有住房前已購買另一套住房的,其出售現住房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已購另一住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