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部審計師認識到有時即使有關方同意采取相關糾正措施,但不會真正落實。因此,在確認業(yè)務中,內部審計師應該:
a:確定必要的后續(xù)追蹤工作的程度b:鑒于管理層所負的最終責任,由管理層決定何時采取后續(xù)追蹤
c:只有在管理層要求內部審計師的幫助時方可開展后續(xù)追蹤工作d:編制后續(xù)追蹤報告,將所有的審計發(fā)現和建議以及它們對經營業(yè)務的重要性記錄在案
2.審計標準規(guī)定:“報告可以包括可能采取的改進措施的建議……”如果審計師在審計報告中省略了建議,其正當的理由可能是:
1、可能沒有了解到報告中提出的審計發(fā)現的真正原因;
2、由于審計預算的壓力沒有足夠時間形成審計建議
3、讓管理當局解決自己的問題可以避免對抗
4、可能會因被理解為進行生產經營決策而喪失獨立性
a:僅有1b:僅有2和3
c:僅有1、2和3d:1、2、3和4
3.內部審計師因其審計范圍經常包括本機構各個領域而居于獨一無二的地位,這也決定了每個審計師都不可能在可能審計到的所有領域具備充分的勝任能力。下列陳述中哪項屬于《標準》對每位內部審計師勝任能力的要求?
a:了解稅務及與本公司經營有關的法律b:熟悉會計原則
c:理解管理原則d:精通計算機系統(tǒng)和數據庫
4.以下哪一項不會損害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
a:安裝控制制度b:在執(zhí)行之前審查控制制度
c:起草控制制度的程序d:設計控制制度
5.在考慮是否將人事部或銷售部列入審計日程安排時,以下各項最不重要的是:
a:其中一個部門的潛在損失遠遠小于另一個部門;b:其中一個部門的經營發(fā)生重大變動;
c:一位精通其中一個領域知識的內部審計師最近加入內部審計部門;d:其中一個部門比另一個有更多取得經營收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