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分值與考點分布
2006年司法考試,刑事訴訟法部分考了63分,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yè)道德考了14分,共計77分。在刑事訴訟法方面,主要是放在試卷二中考查,其中單項選擇題考了18道題共計18分,多項選擇題考了14道題共計28分,不定項選擇題考了2道題共計4分,在試卷四案例分析中考了1道題計13分(本題共26分,其中刑事法部分大概占一半分值)。由于今年司法文書沒有考查,并且試卷四案例分析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結(jié)合起來考,所以在考試分值上比2005年的75分略有下降,回歸到2004年的水平(2004年刑事訴訟法考了62分)。
那么,今年刑事訴訟法的63分主要考查了哪些主要知識點呢?與2005年司法考試相比,可以歸納如下:
章節(jié) 2006年考試情況2005年考試情況
共計分數(shù) 考查要點 共計分數(shù) 考查要點基本原則
3
未成年人不公開審理(1分);未成年被告人偵查階段的權(quán)利(2分);
1分
刑訴法第15條。(1分)
管轄
4
指定管轄的級別(1分);指定管轄的程序(1分);犯罪地管轄標準(2分);
1分
軍事法院的管轄。(1分)
回避
1
回避決定的主體(1分)
1分
偵查人員的回避(1分)
強制措施
5
逮捕措施的變更(1分);監(jiān)視居住會見的批準(1分);對外國人逮捕的決定主體(1);審查批捕的對象(2分);
2分
司法拘留、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差異與共同點(1分);
強制措施的變更(1分);
辯護與代理制度
4
辯護人的范圍(1分);辯護律師的保密職責(1分);辯護人在審查起訴階段的權(quán)利(2分);
3分
辯護人與代理人的區(qū)別。(1分)偵查階段律師所享有的訴訟權(quán)利(2分)
證據(jù)制度
13
非法證據(jù)排除(13分)
13分
直接證據(jù)與間接證據(jù)的區(qū)別(1分);非法證據(jù)的排除規(guī)則(2分);書證的特證(2分);鑒定人的資格(2分);法定證據(jù)的種類(2分);詢問證人的法律程序(2分);證明責任的分擔(2分)
附帶民訴
2
附帶民訴的范圍(2分);
1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律程序(1分);
立案與偵查程序
6
控告、報案與舉報的區(qū)別(1分);鑒定機構(gòu)的設(shè)置(1分);扣押查封凍結(jié)措施(1分);偵查羈押期限的延長(1分));檢查的強制性(2分);
1分
公安機關(guān)的立案問題(1分)
審查起訴程序
6
退回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1分);退回公安補充偵查的次數(shù)(1分);被害人對不起訴決定的救濟(1分);絕對不起訴(1分)
2分
酌定不起訴的條件(2分);
審判概述與一審程序
12
被害人的訴訟權(quán)利(1分);補充偵查延期審理(1分);合議庭評議筆錄(2分);擾亂法庭秩序的處理(2分);簡易程序公訴人不出庭(2分);人民陪審員的適用(2分);終止審理的情形(2分)
11分
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的審查處理(1分);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中的撤訴(1分);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1分);不公開審理案件的范圍(2分);人民陪審員的任職條件(2分);適用普通程序?qū)徖?#8220;被告人認罪案件”的適用條件(2分);自訴的調(diào)解、撤訴與反訴(2分)
二審程序
5
申請檢察院抗訴的主體(1分);應(yīng)當發(fā)回重審的情形(2分);二審的審理方式和原則(2分)
3分
上訴的形式與途徑(1分);獨立上訴權(quán)的主體(2分);
再審程序
2
再審的啟動主體(2分);
3分
開庭審理的再審案件(2分)
死刑復(fù)核程序
0
1分
高級法院核準死緩案件的要求(1分)
執(zhí)行程序
0
4分
死緩執(zhí)行的變更(1分);執(zhí)行機關(guān)的執(zhí)行范圍(1分)
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條件(1分);
涉外刑事訴訟程序
1
外國人犯罪的逮捕問題(1分)
可見,在2006年司法考試中,刑事訴訟法中的強制措施、立案與偵查程序、審查起訴程序、一審程序和二審程序這幾個章節(jié)考查的比重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