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我們簽證的過程中,我老公一進去就向簽證官說明我們是夫妻一起申請的這一點十分重要,另外我們還準備了一個夫妻聲明(couple statement)放在所有材料的最上面。我提醒一起簽證的夫妻一定要在第一個人進去的時候首先向簽證官表明這一點,否則,如果第二個人緊接著被叫到另一間面談室的話,事情就麻煩了,而且,不要指望在見到簽證官之前會有人幫你說明或安排什么。本來我們以為會被一起面試的,因為看到使館的網(wǎng)站上說夫妻攜簽可以一起來,我們覺得夫妻一起簽也應(yīng)該差不多吧,而且預(yù)約的時候就說明了我們的情況,提供了兩個人的護照號碼。可是簽證那天交材料的時候卻被告知不可能一起面談,而且接待處的人還說“一個先來一個后來還有可能,兩個人一起簽?……”,我當時真的很受打擊,好在最后我們通過了,事實證明接待處的人才是井底之蛙。
另外,我想告訴所有要去簽證的人,簽證并沒有那么可怕。簽證官其實是挺通情達理的,雖然我碰到的那位據(jù)說還是一位比較嚴格的,但只要你的材料準備得很充分并且有說服力,畢竟你是去花錢的。我那天遇到的翻譯也很好,是個瘦瘦小小得mm,她總是沖我微笑,我真的很感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