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防范和治理火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法家和史家,則一向十分看重。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并使齊國富強起來,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中第一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為關系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
春秋晚期儒家的創(chuàng)始人孔子,是我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門人所撰的《左傳》,記載了火災23次,數(shù)量之多,居所記各類災害的前列,開了國史記載火災的先河。尤其難得的是對宋國、鄭國和魯國防范和治理火災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詳加記述,并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這此,都反應了儒家對防范和治理火災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