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配運租賃合同(通用3篇)
船舶配運租賃合同 篇1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zhí)行《企業(yè)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yī)藥費、春節(jié)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guī)費、業(yè)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
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jiān)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年月日止為期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
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未按本規(guī)定配備船員發(fā)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guī)定的條款執(zhí)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xù)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船舶配運租賃合同 篇2
使用單位: 簡稱甲方
船舶單位: 簡稱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 船 馬力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fā)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如繼續(xù)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xié)商,否則按合同規(guī)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份按日計收。
7.燃潤料由 方負責,但 需協(xié)助,其費用由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zhí)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處 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zhí)行。
1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fā)生后按照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方可執(zhí)行。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帳號: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帳號:
鑒證機關:
負責人:
年 月 日
船舶配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船舶租賃,經雙方同意訂立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號機漁船船舶檢查簿號碼一艘出租與乙方為捕魚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約承租。
第二條本租賃期間議定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jié)M_______年間為限。
前項期間于甲方可隨時伸縮。
第三條租金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整,乙方應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數提繳清楚,不得有遲延短欠現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時,應出立收據與乙方收存,其收據應貼印花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甲方于租約訂立同時,將第一條所載租賃標的物的漁船及船舶機器備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碼頭現場交付乙方,而乙方驗收清楚。
第五條租賃標的船舶應繳一切有關稅捐由甲方負責,與營業(yè)有關稅捐盡歸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關于船長或其他船員的雇傭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賃物,并應以租賃物的性質而使用。
第八條租賃標的船舶的修繕,除船舶機器的曲軸氣筒汽筒蓋活塞部分,由甲方負擔外,其余機器的損壞損失的修理由乙方負擔。
前項修繕若屬甲方部分時,乙方應即通知甲方鑒定后,始得進行,其進行期間不拘長短,屬于何方的負擔不得主張減少租金。
第九條乙方對于租賃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設改造時,應經甲方同意始得為之,不得擅自進行,否則造成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如經甲方同意所增設改造部分于協(xié)議終止時,全部歸屬甲方所有,乙方決不向甲方請求任何補償。
第十條租賃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傭人的重大過失,或故意毀損或失火焚燒滅失或沉沒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天災地變或事變戰(zhàn)爭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條乙方對于租賃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條的規(guī)定使用外,并應遵守政府法規(guī),絕不得用于走私資匪等不法行為或未經甲方的同意而讓第三人使用或轉租讓與等情況。
乙方違反前項約定時,除甲方可隨時解除協(xié)議外,乙方應負完全責任,如有損害時亦應負其賠償。
第十二條租賃期間存續(xù)中如甲方將租賃物的船舶所有權轉移與第三人時,應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應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點將租賃物交還甲方。
第十三條本租約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的船舶及機器修復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內交還甲方。
第十四條租賃船舶的機器備品另作目錄交與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時于乙方負補充之責。
第十五條本協(xié)議未訂明事項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規(guī)定或其他有關法規(guī)辦理。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