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演講稿(通用3篇)
消費者權益保護演講稿 篇1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早晨好!這周__是__月__日,提起315,大家一定不陌生,315是消費者權益日。1983年,為了更好地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國消協(xié)于1987年9月被國際消費者聯(lián)盟組織接受為正式成員,從這一年開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都會聯(lián)合各有關部門共同舉辦大規(guī)模的宣傳活動,運用各種方式介紹消費知識和有關法律常識,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喚醒、提高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支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工作,所以說,315是一個標志,它包含著公理和正義;它是一種聲音,傳遞出對平等與誠信的呼喚。
同學們,在紀念315消費者權益日的日子里,大家是否知道315的背后,其實包含的核心詞就是兩個字:誠信!的天文學家康德曾說過:這世界上有一種東西能引起人心深深的震動,那就是我們心中崇高的道德。而今,內心那些崇高的道德法則,卻需要我們再次呼喚。誠信就是其中之一。在經歷了震驚全國的三聚氰_毒奶粉事件、蘇丹紅事件、地溝油和瘦肉精等事件以后,引發(fā)了我們對社會上存在的誠信缺失情況的深入反思。它使我們深深懂得惟有誠實守信,能夠履行而取得他人信任的人,才算是一個真正有道德的人。
每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都有必須遵守的原則,即使我們無奈迷茫,身不由已,也不能破壞這條原則,它就是誠信。誠信這兩個字,說起來很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因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有太多的人情世故以及地位權力,財富名譽等_,很多人往往會忽視誠信這一基本準則,但只有誠信才可以立人,只有誠信才能使我們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同學們,不管你們過去是否說過言不由衷的話,做過言不由衷的事,只要現在誠實地面對自己,真誠地面對他人,從最起碼的不欺騙老師和家長、不抄襲作業(yè)、考試不作弊做起,我相信一切都還來得及。這個時代更需要誠信,我們呼喚誠信,因此誠信的建立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誠信既是無形的力量,也是無形的財富。誠信是最寶貴的美德,也是我們取信于人的根本。
同學們!最后我想大家推薦愛國將領馮玉祥一句話:對人以誠信,人不欺我;對事以誠信,事無不成!
消費者權益保護演講稿 篇2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了,第一范文網演講稿欄目特意為大家整理了一系列關于315打假日有關的演講稿,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xù),維權還要繼續(xù),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么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來有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著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么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著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xié)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么?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xié)卻始終固守著老一套的規(guī)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于是投訴到消協(xié),消協(xié)首先要做得先 要與商家協(xié)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 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鑒定,鑒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鑒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 格,那么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yè)打假者,或 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霉,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鑒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 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 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著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 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演講稿 篇3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保護我們的消費者權益》。
3月15號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在有償獲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時期內依法享有的權益。所謂消費者權益,是指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及該權利受到保護時給消費者帶來的應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費者的權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中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自主選擇的權利,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準確的公平交易條件,以及人格、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等。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xù),維權還要繼續(xù),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么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來有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著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么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著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xié)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么?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xié)卻始終固守著老一套的規(guī)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于是投訴到消協(xié),消協(xié)首先要做得先要與商家協(xié)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鑒定,鑒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鑒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格,那么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yè)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霉,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鑒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著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