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陰的審判
世界上有許多種類的審判,一般分為兩大類:自我類型的審判和社會與自然的審判,主觀與客觀兩方面。
自我審判也就是良知審判,這種審判往往是決定性的,會對一個人的行為做出最終的判斷,良知的審判與道德審判密不可分,一個人只有擁有了高尚的品德之后,才能擁有“良知”。良知審判在人類社會中有著至關(guān)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使品行高尚的人產(chǎn)生快樂,也可以使犯下錯誤的人問心有愧,繼而使犯下錯誤的人自我醒悟和自我救贖,使社會的風(fēng)氣也隨之高尚。
社會和自然中的審判則多得不計其數(shù),如法律審判與道德審判,但是它們只是用一種約束,一種強制性的約束,所以它們是如此的脆弱,維持著虛偽的華麗外表,約束著人們的“假惡丑”,宣揚著“真善美”,它們所做出的“審判”不過是一種約束罷了,如同一張隱形的大網(wǎng),束縛著一切。
無論如何,審判規(guī)范著社會,規(guī)范著自然,規(guī)范著整個世界。
而真正最強大的審判,則是光陰的審判,在光陰的面前,一切都是如此脆弱,光陰,可以使滴水穿石,滄海桑田,是地球誕生,也可以是地球毀滅,光陰創(chuàng)造著一切,改變著一切,審判著一切。
在光陰的審判下,一切都顯得渺小,一切都顯得無力。
喜怒哀樂,金錢名利,思想文化,科學(xué)技術(shù),盡在光陰的審判下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