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次法律講座
前不久,我們全校師生聚集在大操場上,舉行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法律知識講座。
校長作了一個簡短的講話后,檀木林派出所警員劉叔叔以案說法為我們作了案例分析。他告訴我們:有一個小學生,是一個成績優(yōu)秀,思想上進的班干部。有一天,他進了電子游戲室,發(fā)現電子游戲十分好玩,從此便迷上了電子游戲。一次,他身上只有一元錢,在電子游戲室玩了一會兒,錢就沒有了,他身無分文,又執(zhí)迷不誤,于是他想到了去搶去偷。結果把自己“偷”進了公安局。小小年紀就去做違法之事,真讓人擔憂呀。警員叔叔沉重地告誡我們:一定要從這起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訓,從小學法守法,爭做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交通民警則向我們講了一個交通事故案例,一群小學生放學后,在公路上打鬧,東西奔跑,結果有一個同學被車子撞成了重傷。他提醒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切記不要在公路上玩耍。
這堂法律知識講座,我們受益不淺。大家決心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做未來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