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一杯的珍珠奶茶
昨天,我跟媽媽遇到一件特別不順心而且特別怪的事,令我們怎么也想不通。
昨天,媽媽拿著一百元錢去給我買衣服。走在路上,我突然想喝水,就跟媽媽說我想喝珍珠奶茶,媽媽不同意,說買了衣服再買。我再三請求,媽媽才同意了。媽媽把一百元遞給售貨員,售貨員把錢補了回來。我津津有味地喝著奶茶,媽媽便一邊數(shù)錢一邊走,我問她是不是補對了,她還不住地點頭說:“對的,對的,是對的!
后來,我們就去選衣服,走了一家又一家,終于看到了些合適的衣服,我挑了又挑,選了又選,試了又試,終于挑了一件稱心如意的短袖衣服:綠顏色,上面一棵小櫻桃樹,一道彩虹架在下面,既可愛又美觀大方,使我愛不釋手。媽媽馬上毫不猶豫就掏出35元錢買下這件衣服。
我們走出童裝店,準備去買雙拖鞋的時候,媽媽突然大叫:“濱兒,走!媽媽剛才給錯錢了”!還沒等我回過神兒來,媽媽便把我拉回了那家服裝店里,焦急地跟店主說:“老板,我剛才把 50元當成20元給了吧?”老板娘卻說“妹兒,你絕對沒有給多!”便馬上滔滔不絕地講起給錢的經(jīng)過。一旁的我心里也沒撤,媽媽也覺得沒理由找店主了,只好悶悶地回家了。
回家想想,我們總覺得是珍珠奶茶那兒出的問題。哎!都怪我,要是我不這么任性,媽媽也不會白白損失那50元錢!這就是貪吃、任性的代價——50元錢換來一杯珍珠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