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巖行
紅 巖 行1949年11月27日,國民黨潛逃重慶前夕,把長期關(guān)押在白公館、渣滓洞中的200多名黨員和愛國人士秘密殺害在歌樂山上,制造了震驚中外的“11.27”慘案。為了紀(jì)念在“11.27”慘案中遇難的革命烈士,弘揚紅巖精神,11月28日,學(xué)校組織我們到重慶歌樂山、渣滓洞、白公館參觀,讓我們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教育。這天是對我印象最深、觸動最大的一天。在那里我親眼目睹了過去只能從書上和電視上看到的等革命烈士曾住過的監(jiān)獄,了解了更多的獄中生活?吹絿顸h對付革命烈士的各種殘酷的刑具以及陳列室透明的玻璃柜里放著戰(zhàn)士們曾穿過的破爛不堪的衣服、鞋子,不禁讓我聯(lián)想到等革命烈士受刑時的慘景。而有些同學(xué)見了還不懂事的笑了,聽著他們的笑聲,看著一件件的血衣,我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們難道不知道如果沒有這些烈士們的英勇獻身能有我們今天的幸福生活嗎?刑具中有“老虎凳”,何謂“老虎凳”?就是把人的雙腳綁在長凳上,背靠木杠,并綁上雙手臂,使受刑者身體成九十度角,在雙腿上壓著一根木杠,行刑時兩人用一根木杠抬起受刑者的后腳跟,然后往下塞磚頭,使受刑者昏死或折斷雙腿。還有更殘酷的火刑,即用燒紅的烙鐵在受刑者的身上烙燒,稱為“燒烙鐵”;在一個鐵桶里裝上炭火,在受刑者背上烤燙,稱為“拷人油”。將受刑者反綁吊起,用大把香火對其口鼻來回熏,叫“抽大煙”。再不招認(rèn),則加撒辣椒面,稱為“燒辣香”。反復(fù)將大把燃燒的香火抖落在受刑者的赤脖上,稱為燒“八團花”。還有“吊刑”、“灌水葫蘆”、“竹簽子”、“踩杠子”、“擦汗”、“電刑”…… 但先烈們面對艱苦的牢獄生活,他們不消沉;面對嚴(yán)酷的刑罰,他們不屈服,面對金錢地位的引誘,他們不動心。 在白公館里,聽完小蘿卜頭的故事后,讓我心里感到非常難受,他太可憐了,從未上過學(xué)堂,短暫的一生都是在獄中度過的,連唯一的一支鉛筆,都僅僅只用過一次,臨死時都還緊緊拽著心愛的鉛筆,我不敢想象是怎樣一種慘狀。我們今天的學(xué)習(xí)條件和生活環(huán)境與他相比,完全是天壤之別。 前人栽樹,后人乘涼。先烈們用他們的鮮血與生命為我們創(chuàng)造了今天的幸福生活,今天,我們更要繼承和學(xué)習(xí)先烈們那種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革命精神。我們只有努力學(xué)習(xí)才能不讓他們的鮮血白流,才不會在小蘿卜頭面前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