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向一個提褲子的人開槍》
《決不向一個提褲子的人開槍》講述的是一位英國作家奧威爾志愿參加反“法西斯”戰(zhàn)斗中沒有向一位光著膀子,提著褲子的士兵開槍的事,其實不介紹,光從題目也可知其一二了。但是,這么小小的一件事反映了什么呢?有人可能認為奧威爾不遵守命令,稱其為“不軌”;有的人甚至認為奧威爾和那個士兵有交情,往好的想想呢,或許有人說奧威爾懶得去打那個人,都錯了!因為奧威爾是一個“人”,一個真真正正的人,他所執(zhí)行的不是上校的命令,不是司令的命令,而自己的命令—1個“人”
的命令;蛟S換了其它人,那提褲子的士兵就再也不能提上褲子了;而換奧威爾提褲子,那個士兵也會讓他上西天,甚至還會像鬼似的冷笑幾聲,而奧威爾不會,即使以后被他所救的士兵用瞄準來回報他,他都不會改變,更不會后悔!從奧威爾身上,我們總算可以看到一絲人性了。
戰(zhàn)爭無疑就是殺人,作為一個士兵,肯定會毫不猶豫地將敵人殺死,這樣殺人,被說成是有理由的殺人,甚至正義的殺人,不能否定,但從人性的方面說,似乎有一絲不對,奧威爾的猶豫便成了最好的理由;他那一刻的猶豫為人性的美好又多了一次事件,可見,他的做法是多么偉大!想想,如果每個軍人都像奧威爾那樣,或許我們的后代就不知道什么叫戰(zhàn)爭了,不是嗎?隱約想起一些有關(guān)于要對敵人毫不留情的所謂“名言”就感到一股不知來自哪兒的冷,而奧威爾卻提供了一種暖,似冬日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