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論
你知道為什么,在題目中的書加了引號?
因為我喜歡看的書是被大人們所痛狠,他就是漫畫書!他被大人們稱之為“沒用的書“。我反對這種謬論,其實漫畫書只不過是通過以圖畫的形式來表達出來!他在圖畫中把人的表情,心理活動等,畫的逼真的不得了!不像單單的書面那樣無味!
例如說我最喜歡的漫畫〈名偵探柯南〉在以漫畫的形式表達時,人物生氣,大笑等表情,足以讓人哈哈大笑;可是換成以書面的型式表達出來就平乏無味了,只是一兩句話就把人物的表情,神態(tài)草草寫過,讓人不想再讀下去!相反漫畫卻讓人情不自禁的讀下去,你會發(fā)現(xiàn)不一會兒就看完了,覺得時間太快,其實這就是漫畫的好處.不是沒有用的書!
我知到有人會說漫畫是沒知識的人看的!可是請問為什么日本人都看,而且都這么聰明!難道他們都是神童?他們以最簡單的表達形式,以漫畫來抓住讀者的心!你不知道嗎!電視中的音樂頻道里,動漫情報站等都是說漫畫的!說明漫畫的規(guī)模也不比別的媒體呀!
我鄭重的像家長們說:"不要把漫畫當廢書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