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四
注“觀者萬堤”:案:“萬”當(dāng)作“方”。各本皆誤。
朔別期晦:茶陵本“期晦”作“ 晦期”,袁本與此同。案:注“
故曰朔別晦期也”,所復(fù)舉如此,知正文作“晦期”為是。
注“匹各”:袁本、茶陵本作“ 善曰泊匹各切”六字,在劉注之后,是也。
注“善曰越人衣文蛇”:案:“ 善曰”下當(dāng)有脫文。各本皆同,無以補(bǔ)之。
注“彭門鴻屼”:案:“屼”當(dāng)作“(山兇) ”。各本皆偽。
注“魏完南中志所記也”:袁本、茶陵本“完”作“宏”,是也。
注“文立蜀都賦虎豹之人”:袁本、茶陵本無“立”至“人”八字。茶陵本“文”作“ 又”,袁本亦作“文”,皆與下“鎩翮”相接連。尤分節(jié)不當(dāng)有“又”,蓋并衍也。晉有文立,劉并時(shí)人,決非所引,尤添甚誤。
注“說文曰拍拊也”:袁本、茶陵本“說”上有“皛當(dāng)為拍”四字,“也”下有“皛胡了切拍普格切貙丑于切”十二字。案:此善注之?dāng)嗖蝗莞盍颜,尤誤甚矣。
注“葽盛貌”:袁本、茶陵本此下有“于堯切”三字,是也。
相與第如滇池:袁本“第”作“ 弟”,茶陵本亦作“第”。案:袁五臣注中作“弟”,劉注中作“第”,仍不著校語!暗凇奔础暗堋彼鬃,似劉亦作“弟”,但傳寫作“第”耳。袁所見五臣本不誤,茶陵所見亦改為“第”矣。
注“音蟻”:袁本、茶陵本作“ 善曰艤音蟻”五字,在劉注之后,是也。
注“俗謂正船回濟(jì)處為艤”:案:“回”當(dāng)作“向”。各本皆誤。
注“戶”:袁本、茶陵本作“音戶”二字,在注末,是也。
漫乎數(shù)百里間:袁本、茶陵本“ 間”上有“之”字。案:此似善、五臣之異也,今無以考之。
注“善曰既載清酤毛萇詩曰”:袁本、茶陵本無“詩”字,陳云“善曰”下當(dāng)有“詩曰 ”二字。各本皆脫。
注“河圖括地象曰岷山之地” 案:“地”當(dāng)作“精”。各本皆誤。水經(jīng)江水注引作“ 精”也。
注“上為天井言岷山之地上為東井維絡(luò)岷山之精上為天之井星也”:袁本、茶陵本無“ 絡(luò)”字。案:此注各本皆有誤,今無以訂之。
注“善曰降丘宅土”:何!吧圃弧毕绿怼吧袝弧比。陳云脫,是也。各本皆脫。
注“在爵”:袁本、茶陵本作“ 在爵切”三字,在注中“皭疏凈之貌也”下,是也。
注“漢靖王勝后也”:陳云“靖 ”上當(dāng)有“中山”二字,是也。各本皆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