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四 起強圍大淵獻,盡重光單閼,凡五年
齊斛律光果出晉州道,于汾北筑華谷、龍門二城。光至汾東,與孝寬相見,光曰:"宜陽小城,久勞爭戰(zhàn)。今已舍彼,欲于汾北取償,幸勿怪也。"孝寬曰:"宜陽,彼之要沖,汾北,我之所棄。我棄彼取,其償安在!君輔翼幼主,位望隆重,不撫循百姓而極武窮兵,茍貪尋常之地,涂炭疲弊之民,竊為君不取也!"
光進圍定陽,筑南汾城以逼之。周人釋宜陽之圍以救汾北。晉公護問計于齊公憲,憲曰:"兄宜暫出同州以為聲勢,憲請以精兵居前,隨機攻取。"護從之。
太建三年辛卯,公元五七一年
春,正月,癸丑,以尚書右仆射徐陵為左仆射。
丁巳,齊使兼散騎常侍劉環(huán)俊來聘。
辛酉,上祀南郊;辛未,祀北郊。
齊斛律光筑十三城于西境,馬上以鞭指畫而成,拓地五百里,而未嘗伐功。又與周韋孝寬戰(zhàn)于汾北,破之。齊公憲督諸將東拒齊師。
二月,辛巳,上祀明堂。丁酉,耕藉田。
壬寅,齊以蘭陵王長恭為尉,趙彥深為司空,和士開錄尚書事,徐之才為尚書令,唐邕為左仆射,吏部尚書馮子琮為右仆射,仍攝選。
子琮素諂附士開,至是,自以太后親屬,且典選,頗擅引用人,不復啟稟,由是與士開有隙。
三月,丁丑,大赦。
周齊公憲自龍門渡河,斛律光退保華谷,憲攻拔其新筑五城。齊太宰段韶、蘭陵王長恭將兵御周師,攻柏谷城,拔之而還。
夏,四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壬午,齊以瑯邪王儼為太保。
壬辰,齊遣使來聘。
周陳公純等取齊宜陽等九城,齊斛律光將步騎五萬赴之。
五月,癸亥,周使納言鄭詡來聘。
周晉公護使中外府參軍郭榮城于姚襄城南、定陽城西,齊段韶引兵襲周師,破之。六月,韶圍定陽城,周汾州刺史楊敷固守不下。韶急攻之,屠其外城。時韶臥病,謂蘭陵王長恭曰:"此城三百重澗,皆無走路;唯慮東直一道耳,賊必從此出,宜簡精兵專守之,此必成擒。"長恭乃令壯士千馀人伏于東南澗口。城中糧盡,齊公憲總兵救之,憚韶,不敢進。敷帥見兵突圍夜走,伏兵擊擒之,盡俘其眾。乙巳,齊取周汾州及姚襄城,唯郭榮所筑城獨存。敷,愔之族子也。
敷子素,少多才藝,有大志,不拘小節(jié)。以其父守節(jié)陷齊,未蒙贈謚,上表申理。周主不許,至于再三,帝大怒,命左右斬之。素大言曰:"臣事無道天子,死其分也!"帝壯其言,贈敷大將軍,謚曰忠壯,以素為儀同三司,漸見禮遇。帝命素為詔書,下筆立成,詞義兼美,帝曰:"勉之,勿憂不富貴。"素曰:"但恐富貴來逼臣,臣無心圖富貴也。"
齊斛律光與周師戰(zhàn)于宜陽城下,取周建安等四戍,捕虜千馀人而還。軍未至鄴,齊主敕使散兵,光以軍士多有功者,未得慰勞,乃密通表,請遣使宣旨,軍仍且進,齊朝發(fā)使遲留。軍還,將至紫陌,光乃駐營待使。帝聞光軍已逼,心甚惡之,亟令舍人召光入見,然后宣勞散兵。
齊瑯邪王儼以和士開、穆提婆等專橫奢縱,意甚不平。二人相謂曰:"瑯邪王眼光奕奕,數(shù)步射人,向者暫對,不覺汗出;吾輩見天子奏事尚不然。"由是忌之,乃出儼居北宮,五日一朝,不得無時見太后。
儼之除太保也,馀官悉解,猶帶中丞及京畿。士開等以北城有武庫,欲移儼于外,然后奪其兵權(quán)。治書侍御史王子宜,與儼所親開府儀同三司高舍洛、中常侍劉辟強說儼曰:"殿下被疏,正由士開間構(gòu),何可出北宮入民間也!"儼謂侍中馮子琮曰:"士開罪重,兒欲殺之,何如?"子琮心欲廢帝而立儼,因勸成之。
儼令子宜表彈士開罪,請付禁推。子琮雜它文書奏之,齊主不審省而可之。儼誑領(lǐng)軍庫狄伏連曰:"奉敕,令領(lǐng)軍收士開。"伏連以告子琮,且請覆奏,子琮曰:"瑯邪受敕,何必更奏。"伏連信之,發(fā)京畿軍士,伏于神虎門外,并戒門者不聽士開入。秋,七月,庚午旦,士開依常早參,伏連執(zhí)士開手曰:"今有一大好事。"王子宜授以一函,云:"有敕,令王向臺。"因遣軍士護送。儼遣都督馮永洛就臺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