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份認真填寫的申請表(rk1200),四張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兩寸彩色證件照片,申請表上各貼一張,另外一
張申請簽證時遞交。
2. 有 效 護照
3. 德 國 大 學 的 無 條 件 (bedingungsloser zulassungsbescheid)錄 取 通 知 書 ( 入 學 申 請 證 明 即bewerberbestätigung 不 行)
4. 具 有 在 德 國 上 大 學的 資 格 證 明 , 即 最 高 學 歷 證 明 ( 大 學 畢 業(yè) 證 書 , 如 大 學 尚 未 畢 業(yè) , 須 出示 高 考 成 績 單 和 大 學 在 讀 證 明 )
5. 留 學 期 間的 資 金 費 用 證 明 , 可 采 取 下 列 方 式 :
a) 在 德 意 志 聯(lián) 邦 共 和 國 的 銀 行 帳 戶 上 存 有 一 學 年 至 少 為 7020 歐 元的 存款證 明 。 附加 限 制 性 條款 : 每 月 取 款 不 得 超 過 585歐 元。這 種 帳 戶 也 可 在 德 國 某 一 銀 行 駐 北 京 辦 事 處 開 設 其他的經(jīng) 費 來 源 必 須 通 過 有 說 服 力 的 相 應 材 料 來 說 明。
b) 由一位居住在德意志聯(lián)邦共和國的人出具的 不 限 金 額 數(shù) 的 經(jīng) 濟 擔 保 書 或 不 可 撤 回 的銀行擔保。此擔保須包括外國人居留法第66條至68條中提到的各種費用(交通和其他旅費、管理費、必要的官方陪同費,用于維持生活的公共資金,包括提供住房和可能需要的醫(yī)療和護理等費用)
c) 獲 獎 學 金 證 明
6. 根國家逗留期間的境外醫(yī)療保險證明,其中境外醫(yī)療補償一項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三萬歐元,須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駐北京德國大使館接受所有能提供此類險種的保險公司的證明。
7. 要求以掛號形式將護照寄回的申請人,請在申請簽證時提供一個貼好10元人民幣郵票的信封,寫清收信人郵編、地址及收信人的姓名;委托他人代取護照的,被委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簽證申請人本人親筆簽名的代領委托書及簽證申請人的收據(jù)領取護照。
8. 對于音樂類學生: 請于面試時攜帶可以隨身攜帶的本專業(yè)樂器( 鋼琴除外),樂譜及在可能的情況下: 樂譜架。
9. 個別情況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所 有 材 料 須提 交 一 份 原 件 和 兩份復印 件 。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 德國使館和德國主管 機 構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簽證申請人須最遲在德國大學開學前8至12周到使館提交簽證申請。若遲于該時間,簽證申請通常不能得到及時處理。
簽證申請人須本人按預約時間親自到簽證處申請簽證。申請簽證須先預約,預約時須提供簽證申請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并索取自己的預約號碼。屬于德國駐北京大使館轄區(qū) 的簽證申請人只能通過電話010 65321925預約。預約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11:45;下午13:15-16:30
周五: 上午8:00-11:45;下午12:30-13:45
德國駐華大使館簽證處接待時間:
a) 辦理簽證時間 (只受理有預約者):周一至周四13:30-16:30
b) 領取護照時間 :周一至周四15:00—16:15,周五12:30-13:30
c) 咨詢電話 : 010 85329100 (周一至周四 13:00-16:30,周五13:00-15:00),010 85329300 (24小時中文語音電話)
簽證費
留學簽證的簽證費為 30歐元,以人民幣支付。
注意:除簽證費外,簽證處的所有公務活動、申請表和申請簽證須知及預約均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