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置的固定資產
企業(yè)購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作為購入的固定資產原價入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a、購入不需要安裝的設備: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b、購入需安裝的設備
a、購入設備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b、發(fā)生安裝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原材料
輔助生產等
c、該設備安裝完成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
企業(yè)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可以有自營建造和出包建造兩種方式,應當分別不同的建造方式進行會計處理。
1.自營工程
企業(yè)采用自營方式進行的固定資產工程,應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不同的工程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工程實際發(fā)生的各項支出記入其借方,工程完工結轉工程的實際成本,從其貸方轉入“固定資產”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的實際支出。企業(yè)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等,按購入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工程物資”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yè)自營工程領用的工程物資等,按領用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等科目。自營工程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如支付職工工資等),按實際發(fā)生額,借記“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工資”、“長期借款”)等科目.自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工程”科目。
2.出包工程:
企業(yè)采用出包方式進行的自制、自建固定資產工程,其工程的具體支出在承包單位核算,在這種方式下,“在建工程”科目實際成為企業(yè)與承包單位的結算科目,企業(yè)將與承包單位結算的工程價款作為工程成本,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業(yè)按規(guī)定預付承包單位的工程價款時,借記“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單位賬單,補付或補記工程款時,借記在建工程──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實際發(fā)生的全部支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工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