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精選9篇)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1
一、招聘新干事
團委干事招聘在新生來校報到之后的第二到第三個星期之間進行,新生需經歷了解團委各部門工作職能,填表報名,參加面試三個過程。
二、委員選拔
委員的選拔在每年9月份之間進行,學習成績良好者優(yōu)先考慮,通過學習成績審核,選拔,面試選拔等過程確定委員候選名單。
三、培訓
主要分為全體成員培訓和各部門培訓。全體成員培訓主要是以增強整體凝聚力,提高整體戰(zhàn)斗力為目的,通過一系列地培訓能夠迅速使新生對工作有深入地了解,提高他們的團隊合作意識。部門培訓則側重于部門工作技能培訓,加強部門內部凝聚力。
四、人事考核
人事考核在每一任的第二個學期進行,干事主要通過自我評價,上級評價,同級評價三個評價指標進行衡量,干部主要通過自我評價,上級評價,同級評價,下級評價四個評價指標進行衡量,并對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標準見附錄一)其中自我評價主要通過個人的工作記錄進行評價。根據考核的結果對成績突出的干部進行表彰。
五、辭職
1、委員,干事辭職需要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委員辭職需得到指導老師批準,干事辭職需得到部長同意。
2、委員,干事辭職之前都要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3、委員辭職自交辭職書起2個月后才能批準,干事辭職自交辭職書起1個月后才能批準。
六、團委成員違紀處罰條例
1、處罰的對象是極少部分的對工作有欠負責的委員、干事。
2、團委委員如果在委員例會無故缺席超過二次(包括二次),給予批評警告處分,總支委員無缺席三次(包括三次)給予警告處分,無故缺席五次以上(包括五次),視自動辭職。干事如在部門會議中缺席超過五次,也視作自動辭職。
3、團委成員期終成績掛課一門者,取消本學年評優(yōu)資格,掛課兩門者,視作自動辭職。
4、團委成員違反考試紀律的、考試作弊和違反校紀校規(guī)的學生一律以開除團總支處理。
5、該處罰由團委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處罰對象。
七、團委辦公室制度
1、團委辦公場所由團委公室負責管理。
2、必須保持辦公室整潔衛(wèi)生;必須自覺愛護辦公室的公共財物;節(jié)約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3、必須自覺遵守辦公室制度。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以下簡稱“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健康、蓬勃有序的發(fā)展,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學生社團的育人功能,繁榮校園文化,促進校園文明建設,全面貫徹和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中發(fā)〔20__〕31號)文件精神,依據學校落實31號文件精神的文件通知和意識形態(tài)實施細則,依照《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高等學校社團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學生社團”,是由海南師范大學在校學生依據興趣愛好及特長自愿組成,為實現(xiàn)會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開展活動的群眾性學生組織。
第三條我校學生社團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各級教育部門、共青團組織、學聯(lián)組織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積極踐行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我校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是以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的基本導向,團結和凝聚廣大學生,按照自愿、自主、自發(fā)原則,善用網絡技術和新媒體,開展主題鮮明、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線上和線下課外活動,繁榮校園文化,培養(yǎng)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升同學綜合素質,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培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和接班人。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海南師范大學正式注冊成立以及申請成立的學生社團。
第二章管理結構
第六條校團委在學校黨委的統(tǒng)一領導下,學生工作部的統(tǒng)籌下,履行對我校學生社團的主要指導管理職能,校團委設有社團管理部,切實承擔學生社團的成立、年審、合并、注銷以及組織建設、活動管理、經費管理和工作保障等職責。
第七條學生社團是高等教育育人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質教育的有效載體,應在全面提高學生素質、活躍校園文化生活以及維護學校穩(wěn)定等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學生社團實行申請成立,學期注冊,學年審核、活動審批的基本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學生社團團工委,負責學生社團團組織建設,加強黨團引領,學生社團團工委書記由校團委指導教師兼任。
第三章成立、年審和注銷
第九條我校學生社團分為思想政治類、學術科技類、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類、文藝體育類、志愿公益類及其他。學生群眾性組織須按學生社團登記注冊。申請成立新社團須按照一定類別向校團委遞交成立申請,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由20名及以上的學生聯(lián)合發(fā)起,發(fā)起人須是具有正式學籍的學生,未受到過校紀校規(guī)處分,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發(fā)起人必須為中共黨員;
有規(guī)范的社團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不違背校園文明風尚,須冠以“海南師范大學”,不得成立與已注冊成立的學生社團宗旨相同或相近的社團,不得使用與已注冊成立的學生社團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名稱,不得使用明顯帶有商業(yè)色彩的名稱;
有至少1個校內業(yè)務指導單位和1名社團指導老師負責日常業(yè)務指導。其中,業(yè)務指導單位須是學校內設機構(如院部、學校職能部門);指導老師須是校內在職在崗教職工,具備較強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管理能力和與社團發(fā)展相關的專業(yè)知識;
有規(guī)范的社團章程,包括社團名稱、類別、宗旨、活動范圍和方式、負責人資料、會員資格、權利與義務、組織管理機構和制度、負責人產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財務制度、社團終止程序級其他應當由章程規(guī)定的相關事項。
5、學生社團應具備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發(fā)起人應當向校團委遞交以下材料
1、完整的社團章程;
2、《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
3、《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登記表》;
4、《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發(fā)起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及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5、《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發(fā)展規(guī)劃書》;
6、社團發(fā)起人簡歷;
在遞交材料后,校團委將在材料審核完畢后擇期舉行新社團成立答辯,通過答辯的社團進入一學期的試運行期,期間將對新社團進行監(jiān)督及指導,表現(xiàn)優(yōu)良者將在試運行期后正式注冊成立為學生社團。
第十一條原則上企業(yè)、社會機構不得在學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學生俱樂部、協(xié)會等社團。對于與企業(yè)、社會機構聯(lián)系緊密的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類社團,確需冠名,須經校團委批準。
第十二條不得成立宗教類、氣功類、僅吸納單一民族學生的、跨地跨校聯(lián)合的、校外機構分支機構性質的、代表和表達特定人員群體利益訴求的學生社團。
第十三條按程序批準籌備成立的學生社團,應在相應工作日內召開社團會員大會,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校宣布成立。
第十四條嚴控學生社團數(shù)量,原則上學校學生社團數(shù)量不得超過在校學生總數(shù)的4‰。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成立由校團委審核備案。凡未經正式注冊或未履行審批手續(xù)的社團,屬非法社團,學校將予以取締,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自己負責,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為中共黨員,且經所在黨組織批準。
第十六條校團委在每學年末對各社團實行年審再注冊制度,每個學生社團應如實填寫年審表并按照清單提供相關的資料及證明,校團委會將對社團章程、學年內所開展的活動及其他相關工作進行審核并公示社團年審情況
1、年審內容包括履行社團章程、社團會員構成(正式會員20人以上)、社團負責人工作及學習情況、年度活動清單(一學年至少一次面向全校學生的較大型活動,3次及以上社團內部中小型活動)、指導老師履職情況、業(yè)務指導單位意見、財務收支狀況(完善的財務報表且無財政問題)以及有無違反社團章程和違紀違規(guī)情況等內容;
2、對年審考核成績突出的學生社團、社團負責人、社團管理干部和社團指導教師,學校將進行表彰獎勵;
3、年審不合格但未達到注銷標準的,校團委將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間,學生社團需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整改,期間不得開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動;
4、年審不合格且達到注銷標準的,社團將不予注冊。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需向校團委提交變更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變更。
第十八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經社團會員大會表決同意,可予以合并
1、社團宗旨、活動與特色高度相似;
2、社團合并后更利于發(fā)揮作用;
3、社團會員人數(shù)不足15人;
4、學年活動次數(shù)少于4次;
5、其他應予以合并的原因。
學生社團合并后的社團資產等,應由社團會員大會審議決定其歸屬。
第十九條經過召開社團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同意解散時,可以自行解散,并報送指導單位、校團委備案。
第二十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團委將直接予以注銷
1、社團開展的活動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法規(guī),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校紀校規(guī);
2、學生社團自行申請對社團進行解散;
3、利用社團名義進行純商業(yè)活動,背離社團宗旨,影響惡劣;
4、有嚴重財務問題并造成不良影響;
5、年審不合格,校團委會通知其停止活動予以整改,但未見好轉;
6、盜用指導單位或其他組織名義開展活動;
7、一學年內未開展任何活動;
8、未召開會員大會選舉產生負責人;
9、宣傳材料未經社聯(lián)審批即張貼,造成不良影響。
10、其他應予以注銷的原因。
第二十一條學生社團的變更、合并和注銷,校團委應當在報批后的7個工作日內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條校團委對社團具有監(jiān)督管理指導職責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合并、注銷的審批、登記和備案;
(二)與掛靠單位共同負責對學生社團的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日常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三)對學生社團遵守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與檢查評估;
(四)組織學生社團開展年度星級考核評比,評選出“十佳社團”及“優(yōu)秀學生社團干部”、
“明星會長”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條學生社團應在新學期開學后兩個星期之內到校團委進行學期注冊,凡逾期不進行注冊的社團,將按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四條學生社團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校規(guī)校紀和校團委相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經指導單位同意并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可以創(chuàng)辦內部交流刊物、創(chuàng)建本組織網站(主頁)、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內部交流刊物的編印和發(fā)行必須由指導單位和校團委審查通過,網站、微博、微信等宣傳平臺的申請報告和樣本須報送至指導單位和校團委備案。社團各類媒體發(fā)布內容按照“文責自負”原則,由作者承擔責任,指導單位負責審核,校團委給予監(jiān)督、指導。
第二十五條學生社團在新學期開學之初和學期末應分別向校團委提交經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并報指導(掛靠)單位備案的本學期工作計劃、活動總結及財務收支狀況;期間,各社團開展活動應有書面總結材料及音像資料并交由校團委存檔。以上材料將作為學生社團星級評比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二十六條學生社團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校團委在向掛靠單位通報情況的同時,經校團委討論通過后,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無正式負責人和組織機構;
(二)活動范圍及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相違背;
(三)規(guī)定時間不到校團委注冊;
(四)違反學校有關規(guī)定或不接受有關單位、指導教師的指導;
(五)財務出現(xiàn)重大差錯和混亂;
(六)出現(xiàn)其他應予停止活動、進行整頓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對未經批準擅自成立或被取締后仍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且不聽勸阻者,校團委將協(xié)同學校有關部門強行停止其活動,并對組織者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組織建設: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指導教師應指導學生社團發(fā)展建設,加強社團會員思想政治教育,規(guī)范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參加學生社團相關活動,開展學生社團骨干培訓,每名指導教師最多指導1個學生社團。
第二十九條學生社團的會員必須是具有正式學籍的海南師范大學在校學生。外籍學生加入社團后須到對外合作與交流處備案。
第三十條社團會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有權按照社團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團,應當定期注冊,按章程繳納會費,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一條社團負責人有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校紀校規(guī),損害會員利益的,社團會員有權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社團會員應當接受所屬社團的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學生社團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社團會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各項活動,并有權對社團建設和發(fā)展提出建設意義,對社團發(fā)展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提出批評。
第三十五條3人以上團員的社團必須成立團支部,團支部書記原則上由社團主要負責人兼任。受校團委領導,按照《團章》有關規(guī)定開展支部活動,社團團支委應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社團中團員應參加所在學院和所在社團團支部的雙重組織生活。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學生社團章程行使職權,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聽取并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修改社團章程,監(jiān)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會員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并將大會決議及時報校團委備案。會員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shù)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的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有效的會員大會出席人數(shù)必須占全體會員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十八條社團的內部關系、組織方式和機構設置由各社團自行決定。原則上社團應建立民主決策的理事會制度。社團組成人員情況須報校校團委備案。
第三十九條學生社團應建立工作檔案,包括社團章程、工作條例、會員登記表、活動策劃、活動圖片及影音資料、活動總結、財務收支明細等,以備核查。
第四十條社團可聘請若干專家、教師或社會人士,擔任顧問或名譽社長(或名譽會長),但須事先經指導教師、指導單位及校團委的審批同意、定期審核。未經同意,學生社團不得聘請校外人員擔任顧問或名譽社長(或名譽會長)。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校團委同意后,可自備藝術圖章或其他標志,以便開展工作,不得私刻印章,學生社團的印章應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并獲準后,方可刻制,不得刻制任何圓形辦公圖章。學生社團不得私自與校外任何單位或組織自行簽訂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協(xié)議。
第四十二條學生社團會員證由校團委統(tǒng)一印制,會員證僅作證實會員身份之用,不具備其它效力。
第四十三條社團負責人的產生與變更
學生社團負責人為社團骨干,須政治立場堅定、學習成績良好。原則上應由二年級以上學生擔任,通過提名推薦、考察公示、公開選舉、審核批準、社團會員大會民主選舉、經過所在學院團委審核,報業(yè)務指導單位和校團委批準同意后產生,社團負責人應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思想政治類學生社團負責人須為中共黨員;
學生社團負責人學業(yè)成績排名須在前5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在任期內如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校紀校規(guī)或嚴重損害社團利益的行為,指導單位或校團委有權在互相通報的同時,校團委批準暫停或免去其職務,并由指導單位或校團委在廣泛征求社團會員意見的基礎上指定臨時負責人;
更換社團負責人后,報知指導教師的同時,應填寫《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負責人登記表》和《海南師范大學學生社團信息變更表》,并報校團委備案;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生,不得擔任或繼續(xù)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1、在校期間曾受到校紀校規(guī)處分的。
2、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
3、有兩門以上主要課程不及格的;
4、已在其他社團擔任負責工作的;
5、曾因違反有關規(guī)定被撤銷社團職務的;
6、擔任社團負責人期間不作為,受到半數(shù)及以上會員的反對;
7、因其它原因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
活動管理
第四十四條學生社團舉辦活動須遵守學校相關規(guī)章制度,并按照相應的審批程序進行,不得在學生中散布違背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錯誤觀點和言論,不得開展與其宗旨不符的活動,不得開展純商業(yè)性活動,不得參與違法違紀活動。
第四十五條社團活動須經學生社團集體決策、指導教師同意并報業(yè)務指導單位批準后方可開展。學生社團會員,未經學生社團集體研究授權,不得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
第四十六條參與人數(shù)較多或在校外舉辦、參加的學生社團活動,要有具體的活動流程方
案、經費管理和安全應急預案,確;顒影踩、有序地進行,并報校團委審批。進一步加強對來自校外支持學生社團開展調研、交流、訪問、培訓等活動的審核和管理。
第四十七條學生社團邀請校外人士出席活動,需向社聯(lián)會遞交申請及校外人士的相關證明,必要時須報校黨委宣傳部批準;邀請外籍人士參加活動或開展涉外合作、涉外活動項目,須經校團委和對外合作與交流處同意,并報學校黨委審批,在校團委的指導下進行。
第四十八條學生社團以社團名義到校外參加活動時,應提前向社聯(lián)會申請,并報告活動相關情況,原則上應由社團指導老師或校團委老師帶隊。
第四十九條社團與指導單位以外的校內外其他單位進行聯(lián)絡或聯(lián)合開展活動,須事先上報校團委并征得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五十條兩個以上(含兩個)社團聯(lián)合舉辦活動,必須經各自指導教師、指導單位同意,并由主辦活動的社團負責人把聯(lián)合活動方案提交校校團委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五十一條校團委將協(xié)助學生社團進行網絡化建設管理工作,加強社團運營網站、新媒體平臺、印發(fā)刊物進行管理和指導,培養(yǎng)社團會員的網絡文明意識,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學生社團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不得傳播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等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有關內容。重視網絡新媒體社團的管理和引導。學生社團開展線上線下宣傳、發(fā)布活動信息須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
第五十二條社團出具證明、發(fā)布公告、進行宣傳時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做到內容真實可靠并署社團全稱,不得盜用校團委、相關業(yè)務部門、社團指導單位或其他組織的名義開展活動。
第五十三條校團委要對未按規(guī)定注冊的、開展非法活動的、校外人員未經學校許可濫用或冒用學校名稱建立學生社團(含其運營的新媒體平臺)在校內外開展活動的學生社團一一清理整頓。聯(lián)合學校保衛(wèi)部門制止未批準成立或已經注銷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
經費管理
第五十四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學校撥款、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的獎勵或贈予、社會贊助等。社團經費必須用于社團集體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五條學生社團如收取會費,須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收費標準,經社團內部民主決策,報校團委審核后進行公示,并應寫入社團章程。
第五十六條學生社團應制定嚴格的經費管理制度,每學期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使用情況。校團委負責社團經費來源、經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指導工作,加強對學生社團接受校外資金的合法合規(guī)性審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條對社團舉辦的具有較高水平、較大影響的活動,校團委以立項審批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十八條社團舉辦活動可以尋求校內外單位和個人的經費支持。社團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捐贈資助,須事先征得校團委的同意,并向社團會員公開說明。
第五十九條對于會費和其他經費的管理,各學生社團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并制定詳細的財務管理制度,每學期支出計劃和總結須經社團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社團整頓期間停止一起費用支出。
第六十條學生社團原則上不得接受境外資金贊助或支持,從嚴管控參加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境外非政府組織的活動。如果確有必要,按照相關制度報上級部門審批。
第六十一條社團解散時,其財產由校團委結合社團章程進行處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會員中分配。
工作保障
第六十二條學校將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校團委向學生社團工作提供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持學生社團網絡化管理和信息化平臺建設,為學生社團提供師資、活動場地、器材、設備等方面的支持,為學生社團對外交流搭建平臺,提升社團活力和工作水平,保證我校學生社團的健康蓬勃發(fā)展。
第六十三條校團委通過工作交流、專門培訓、評比表彰等方式,指導、支持和鼓勵學生社團工作發(fā)展。
第六十四條對學生社團指導教師進行工作量認定或給予適當?shù)墓ぷ餮a貼。
第六十五條各學院學生參與社團活動、擔任社團負責人、獲得表彰等情況,納入學生第二課堂成績單記錄和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納入學校學生骨干培養(yǎng)體系,使學生社團成為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平臺。
附則
第六十六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下次年審前按照有關規(guī)定修改、完善社團相關制度及信息。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3
為了全面貫徹鄭州城軌交通中等專業(yè)學校各項教育方針及管理政策,加強團委會內部管理,以培養(yǎng)有能力、高素質的團委會干部,塑造嚴明實效,團結一致,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優(yōu)秀學生干部組織。根據我校各種管理規(guī)章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團委會工作準則
1、團委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學院院規(guī)院紀,在廣大學生中起模范帶頭作用,以身作則;不違反課堂紀律,不破壞團委會形象;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自始至終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
2、團委會全體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團委會各項制度,要有明確的組織性,紀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全體成員要保持嚴謹?shù)墓ぷ鲬B(tài)度,抵制個人主義,工作中要秉公無私,吃苦耐勞,用于開創(chuàng)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4、團委會成員儀表端莊、衣著樸素、整潔,不穿怪服,不理怪發(fā);工作時自覺將工作證佩帶在身上。
5、團委會成員舉止文明,對人和藹,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不說臟話,不隨便大吵大鬧。
6、團委會成員為人誠懇,不擺架子,虛心聽取別人對自己的意見和批評,及時反省和改正,對無法處理的事情及時匯報。
7、團委會干部要積極配合學校領導、教室、輔導員、教官的工作,在班級自律和規(guī)范過程中起帶頭作用。
8、團委會成員應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系,不能因工作而嚴重影響學習或為了學習而放棄工作。
9、各部門舉辦活動前要有詳盡的計劃書及預算申請,活動前寫好活動申請交學校審批,結束后要在一周內完成活動總結,并整理好全部的書面材料(包括協(xié)議、宣傳資料、照片、有關表格等)存入本部門文件以便于管理。
10、對活動中計劃書。申請書、協(xié)議書、報告總結及具體活動安排做重大調整,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主席團提交詳細的報告說明,經主席團審批后方可。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1、團委會在日常工作和開展活動過程中實行主要負責人問責制。在各項工作中,主席團成員、各部部長應把具體工作細化到人,明確分工,并做好相應記錄,以便在出現(xiàn)問題時追究責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責任歸咎于主席團成員和各部部長。
2、團委會的負責關系是部長對書記處負責,干事對部長負責,團委會成員要對所有學生工作負責,認清崗位,加強合作。
3、團委會各項事務的解釋權歸書記處所有。
4、書記處必須參加所布置的各項活動,并對活動進行監(jiān)督,指導同時做好協(xié)調。
5、各部搞活動時,主管副書記必須在活動開始前15分鐘到場,與之相關人員在前10分鐘到場,否則出現(xiàn)問題,將追究主管副書記,部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上報院領導。
6、各部副部長應協(xié)助本部部長做好本部事務,并且應積極獻計獻策,并積極反映監(jiān)督,必要時可直接將意見反映到書記處。
7、敷衍塞責,團委會各部應積極,高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不推諉,不拖拉,不推卸責任。
8、團委會各部應積極服從書記處的調配,協(xié)調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9、凡團委會舉辦或參與的大型活動,都有書記處
第三章團委會換屆制度
1、宗旨:團委會換屆要本著民主、公開、高效的原則,以逐步建立和完善換屆章程為核心,切實選拔出能夠有效協(xié)助領導老師,真正代表廣大同學,德才兼?zhèn)涞膱F委會干部團隊。
我院團委會于每年的11月份進行換屆,每次換屆標志著團委會全體干部(包括書記、各級部長)聘用期的結束。
老一屆團委會到期后要舉行工作總結大會呈報工作得失,然后按照換屆流程公開進行新一屆團委會干部的競選。
2、流程概述:
。1)將團委會書記處及各部的工作職能及權責進行公布和宣傳,供廣大學生了解和閱讀,在擴大團委會影響的同時揭開本次換屆序幕。
。2)有意參加團委會競選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同學需提前報名并上交個人簡歷,簡歷主要包括姓名、年級、專業(yè)、特長、入學以來所有榮譽、對團委會的建議或意見,簡歷需附照片。
。3)對第一輪確定的人選進行有針對性的面試,書記處的面試應由原書記處成員協(xié)同老師公開進行,原書記處成員還應參加相關各部的面試活動,確立最終的候選者。面試題需由主考人員提前擬定,由老師及原書記處成員具體把關。
(4)選定合適的時間和地點,開展本屆選舉大型活動。評委由領導老師、原書記處成員及普通同學代表組成。書記處及各部采用競選演講的方式公開競選,書記處最好放在各部之后進行競選,最終由嚴格的投票及公證程序當場確定下屆團委會書記處及各部部長的最終人選。最后舉行新老兩屆成員的交接活動。
。5)各部副部長及干事由新任各部部長在指定的時間內配合新任書記處成員確定最終人選。
3、報名條件
綜合測評成績在班級前40%以內,有責任心及創(chuàng)新精神,人緣較好。有干部經歷者適當優(yōu)先。以上條件均會由相關人員調查核實。
4、考核要求
書記:具有極強的管理才能和號召力,具備團隊協(xié)作及首創(chuàng)精神,能夠緊抓總體思路及各階段的工作重心,實施統(tǒng)籌規(guī)劃及總體監(jiān)督。思路縝密,作風穩(wěn)健,能積極配合主席工作,做好資料的整理及存檔工作,為團隊的建設和發(fā)展出謀劃策。
組織部長:具有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有敏銳的洞察力,可以組織和調動成員同從管理,可以擔負起會內的人事工作。
宣傳部長:有一定特長,具有宏觀思路及創(chuàng)新能力,能夠特色鮮明的對我院的團學工作和成績進行大力宣傳,建立與同學們經常性的溝通,和主席團進行及時的交流,實現(xiàn)各種方式的互動。
文體部長:有一定特長,思維活躍,能夠有發(fā)動廣大同學,舉辦大型特色文藝活動的魄力及能力,配合宣傳部長致力于本院文化的發(fā)展。
外聯(lián)部長:了解團委會內部的運作,口才突出,甘于吃苦,魄力十足,主要工作是進行積極有效的外聯(lián)工作,豐富學生的實踐活動。
青年志愿者協(xié)會會長:責任心強,全心全意從事校內外愛心公益事業(yè)。
第四章會議制度
1、每學期開學召開一次全體大會,對團委會工作做全面部署;學期結束時召開一次學期總結大會,對團委會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大會、換屆選舉大會由院領導做決定。
2、定期召開例會,團委會會議每周一次;部長級以上例會每周一次;部門例會每周一次。
3、會議召集人要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并做好會議記錄,通知組織部考核簽到。
4、團委會各項會議須按時到達會場,請假須在開會之前向會議負責人告辭,事后無故遲到一次者給予口頭警告,兩次者給予書面檢討處分,三次者給予記過處分(情節(jié)惡劣者開除),依次類推,無故未到一次者給予口頭警告,兩次者給予書面檢討處分,三次勒令退會,請假累計3次者通報,超過5次者記過處分。
5、學生組織的會議、部門例會團委會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遲到者,未到者按會議紀律處分,早退者按遲到論處。
6、組織部每次都要記錄會議出勤情況,有事會提前請假,會后補假無效。
7、由書記安排專人進行會議的詳細記錄,會議記錄于每學期年末存檔。
8、例會要求規(guī)范、高效、簡短、不形式化,充分調動各成員積極性與工作熱情。
第五章請假制度
1、事前填寫請假條,事后不不假。
2、團委會成員請假由部長審批,書記處審核,指導老師簽字。
3、若有事不能參加會議的需用團委會專用請假條;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元旦晚會)必須有部長與書記處簽字后方可生效;小型活動(如部門例會、早操)直接由部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4、口頭請假或托人請假一律無效(特殊情況除外)。事后請假,若沒有特殊原因,均視為缺席。
5、請假理由必須是事實,若以編造理由來達到目的,記過處分。
6、由于特殊原因(如生重。┬枵埣僬,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一周內可由部門部長審批,一周以上要交于書記處審批。在休假期間,可不參與團委會工作和日常事務,假期最長一個月。
第六章團委會檔案管理制度
1、為團委會成員建立人事檔案,團委會認識檔案包括團委會總體人員的任免、更替,及個人的檔案信息兩個部分。團委會認識檔案有主席團負責收集整理。
2、團委會認識檔案中的個人信息檔案部分有書記團每月進行整理和統(tǒng)計,各部部長負責記錄好本部所有成員出勤及獎罰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警告、記過、通報批評等)記錄交書記團匯總。
3、每次活動都要由大家共同評選出兩名“最佳表現(xiàn)成員”,選出對團委會本次活動出力最大、貢獻最大的成員,記錄在檔作為評優(yōu)依據。
4、每月月底開會時由書記負責作本月總結,同時對所記錄的所有獎懲事項進行備案。備案文件作為年終評選優(yōu)秀團委會干部的重要指標,占年終評選的50%計算。
5、各部門每學期末各做一份完整的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同意交由組織部歸檔整理。
6、團委會實行活動檔案制度,并交辦公室存檔。
7、由組織部負責本會檔案的手機,保管工作。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4
一、校團委書記崗位職責
1、主持團委全面工作,及時傳達黨委和上級團委的指示、決議,經常向黨委和上級團委反映情況,請示工作,并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提出各學期工作計劃的初步意見,經團委充分討論后,制定具體計劃和實施方案。
2、加強團委一班人的團結,定期召開團委辦公會議和學院團委書記會議,討論團的工作。搞好團委班子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關心團干部思想、學習、工作與生活,充分發(fā)揮他們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努力提高他們各方面的素質,為他們成長搭建平臺。
3、了解團員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及時、準確的地向校黨政部門和上級團組織反映團員青年的呼聲、意見和要求,代表和維護青年教工和團員學生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各階段學校的中心工作要求,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和幫助各部門、各學院團委的落實情況,并抓好日常工作。
5、協(xié)調好各方面的關系,主動爭取黨委的重視和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完成團的各項工作任務和上級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校團委副書記崗位職責
1、協(xié)助書記處理日常工作。
2、具體負責指導校學生會工作。
(1)組織學生會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積極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學生會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2)及時收集和反映來自學生中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掌握學生會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并向上級黨團組織進行匯報。在學生會中積極開展德育工作。
(3)指導好學生會的調整和學生干部的選拔、培訓等工作。
(4)指導好學生會自我管理、服務和約束工作。明確校、系學生會工作的重點任務和統(tǒng)一學生會工作的步調和進程,完善制度,建立激勵機制,要從學校、全系的角度觀察、發(fā)現(xiàn)、研究和解決問題。
(5)堅持經常的做好學生努力學習,遵守紀律,文明禮貌的教育工作;做好學習、生活和活動中的自我服務工作;做好維護學生合法和正當權益的工作。
3、完成書記交辦有關事宜,書記不在時,代替書記主持工作。
三、團委組織部長崗位職責
1、擬定全校團組織發(fā)展計劃。指導組織發(fā)展、超齡團員離團、團員處分、團員注冊及頒發(fā)團員證等工作。
2、監(jiān)督指導各級團組織選舉工作。
3、組織開展對各系級分團委、專兼職團干部的考核、評比工作,認真做好基層團干部的培訓工作,對不稱職的團干部提出處理意見,拿到團委會討論。
4、具體做好每年一度的團員民主評議、團員證注冊和“兩優(yōu)一先”的評比工作。
5、監(jiān)督指導各分團委作好推薦優(yōu)秀團員入黨工作。
6、負責團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年終做好團費的收支情況表。
7、做好年度團員統(tǒng)計工作。
8、對好人好事及時向團委提出表彰鼓勵意見,對違紀團員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提出處理意見。
9、監(jiān)督、指導各系組織部工作。
四、團委宣傳部長崗位職責
1、抓好團組織的宣傳陣地建設,積極宣傳黨的方針、路線、政策,及時了解廣大團員的思想動態(tài),定期對團員青年進行針對性教育。
2、策劃大型活動的方案。
3、抓好廣播站、團刊出版發(fā)行等工作。維護共青團網站的正常運行,及時更新內容,加強團內信息交流。
4、做好各項活動的記錄工作。
5、定期與校內外相關部門交流工作,宣傳學校。
6、監(jiān)督、指導各分團委宣傳工作的開展。
五、權益部長崗位職責
1、維護青年學生的合法利益,為廣大學生成長成才提供保障。
2、在廣大學生中宣傳法律知識,使學生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六、社會實踐部長崗位職責
1、組織開展社會實踐、青年志愿者、“三下鄉(xiāng)”等活動。
2、組織開展一系列有意義的社會公益和實踐活動。
3、代表團委對外交流聯(lián)系業(yè)務工作,努力開拓校內外社會實踐空間。
4、監(jiān)督、指導各系(院)社會實踐部工作。
七、社團部長崗位職責
1、具體協(xié)調、管理各社團工作。
2、負責審批新社團的成立合注銷,協(xié)調各社團的關系。
3、定期組織社團大型活動。
4、監(jiān)督各社團經費的使用情況,并定期查帳。
5、負責跨校社團交流、聯(lián)系。
6、監(jiān)督、督促各系(院)社團工作。
八、文體部長崗位職責
1、負責各項文體活動的組織、策劃等工作。
2、抓好大學生藝術團和大學生管樂團的管理、訓練、演出工作。
3、負責跨校大學生藝術交流。
九、團委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辦公室內務工作和對外聯(lián)絡工作,做好書信處理和來訪接待工作,保證辦公室的正常運轉。
2、及時登記文件,做好文件摘錄、記錄和落實工作,做好文件的清理、歸檔和立卷工作。
3、負責團委辦公經費的使用,建立相應的帳目,年終提出經費收支情況表。
4、負責團委辦公室用品、報刊、資料的領取、訂閱和購置。
5、做好團委文件打印、印刷、裝訂和發(fā)放工作。
6、負責團委工作人員的考勤,檢查督促崗位責任制的執(zhí)行情況。
7、負責會議記錄和會務工作。
8、負責團委有關器材、資產的登記、保管與使用以及辦公用品的配置。
9、負責做好團委重大事件的記載工作。
十、學生活動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學生活動中心的全面工作,為全校的大學生活動和學校的各種會議做好服務工作。
2、具體管理學生活動中心的工作人員。
3、嚴格按照學校綜合治理的有關要求和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使用中心的場地和設施,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匯報,保證使用安全。
4、做好中心使用情況的記錄和匯總,建立使用檔案。
5、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
十一、大學生素質拓展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1、按照學校下發(fā)的《關于在學校實施“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的通知》要求,具體負責學校大學生素質拓展工作。
2、指導全校大學生素質拓展證書的發(fā)放、使用和認證等工作。
3、制定素質拓展項目的'申報、發(fā)布和更換及證書填寫內容的申報、確認和修改等工作程序;建立和維護全校學生素質拓展成果數(shù)據庫;發(fā)布全校各級組織負責的素質拓展項目目錄;記載全校學生素質拓展成果并認證每一位學生素質拓展證書的內容;受理學生個人提出的素質拓展證書的補發(fā)和內容更正等事務。監(jiān)督學校各級組織按照校大學生素質拓展計劃領導小組提出的要求,完成素質拓展計劃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任務;及時調查并了解各個素質拓展項目的運作狀況和分團委、團支部執(zhí)行素質拓展計劃的具體情況等。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校團委辦公室職能,規(guī)范其使用與管理,增強辦公室使用的規(guī)范性與明晰性,提高辦公效率,本著責權統(tǒng)一的原則,現(xiàn)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辦公室管理包括辦公室職能、物資管理、檔案管理、印章管理、值班管理、衛(wèi)生管理、鑰匙管理、出入管理、會議管理。
第二章校團委辦公室職能
第三條辦公室職能
第一項團委指導老師、學生委員辦公、專職團干辦公;
第二項舉行小型會議;
第三項收發(fā)各項文件;
第四項存放各部門文件檔案,辦公室設有各部門文件存放柜,可用于文件整理及歸檔;
第五項日常辦公,辦公室可用于各部門日常辦公,整理資料等事務;
第六項物資管理,校團委物資借用、歸還等管理均在此辦公室進行;
第七項收集材料,收集基層上交材料,包括報名表、申報書、方案、征文等等。
第三章辦公室物資管理
第四條校團委辦公室所有物資歸團委所有。第五條校團委物資旨在方便老師辦公、各組織舉行活動。第六條校團委物資包括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庫房物資;辦公用品包括筆、尺子、訂書機、文件夾等常用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電話、飲水機、書柜等設備;庫房物資指團委內設機構辦公室存放的所有物資,包括旗幟、彩帶等。
第七條校團委物資一般不外借,如需借出,必須在相應表格填寫登記。
第八條物資使用與保管
第一項辦公用品的使用要以勤儉節(jié)約為原則,不得挪為私用,杜絕奢侈浪費;
第二項所有校辦公設備使用權屬校團委所有,其他組織或個人不享有使用權;
第三項所有辦公用品使用完畢后,應立即放回原位;第四項辦公設備若有損壞,需及時報修,以保證正常的辦公室運作;
第五項所有物資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惡意損壞或丟失現(xiàn)象,需作出相應賠償;
第六項未經老師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進辦公室開會;第九條物資借用與歸還
第一項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僅供團委內部使用,庫房物資可外借;
第二項辦公用品一般不得帶離辦公室,如需帶離,務必填寫《校團委辦公用品借用登記表》并及時歸還所屬辦公室;
第三項團委內部借用庫房物資,無需寫申請書,但需要事先與相關負責人說明,并填寫相應的“物資借用歸還登記表”;
第四項其他組織借用庫房物資,務必遵循《校團委物資借用程序》相關規(guī)定;
第五項團委內部或其他組織在借用庫房物資期間需保管好物資,若物資有所損壞或丟失,視嚴重程度給與懲罰。
第十條物資清點與整理
第一項辦公用品每兩個月清點一次,詳細記錄庫存數(shù)量、損耗情況,并填寫《校團委辦公用品物資清點登記表》,匯集所有已經損壞或無法使用的辦公用品,根據實際情況,由辦公室相應負責人統(tǒng)一處理;
第二項辦公設備每月清點一次,并填寫《校團委辦公設備清點登記表》。如有丟失,追究相關責任人并作相應懲罰;
第三項庫房物資每月清點并整理一次,詳細記錄每種物資庫存數(shù)量、損耗數(shù)量等情況,詳細填寫《校團委庫房物資清點登記表》。匯集所有損壞由辦公室相應負責人統(tǒng)一處理已損壞物資。
第四章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文檔管理
第一項不得隨意翻閱保密文件和老師專用文件;
第二項可以翻閱非機密文件,查閱后及時放回原位;
第三項辦公室所有文件一律不得調出辦公室,若需調出,必須經團委書記同意;
第四項不得對外透漏未正式發(fā)文的文件內容;
第五項定期清理儲物柜,及時歸檔文件。
第六項案應歸類保存,他人不得隨意拿取、修改、丟棄。如有需要,需出示有關證明。資料可適時輸入電腦,以保留備份。
第七項非團委委員不得翻閱桌上、抽屜里的文件資料。更不得隨意將文件資料帶出團委辦公室。
第五章文件整理
第十二條整理信件
按照來信人的類別分為團縣委信件、外校團委信件、其他信件三類,并將各類信件分別置于對應文件夾內。
第十三條整理文件
按照文件來源地的類別分為團縣委發(fā)文、縣直團工委發(fā)文、校團委發(fā)文、內部文件、其他文件等,將各類文件按分類放入各自對應的.文件夾內。
第十四條整理部內文件部內關于大型活動的文件也要定期進行整理。
第十五條工作計劃與工作總結
1、上交時間為每月1、2號,上交紙質版至團委辦公室;2、每篇信息請寫清楚標題,標題和正文要嚴格區(qū)分,沒有標題的信息一律不予采用;
3、報送信息時請寫清楚事件發(fā)生的時間(如20xx年10月23日);
4、上報信息的內容要體現(xiàn)出各組織的工作內容,反映學校發(fā)展動態(tài),可涉及團的職能部門、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團總支、團支部等,能及時反映本校學生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活動;
5、信息報送要做到及時準確,必須嚴把質量關。每條信息要主題明確、內容精煉、格式規(guī)范、重點突出、言之有物,盡量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每篇稿子字數(shù)不少于1000字。
第六章印章管理
第十六條團委印章使用規(guī)定
第一項未經老師同意,任何人不得攜帶印章出辦公室;
第二項印章使用時,按要求正確使用,要愛護好印章,不得亂扔、亂敲印章;
第三項非正式文件、通知,一般不加蓋團委印章。
第七章值班管理
第十七條值班管理旨在加強各值班人員工作效率,規(guī)范其工作職責。
第十八條值班時間、地點與值班人員
值班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值班人員:各級團總支委員。
第十九條辦公室值班主要工作
第一項協(xié)助老師完成所需工作;
第二項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項及時跟進未完成工作;
第四項保持辦公室干凈整潔;
第五項完成文件簽收、簽發(fā)工作;
第六項整理未歸檔文件;
第七項發(fā)放、整理各類報紙、團刊、雜志;
第八項老師外出期間,做好接待工作。如接待來訪師生,應熱情接待,并記下詳情。若有人借用辦公室東西的,做好記錄。
第九項工作匯報,及時將值班期間發(fā)生的重要事項向老師匯報;
第十項管理物資,包括接收各組織物資借用申請書、登記、領取、驗收以及存放工作;
第十一項按時到辦公室值班,不遲到,不早退;到后如實登記,他人不得代簽(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主任請假,以便做臨時調整);
第十二項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對值班期間須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在值班本上做好詳細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三項值班人員不得在辦公室內吃零食、嬉戲、大聲喧嘩;
第十四項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獨立處理時,應及時向團委老師求助或致電有關責任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項值班人員負責辦公室環(huán)境衛(wèi)生,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值班結束離開辦公室時,務必保證所有電源、門窗等均關閉。
第八章衛(wèi)生管理
第二十條辦公室衛(wèi)生清理
第一項在每次會議結束后,對辦公室進行打掃;
第二項各級團總支委員定時對辦公室進行衛(wèi)生檢查,督促整改;
第三項清理不常用物品,將其入庫入柜,及時清理辦公室的垃圾,確保辦公室整潔。
第二十一條衛(wèi)生要求
第一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辦公室吸煙、吃飯、酗酒等;
第二項辦公室的地面、桌椅要保持干凈,桌面上盡量不放置其他物品;
第三項每次會議結束時,應把椅子放回桌下,清理桌面上的物品。
第九章鑰匙管理
第二十二條鑰匙使用規(guī)定
第一項辦公室鑰匙指定專人佩戴,其他人不得仿造。一經發(fā)現(xiàn),嚴厲處分;
第二項非團委委員借用鑰匙時,必須向老師報告,老師同意后,方能借出;
第三項若鑰匙遺失,及時報告老師,采取相應措施,以確保辦公室財產完好無失。
第十章出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辦公室出入規(guī)定
第一項非團委委員、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隨意出入團委辦公室;
第二項團委委員不得隨意帶人進入辦公室;
第三項非團委委員若有緊要事出入辦公室,必須向團委委員說明理由,委員同意后,方能進入。
第十一章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例會分為團委例會和團委內設機構全體干部大會兩種。
第二十五條團委例會
1、參加人員:團委書記、各級團總支委員、各級團支部書記;
2、時間:原則上規(guī)定每一月召開一次,一般是周一19:00。團委可根據工作和活動的實際需要,適時調整會議時間;地點:暫定于教工會議室(每次例會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通知各級團總支委員);
3、主持:團委書記;
4、內容:通報前期工作和活動情況,探討近期工作計劃,布置相關工作任務;
5、會議記錄:由組織部負責做好明確的會議記錄;
第二十六條團委內設機構全體干部大會
1、參加人員:學校團委各級團總支委員;
2、時間:原則上規(guī)定每周召開一次,一般是周五下午17:10。團委可根據工作和活動的實際需要,適時調整會議時間;地點:定于團委辦公室;(每次例會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將提前通知各級團總支書記,由各級團總支書記及時通知本級委員)
3、主持:團總支書記
4、內容:通報前期工作和活動情況,探討近期工作計劃,布置相關工作任務;
5、會議記錄:由組織部負責做好明確的會議記錄。
第二十七條考勤規(guī)定
1、例會執(zhí)行嚴格的考勤規(guī)定,全體與會人員須于會議前在考勤表上簽到,團委例會、內設機構會議均由組織部負責考勤;2、與會者要嚴格遵守會議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時參加或不能參加者均應提前向團委書記或各級團總支委員請假,經批準后方予準假,否則以缺席論處;3、與會者務必攜帶會議記錄本,認真作好會議記錄,否則按缺席而論;
第二十八條處分條例
1、凡會議期間無故遲到5分鐘到10分鐘者,在會議上做口頭檢查;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缺席而論;
2、無故缺席一次者做書面檢討,并在例會上做檢查,缺席兩次者給以通報批評;
3、無故缺席兩次者,取消其一切團內評優(yōu)資格;
4、無故缺席三次者,經團委會議討論,各級團總支同意,予以撤消相應職務;
5、會議期間,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tài),并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guī)章解釋權歸共青團大成中學委員會。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團員、團干的管理,規(guī)范團員、團干的請假行為,使他們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團員、團干在校期間,如果部門內有事須請假者應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經部長批準后方可生效。假滿后及時銷假。如需繼續(xù)請假者,及時辦理續(xù)假手續(xù)。不得以宣傳部的名義無故請假,一經發(fā)現(xiàn)就辭退。
二、請假規(guī)則請假分為例會請假和公假兩種,公假:因參加團內活動而提出的請假。例會請假:部委、部長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通報批評,并按相應制度處理,是團干的',取消其干部資格)
三、請假程序部委、部長請假,應事先寫好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yī)務室或醫(y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寫好后請假條,交各組組長簽署意見,并送團委書記辦理有關手續(xù)。
四、準假權限
1、各部部委請假,由該組組長負責把關。
2、各組長請假,由部長負責把關。
3、任何人不得帶他人請假。
4、假條要由本人親自交與負責人,并當面說明情況。
五、銷假手續(xù)及辦理(主要針對公假)請假期滿,應當立即銷假,若超過準假時間再以宣傳部名義請假,則取消其部內資格行政樓值班制度
一、按時到達值班地點,不遲到,不早退。到達后如實登記,他人不得代簽。
二、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者,須提前一天向辦公室主任或部門負責人請假,以便做臨時調整。
三、值班期間不得大聲喧嘩
四、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對值班期間須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詳細記錄。
五、如遇特殊情況無法獨立處理時,應及時向團委老師求助或致電有關責任同學,不得擅自處理不得從事與值班內容無關的活動(擅自處理者會記相應的處分)。
擬定人:小王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7
團委辦公室為了給團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環(huán)境,使團委成員能更好地為同學服務,特制定辦公室值班制度。
一、對辦公室的整理及清潔實行值周值日制。在值日時,值日部門應清掃地面上的紙屑等遺留物,并對桌椅、地面進行清理。
二、團委成員不得將辦公室鑰匙轉借非本部人員使用。如由于外借鑰匙而導致辦公室內用品的丟失或設施的破壞,一經查出,將追究該成員的責任,同時要進行賠償。
三、團委的`成員在使用辦公室時,應該自覺維護辦公室的衛(wèi)生,不得亂圖亂畫,亂扔紙屑。宣傳部成員在使用完宣傳用品以后,要自覺整理宣傳用品,并對現(xiàn)場的遺留物進行清掃,以保持室內清潔衛(wèi)生。
四、離開辦公室時,應檢查門窗是否關嚴、電燈是否關閉。在確認門窗已關嚴、電燈已關閉后,方可離開。
五、部門成員應互相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有破壞辦公室的情況時應該立即制止。團員、團干請假制度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8
一、鑰匙管理制度:
1、辦公室門上鑰匙只限于主席、副主席、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佩戴。特別的,由于學生工作的需要,在協(xié)商學院情況下配備辦公室鑰匙。
2、佩戴鑰匙人員在使用辦公室期間,認真負責辦公室財產安全。
3、由于學生工作需要,其他任何人如有事需要借用辦公室,必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申請,經過許可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間,進行辦公室出入登記,辦公室所有財產安全有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出入登記詳細內容包括使用時間、當事人、使用目的、負責人簽名、備注。(負責人為鑰匙經手人)
4、其他學生會成員一律不得佩戴辦公室鑰匙。如發(fā)現(xiàn)此種情況,辦公室主任有權對鑰匙進行沒收,并對其警告或者處分。
5、閑雜人等不得隨意進出辦公室。
二、財產管理制度:
1、任何人使用辦公室財產之前必須先得到辦公室主任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辦公室的用品。
2、在出現(xiàn)急需使用或無法聯(lián)系辦公室主任的情況下,使用人員可以先經過學生會主席的`同意,然后由學生會主席轉告辦公室主任。
3、所有辦公室物品在使用或者借出之前,有關負責人必須進行必要的財產借出登記,詳細情況包括借出物品、借方負責人、借出時間、經辦人、備注(用途)。
4、所有辦公室物品在歸還之時,有關負責人必須進行必要的財產歸還登記。經辦人必須對歸還物品清點整理,如出現(xiàn)問題,經辦人承擔全部責任。
5、所有使用辦公室物品者,必須在使用期間保證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私自使用以及丟失或損壞辦公室物品者,將對其追究賠償責任。
三、工作開展制度
1、配合主席團開展、協(xié)調各項工作,處理好學生會的各項日常事務;
2。收集各系、各部門的計劃、總結等資料,進行整理存檔;
3、整理及起草各類文件,草擬各種條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團審議;
4、定期公布學生會工作進程,增加學生會工作透明度,反映同學們的意見和建議;
5、為各部門提供資料;
6、代理主席團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的監(jiān)督,做好存檔備案工作;四、內部規(guī)定
1、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喧嘩、打鬧。
2、不得私自帶他人進入辦公室。
3、不能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保持室內清潔。
4、不得在辦公室內吸煙、喝酒、打牌等。
5、辦公室電話為辦公電話,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個人電話。
6、熱心接待校團委及學生會人員來信來訪、記錄等。
7、接待領導老師要熱情,有事情要及時向老師反映。
校團委規(guī)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為了更好的貫徹團委的精神,加大組織部工作力度,提高組織部成員素質及工作能力,保證組織部成員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帶頭作用使組織部各成員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有序化,做到組織部各成員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特制訂本管理條例。
第二章組織部基本工作職責
一、負責團員檔案管理工作。
二、負責學院團費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學院每學年優(yōu)團、優(yōu)干的評審與登記工作。
四、協(xié)助團委老師進行新學期團干部的培訓工作
五、自行組織或協(xié)助其它部門組織相關活動。
六、完成老師布置的其它任務。
第三章組織部人員職能
部長職能:組織部主要負責人,掌握組織部大的工作方向,指導和督促部內的總體事務。
副部長:是部長工作上的助手,起協(xié)調作用,主要負責組織部內部日常工作及人員安排。。
秘書:主要負責每次例會及其它會議的會議記錄。
部員:遵循部長及副部長的各項安排
第四章組織部制度
一、嚴格遵守校紀、校規(guī)。
二、組織部各成員要堅持原則,有較高的工作熱情;堅持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有全心全意為同學們服務的思想。三、組織部各成員必須服從上級的各種正確安排,認真執(zhí)行上級的各種決議,并按質量的完成上級下達的各種任務。四、組織部成員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
五、例會等會議及各種需要組織部各成員出現(xiàn)的場合,組織部各成員必須準時參加,嚴禁出現(xiàn)無故缺勤、遲到、早退等現(xiàn)象,缺勤一次內部警告,無故兩次,采取書面檢討,缺勤三次,將給予退部處理。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說明。
六、考勤的情況采取記分制:
1每次會議和活動準時參加者記滿分3分
2遲到,早退者記1分
3無故不參加者記0分
有特殊情況未參加者酌情給1~2分
七、學期末時,部長將對各部員做出總體評價 評價等級分為:一般,良好,優(yōu)秀
八、在工作中,部門所有部員必須做到相互團結,相互尊重,禮貌待人,要清楚,大家代表的.可是團委的形象
九、認真完成正(副)部長交代的任務,并積極向正(副)部長提出意見建議。
十、該制度將直接作用于評定年終優(yōu)團優(yōu)干的重要標準之一為把組織部建成一個有組織、有紀律、有影響力的部門,更好的配合院團委的工作,請各位成員認真對待,嚴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