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整治城關及周邊地區(qū)違法建房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四要依法整治。第一,嚴格程序。各有關部門單位及執(zhí)法人員在開展集中整治中,特別是強制拆除行動,該下的執(zhí)法文書堅決不能少,該走的法律程序堅決不能省,力求做到法律上有憑有據(jù)、程序上無懈可擊,切不可因“圖簡單、圖省事”而違反規(guī)定、程序亂整治。第二,注重方法。在整治過程中,既要堅持嚴格執(zhí)法、強勢推進,更要注重思想教育、有情操作。各鄉(xiāng)鎮(zhèn)和村組黨員干部要深入細致地做好違法對象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講在前,把關心擺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導措施做在前,特別要注意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充分考慮群眾的合理要求,妥善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最大限度地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減少沖突和不和諧因素。第三,強化問責。要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導致轄區(qū)內違法建房情況嚴重的鄉(xiāng)鎮(zhèn),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失職、瀆職和縱容包庇,甚至以身試法的黨員干部,紀檢監(jiān)察和組織部門要嚴肅查處。要強化整治工作責任,對整治過程中領導不力、履行職責不力、不服從指揮調度的單位,要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對工作不出力、不作為的工作人員,要嚴肅處理;對強制拆除中阻撓執(zhí)法、暴力抗法的違法建房戶,公安部門要堅決果斷予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