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律的演講稿十篇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1
各位領導,同學們:
大家好!
我今天在這里演講的主題是《遵守法律法規(guī)》。
我們都知道,遵守紀律是每個公民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一個國家的經(jīng)濟實力再強,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制和守法的公民,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文明強國。按照這個標準,我們離真正的“強大”還很遠。
雖然已經(jīng)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框架,開展了多年的教育普法工作,但“遵紀守法”一詞要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意識,還遠遠不夠。
中國作為一個有著5000年歷史文化的國家,離真正意義上的法治國家還有一段距離,但它并不缺少建設和諧社會所必需的道德傳承。
有些人不把國家的法律和紀律放在心上,他們不認為違反法律和紀律是一種恥辱,而是認為他們“有能力”利用好法律的漏洞。正是這些人損害了國家法律規(guī)章制度的尊嚴,動搖了社會的道德基礎,削弱了人民的法制意識。
人們是忠于法律法規(guī)的,他們甚至希望用自己的生命去遵循他們心中的神圣的法律,就像蘇格拉底所做的那樣。當時,雅典的逮捕了蘇格拉底,并以不敬神的罪名判處他死刑。
行刑前,他的門徒?jīng)Q定幫助他逃跑,一切都準備好了。但蘇格拉底說:“我的信仰之一是法律的權威,既然法律判我死刑,作為一個好公民,我必須服從!碧K格拉底最后帶著對法律的忠誠微笑離開了這個世界,但他的思想是不朽的。
蘇格拉底在他的大多數(shù)同胞眼中確實有點迂腐,如果法律法規(guī)本身是不公正的,為什么還要遵守它們呢?
由于人們的道德標準和正義原則不完全一致,必然存在意見分歧和矛盾。因此,為了建立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每個人都應該遵守法律法規(guī)。
在人民當家作主的現(xiàn)代,法律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從小老師就教導我們,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養(yǎng)成一個良好的習慣,能夠讓我們的成長之路更加順暢。
我的發(fā)言結(jié)束了,謝謝大家。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2
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講開始之前,我想先問大家1個問題,我們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參加司考的?請舉手。
頭幾天,在食堂吃飯的時候,遇到1個老鄉(xiāng),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鄉(xiāng)見老鄉(xiāng)嘛···而且是1個縣的,1個高中的,鄰班的,開學以來大家1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沒有時間仔細聊聊天,這次我們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畢竟就要大3了,我說,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將來怎樣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將來干甚么,他說,你們監(jiān)獄每一年那末多人參加司考,那你總要考司考吧,我說,對呀,有這個打算,畢竟最后1次機會了嗎。他說,那就是啦,如果你對法學感興趣,你就能夠走這條路啊,難道你學法律只是為了將來的謀生?你就沒有1點點的興趣?這1句話直接把我問蒙了。
由于是文科出身,所以在當初填志愿,選專業(yè)的時候就是填1些法學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聯(lián)系的專業(yè),后來誤打誤撞來到了中警院,聽說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唄,如果再考1個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現(xiàn)在才發(fā)覺,原來在我的認識中,法學、法律、法律職業(yè)就是高大上的,學好法律,考過司考,就能夠有好工作,就意味著高薪,成為“大法官”“大律師”“法學家”,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呢?
05年的時候,在我們安徽合肥,有1名律師叫,江業(yè)勝,由于賄賂官員和法官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他為了承接訴訟代理業(yè)務,獲得不菲代理費,重金賄賂官員多達百余萬元,還曾賄賂過法院領導。
江業(yè)勝在合肥律師界很著名,我就在想,學提供最穩(wěn)妥的救濟。法律人,應當具有最基本的正義觀、是非觀和善惡觀,尋求個案的公正處理,這源于“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中國傳統(tǒng),顯示出1種超出生存和功利斟酌的尋求。
今年(20xx年)的2月26日晚,9時30分,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歹徒槍擊,為保護社會正義、避免無辜大眾遭到傷害,與持槍歹徒勇敢搏斗,壯烈犧牲,年僅38。她在基層工作15年,自獨立辦案以來,共審結(jié)各類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結(jié)案近400件,因事跡突出,馬彩云屢次被評選為優(yōu)秀公務員及政法系統(tǒng)“先進個人”。
這是真實的法律人的堅守,把個人奮斗融入到基層的司法事業(yè)中,以飽滿的工作熱忱和熱情的工作態(tài)度,盡心盡力地審理好每起案件,在平凡中創(chuàng)造偉大,在奉獻中實現(xiàn)價值。
“法律人”是關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傳承的“人”。就拿律師來講,律師是法律人,以法為業(yè),以律為師,律師職業(yè)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是1般的職業(yè),是關乎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法律關系的智慧,是對事實和證據(jù)的判斷者,是對法律和正義的保護者。
我們?yōu)楹我⒅具M入法律,成為法律人呢?我想,我們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否是大部份人并沒有作非常認真的斟酌,只是覺得現(xiàn)在學法律現(xiàn)在很熱門,因而就考司考?考法碩?不過我覺得,這就能夠了。就像我的老鄉(xiāng)說的,哪怕我們只有對法律的那末1點點的興趣,只要堅持著1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確理解法律人該是甚么樣的,照理必須先弄清楚所學的對象即法律究竟是甚么,這需要系統(tǒng)的學 我只是想提示大家,當我們真正進入法律人的行列時,
1定要時刻銘記公平、正義、同等、自由、誠信的價值觀,應當是我們1生的尋求。雖然在很多的情況下,
出于某種緣由我們難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馬遷所說,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謝謝大家。ň瞎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評委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湘潭市和平小學的。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永不凋謝的花朵”!
先給大家講一件我親身經(jīng)歷的事情。那是一個漆黑寒冷的夜晚,我正坐在窗前看書。突然,從樓下傳來一聲凄厲的叫聲,緊接著,又傳來了咚咚的腳步聲,嘭嘭的關門聲,撕心裂肺的哭喊聲,院子里像炸開了鍋!
究竟發(fā)生什么事了?我和媽媽立刻關上門,飛快地跑下樓去。只見院子中間的地上正躺著一個人,一邊不停地打著滾,一遍用幾乎嘶啞的喉嚨不斷地叫喊著:“星伢子,我的星伢子,我要我的星伢子!”
這不是開建材店的陳阿姨嗎?就住在我家對面的二樓!靶秦笞印辈痪褪撬膬鹤永钚菃?他兒子去年不是剛?cè)ネ獾厣下毿?究竟出什么事了?/p>
第二天,媽媽告訴了我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陳阿姨和丈夫因忙于做生意沒時間管兒子。李星上初中后迷上了電游,沉溺在虛幻的網(wǎng)絡世界里無法自拔!起初他用自己的零用錢玩,慢慢的就偷偷從媽媽的包里拿,最后甚至把手伸進了同學的書包!拿著這些不光彩的錢,他一有時間就往網(wǎng)吧里鉆,還結(jié)交了一幫社會小混混,吃喝玩樂、搶劫盜竊、打架斗毆樣樣都來,他的人生就這樣一步一步地滑向了深淵......
昨天下午,他在當?shù)鼐W(wǎng)吧和別人因爭搶一個座位發(fā)生沖突,自認為吃了虧的他一氣之下喊來了社會上的那幫哥們,雙方在網(wǎng)吧里大打出手,最終在混亂中,對方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瘋狂地捅向了他,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這個16歲的孩子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
16歲,他才16歲呀!這是一個多么美好的數(shù)字!這是一個多么令人羨慕的年齡!他人生的樂章才剛剛奏響,怎么就這樣戛然而止了呢?
而在我們的身邊,這樣慘痛的教訓還少嗎?XX年,湘潭縣發(fā)生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6名歹徒手持砍刀和匕首,竄入一村民家將其殘忍殺害。讓警方震驚的是,抓獲的兇手中居然有5名未成年人,最小的才15歲!XX年,兩所學校的學生在湘江邊聚眾斗毆,造成多人重傷!
為什么,這些本該在陽光下盡情綻放的鮮花就這樣過早地凋謝了?為什么,這些本該在校園里生龍活虎的生命就這樣過早地蒼白了?為什么,這些本該在成長中意氣奮發(fā)的少年就這樣過早地夭折了?這,究竟是為什么?
今天,我站在這里,就是要把答案大聲地告訴在座的每一位,告訴全天下所有的同齡人,這,就是不知法、不學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惡果!假如從小就養(yǎng)成了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假如從小就學會了分辨是非,假如從小就懂得“勿以惡小而為之”的道理,那這一樁樁的觸目驚心,一件件的血淚斑斑還會有嗎?那一組組冰冷的統(tǒng)計數(shù)字還會有嗎?那一朵朵鮮艷的花朵還會凋謝嗎?那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還會消逝嗎?
令人可喜的是,學生的法制教育越來越引起社會的深思和重視!今天我們站在這兒,慷慨激昂地說法講法,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我們和平小學更是把學生的法制教育擺在首位,專門聘請法制副校長為我們現(xiàn)身說法,多次利用電視臺和廣播站宣傳普法知識,召開“遵紀守法”的主題隊會,舉辦法制手抄報競賽......這些豐富多彩的活動,使我們每一個和平孩子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制之花開滿了整個校園!
同學們,朋友們,在我們成長的道路上,法如明燈,時刻照亮我們前進的方向!法,無處不在!法,人人必知,人人必學,人人必懂,人人必守!讓我們從今天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嚴格自律,遵紀守法,做新時代的好少年!在祖國這個大花園中,讓我們這些嬌艷的花朵永不凋謝,永遠在春天的陽光里盡情綻放!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4
同學們,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人》
在我的演講開始之前,我想先問大家一個問題,我們大家有多少人是要參加司考的?請舉手。(手勢:舉手)
前幾天,在食堂吃飯的時候,遇到一個老鄉(xiāng),也是我要好的朋友,老鄉(xiāng)見老鄉(xiāng)嘛···而且是一個縣的,一個高中的,鄰班的,開學以來大家一直在忙自己的事情,沒有時間仔細聊聊天,這次我們聊了很多,聊到了各自今后的打算,畢竟就要大三了,我說,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將來怎么打算,也不知道自己將來干什么,他說,你們監(jiān)獄每年那么多人參加司考,那你總要考司考吧,我說,對呀,有這個打算,畢竟最后一次機會了嗎。他說,那就是啦,如果你對法學感興趣,你就可以走這條路啊,難道你學法律只是為了將來的謀生?你就沒有一點點的興趣?這一句話直接把我問蒙了。
因為是文科出身,所以在當初填志愿,選專業(yè)的時候就是填一些法學啊,金融啊,跟文科有聯(lián)系的專業(yè),后來誤打誤撞來到了中警院,聽說可以考司考,那就考唄,如果再考一個政法院校的研究生那就更好了……
我現(xiàn)在才發(fā)覺,原來在我的認識中,法學、法律、法律職業(yè)就是高大上的,學好法律,考過司考,就可以有好工作,就意味著高薪,成為“大法官”“大律師”“法學家”,我的這個想法對不對呢?
05年的時候,在我們安徽合肥,有一名律師叫,江業(yè)勝,因為賄賂官員和法官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他為了承接訴訟代理業(yè)務,獲取不菲代理費,重金賄賂官員多達百余萬元,還曾賄賂過法院領導。
江業(yè)勝在合肥律師界很有名,我就在想,學習法律,成為法律人,難道僅僅是為了獲得一種謀生之道?在獲取生存技能之外,我們要學習法律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么?從根本上說,法律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懲治不法之徒,為被害人提供最穩(wěn)妥的救濟。法律人,應當具有最基本的正義觀、是非觀和善惡觀,追求個案的公正處理,這源于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中國傳統(tǒng),顯示出一種超越生存和功利考慮的追求。
今年(20xx年)的2月26日晚,9時30分,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回龍觀法庭法官,馬彩云,在住所樓下遭到歹徒槍擊,為維護社會正義、避免無辜群眾受到傷害,與持槍歹徒英勇搏斗,壯烈犧牲,年僅38。她在基層工作15年,自獨立辦案以來,共審結(jié)各類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結(jié)案近400件,因業(yè)績突出,馬彩云多次被評選為優(yōu)秀公務員及政法系統(tǒng)“先進個人”。
這是真正的法律人的堅守,把個人奮斗融入到基層的司法事業(yè)中,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熱忱的工作態(tài)度,盡心盡力地審理好每一起案件,在平凡中創(chuàng)造偉大,在奉獻中實現(xiàn)價值。
“法律人”是關于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傳承的“人”。就拿律師來說,律師是法律人,以法為業(yè),以律為師,律師職業(yè)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是一般的職業(yè),是關乎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國家法律關系的智慧,是對事實和證據(jù)的判斷者,是對法律和正義的維護者。
我們?yōu)槭裁匆⒅具M入法律,成為法律人呢?我想,我們大家未必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沒有作非常認真的考慮,只是覺得現(xiàn)在學法律現(xiàn)在很熱門,于是就考司考?考法碩?不過我覺得,這就可以了。就像我的老鄉(xiāng)說的,哪怕我們只有對法律的.那么一點點的興趣,只要堅持著一名法律人的信仰。要正確理解法律人該是什么樣的,照理必須先搞清楚所學的對象即法律究竟是什么,這需要系統(tǒng)的學習研究,需要在今后的法律實踐中才能明白的事。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當我們真正進入法律人的行列時 ,
一定要時刻銘記公平、正義、平等、自由、誠信的價值觀,應該是我們一生的追求。雖然在很多的情況下,
出于某種原因我們難以做到,但是正如司馬遷所說,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謝謝大家。ň瞎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領導、評委、同仁:
大家好,我是。很榮幸能夠站在這里。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踐行三個依法,法律在我身邊》。
法律,由國家制定認可;法律,由國家保證實施;法律,規(guī)范著整個社會的運行;法律,時刻在我身邊。
如今,法律以各種方式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生活。依照法律治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方式被稱為法治——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曾說過:“法治比任何人治做的更好。”因為民主的立法、公正的司法和負責的行政讓我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執(zhí)法者能夠保障法律不折不扣地執(zhí)行。我們煙草人,對法律有一份獨到的理解和感情,因為我們就是執(zhí)法者,因為有一部專門為我們的工作而設立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法律與我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影響著我們?nèi)粘P袨榈狞c點滴滴。一個法治國家,法律威嚴公正,守護著人民群眾;法網(wǎng)疏而不漏,震懾著不法分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如此,我們白天可以安心工作,晚上能夠安然入眠,不用擔心自己生命健康受暴力威脅,不必害怕個人權益被強權侵占。
遵法、守法、學法、用法,對我們煙草人來說特別重要。作為一個有執(zhí)法權,卻缺乏強制力的單位,用篇幅有限的《煙草專賣法》和實施條例支持自己的工作,我們唯有做到更理解、更深入、更精通,方能承擔日益緊迫的專賣工作,維護國家利益、維護消費者利益。
初到,在特情中隊的那段時間,我親身經(jīng)歷了落實依法辦案的苦累與艱辛。為了搜集證據(jù),我們?nèi)旌虮O(jiān)視嫌疑人,幾乎呆過了附近所有能隱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離帶的冬青叢,廢棄破舊的磚房,蚊蟲橫行的麥田蹲守時間一長,附近住戶懷疑,詢問我們只能編造理由,叫來警察我們只能匆忙離開,換地點繼續(xù)蹲守。全隊稽查員每個人都有幾十天的待休假期,隊長更是多達一百多天,他曾半開玩笑地說,我退休前這假是補不完了——可是我們知道,那不是玩笑。這一切,只為煙草專賣工作取得成績;只為煙販不能繼續(xù)逍遙法外;只為卷煙市場秩序更加井然;只為守護著這部為我們而設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卻有義。近年五月,稽查中隊在一個零售戶家中查到了假煙100多條。年過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說明自己并不清楚這些是假煙,一再央求執(zhí)法隊員網(wǎng)開一面。法律就是法律,雖然當時的情況讓稽查員動容,但是按照規(guī)定,假煙還是罰沒了。工作沒有結(jié)束——法律的落實并不是為了讓困難群體的境遇雪上加霜,凈化市場正是為了讓他這樣的零售戶可以脫貧致富。幾天后煙草公司積極地向老人講解政策法律,并向領導申請讓他破格參加零售戶營銷技能培訓、協(xié)助辦理了小額融資貸款。老人激動地不知說什么好,我們的執(zhí)法隊員卻坦然地說,這,和稽查一樣,都是我們應該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愛講情、理、法,但是他們心中法律總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萬不得已不至于鬧到法律層面上。也因為有這些托朋友、找關系的習慣,煙草專賣系統(tǒng)自身的遵紀守法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我們有了內(nèi)管科,對行業(yè)內(nèi)的工作嚴守規(guī)章,層層把關;因此,我們有了法制科,力保專賣工作程序合法、規(guī)范進行。如今,構建法治煙草的活動蓬勃開展,我們探索著民主管理,陽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理念已經(jīng)深入到每一個煙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們?nèi)栽谔剿,我們(nèi)栽谂,我們(nèi)栽趫允胤少x予我們的職責和權力,用崇實尚德的工作詮釋——法律在我們身邊!
演講人: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6
一切人類理性的發(fā)展都依賴于法律!
一切人類法律的發(fā)展都來源于生活!
各位老師、同學們:你們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師的身份,給大家談一談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結(jié)合有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同時,由于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法律與生活》——一切人類理性的發(fā)展都依賴于法律!一切人類法律的發(fā)展都來源于生活!在我們國家的憲法中規(guī)定,1999年憲法修正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fā)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因此,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nèi)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盧俊曾喟嘆:“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逼鋵嵥^枷鎖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隱喻。如果人間沒有了法律的規(guī)則,將出現(xiàn)兩種極端的局面,一者實現(xiàn)共產(chǎn)主義,社會的資源按需分配,屆時國家、監(jiān)獄、軍隊、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機構將不復存在,當然法律也因為失去了保障其實行的強制力而逐漸消亡。整個社會進入一種理想化的狀態(tài),個人的情感與道德的約束超越法律,達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種情況有可能世界將混亂一片,人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財產(chǎn)、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因為規(guī)則的缺失而最后崩潰,人類也將隨之走向滅亡。較之二者,也許在現(xiàn)階段看來,第二種狀態(tài)具有出現(xiàn)的蓋然性。由是觀之,吾國吾民依然無法擺脫社會規(guī)則之清朗。
法律是規(guī)則和原則統(tǒng)一。法律首先是規(guī)則。法律總是表現(xiàn)為一條一條的規(guī)則,規(guī)則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現(xiàn)形式。但是,由于規(guī)則本身具有滯后性、有限性等弱點,因而,規(guī)則要和原則結(jié)合起來,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東西,這樣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應該是百科全書。學習法律不僅僅需要學習法律規(guī)則方面的知識,而且需要掌握和這些法律規(guī)則有關的非常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人的任何知識、任何經(jīng)驗,對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執(zhí)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guī)則,法律要規(guī)范人的行為。我覺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這個“人”是什么?經(jīng)濟學把“人”假定為“經(jīng)濟人”,倫理學把“人”假定為“道德人”,法律對“人”也有一個假定。我認為,法律對人的假定是“壞人”。霍布斯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從壞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從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壞人理論”。
法律作為人的行為規(guī)則,必然要涉及到對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壞人理論”把人性假定為惡,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人性惡,是壞人,會做壞事,為了禁止壞人做壞事,讓壞人做不成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種法律規(guī)則。如人會背信棄義,所以要規(guī)定誠實信用;會出爾反爾,所以要簽訂合同;會損人利己,所以要規(guī)定損害賠償;會殺人越貨,所以要罰當其罪,等等。從這個角度看,人性惡是法律的基礎,也是法律的淵源,有壞人才有法律,從根本上說,法律就是一套對付壞人的規(guī)則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為有針對人性惡,禁止壞人做壞事的各種法律規(guī)則,如背信棄義,會遭到“上帝”的懲罰;違反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要損害賠償;殺人越貨,會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就不背信棄義,不違反合同,不損人利己,不殺人越貨了,結(jié)果人們棄惡從善,壞人變好人?梢姡墒强朔诵詯旱墓ぞ,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為有了法律,人們才成為好人。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7
從小,媽媽就教育我:“小孩子做了錯事沒關系,但要能知錯就改。如果一錯再錯,長大了就會犯大錯,還會去坐牢呢!”
最近我看到、也聽到了一些事情,回想媽媽對我說過的話,真的很有道理。
前段時間我和媽媽一起看了電視劇《杜鵑的女兒》,講的是一個被人收養(yǎng)的孩子,為了要獨占養(yǎng)母的愛,竟把養(yǎng)母的親手女兒故意弄丟了。在以后十幾年的時光里,她為了讓養(yǎng)母找不到親生女兒,想盡辦法,做了更多的錯事和壞事,但當養(yǎng)母找到了親生女兒時,一切真相大白,這位養(yǎng)女最后因為違法受到了應有的懲罰。當我看完這個電視劇時,我就對媽媽說:“我最討厭這個人了,她老是做壞事,還以為別人不會知道!”其實當她當做第一件壞事的時候,如果能及時向養(yǎng)母承認錯誤,就不會一錯再錯,直到后來坐牢為止。
還有一件事對我印象也很深。11月份中旬,媽媽表弟的妻子在騎電瓶車時被汽車撞倒了,當場死亡,但駕駛員卻逃跑了。不過,交警們很快就把他抓住了。原來肇事司機是一個山東人,他什么都不懂,以為只要逃跑就沒事了。后來我聽媽媽說,其實他這樣逃跑對自己對別人都不好。本來他不逃跑的話,可以直接報警,并且等待保險公司來現(xiàn)場拍照取證,便于賠償。但他這一跑,保險公司沒了現(xiàn)場取證,表舅家就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而對于這個司機來說,他犯了“肇事逃逸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他能懂一點法,就不會逃跑了,也就不會給表舅家造成更大的傷害。
所以,作為一個孩子,要從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該做,什么事情不該做,還要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做一個知法、懂法的小公民。
法律、法令、條例等的總稱“——這是”法“在《新華字典》里的解釋。打小就知道這個”法‘,可如今小學快畢業(yè)了,還不知道“法”具體是什么概念!缎氯A字典》里的解釋對于廣大群眾們來說過于模糊、抽象
對我們而言,最熟悉的莫過于交通法則了,常聽大人們說’某某某又醉酒駕駛了,某某某因為急,沒看紅綠燈,撞到行人了,某某某開車沒系保險帶,被罰款了……‘可還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該停車的路邊停車、闖紅燈、醉酒駕駛……我迷茫了,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卻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知道了我們兒童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法的保護,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家長、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包括對學生罰抄詩詞、課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從此,我學會了保護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嚴。
其實,法就在我們身邊。自從頒出了《禁酒法》,平時親友相聚時喜歡小飲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開車不喝酒,飲酒不開車”來行事,別看親友們說少喝一口查不出來,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說了,法雖然約束了自己,但也給大家一個和諧的社會。生活中,其實處處都有法的影子,也許,就在你不經(jīng)意時,就動用了法的力量,維護了自己的權利。如購買了偽劣商品,可撥打12315到消費者協(xié)會,維護自身權益。受人恐嚇,打110,能夠保護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殺、搶、強、奪、偷之外,還應該更知法、更懂法。法律,應該受到人民群眾的認識、認知。法是無比尊嚴的,無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學生,就應該遵守校規(guī);你是工人,就應該服從指揮;你是醫(yī)生,就應該按規(guī)定行醫(yī)……只有法治,才能建設一個美好、和諧的家園。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攜手維護法神圣的尊嚴,維,護世界的和平。讓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盡我們所盡的一份微薄的責任!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8
各位領導,同學們:
大家好!
大家知道法官憑什么來判定誰是誰非嗎?
對,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這個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護的公民。法律就會賦予你一定的權利和義務,自由和約束。權利是夠廣泛的了,比如,每一個人都有生命權、榮譽權等等,在遇到傷害時,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利。我們享有的自由也是廣泛的,但我們的許多行為還必須受到約束。別忘了,約束是為了讓你飛得更高、更遠,你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異想天開而斷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這樣做對自己有什么害處,對別人有什么害處,對社會有什么害處,不要違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觸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為樂是大力提倡的社會公德,但在幫助別人時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辦了壞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講堂》欄目講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劉陽的孩子,他很討厭同班同學沈強,于是,這請他的好友李嚴幫忙報復,劉陽先介紹沈強和李嚴認識。李嚴想了一個計策。有一天,他們?nèi)朔艑W后沒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李嚴和劉強把沈強騙到?jīng)]有人的地方,搶走了沈強的筆記本電腦,還威協(xié)他不讓他告訴老師和家長。最后沈強的家長還是知道了,到派出所報了案。李嚴和劉強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李嚴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幫忙,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幫人隱藏偷來的東西,就會犯窩藏罪,包庇別人犯罪會犯包庇罪等等。
我們年紀還小,不懂的東西很多,我們可要好好學習呀,千萬不要做個小小的法盲,但我們只要記住最基本的一條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法在我身邊,我們要遵紀守法。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9
現(xiàn)代民主社會的法律之所以能在社會生活中起作用不僅僅是對強力的屈服,也不僅僅是因為法律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體現(xiàn),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法律體現(xiàn)了整個社會基本價值評判標準,是因為在法治中法律具有其權威性、普遍性、統(tǒng)一性和完備性。 法律因此而在社會生活中有較地運行,并扮演著秩序的維護者和正義的守護著的角色。
但是,現(xiàn)在的中國社會對法律卻表現(xiàn)出了前所未有的冷漠、不尊重,甚至是蔑視!中國出現(xiàn)了法律信仰危機!這種情況是前所未有的。在集權社會中,人們對法律的不信任是因為法律是少數(shù)統(tǒng)治者為其利益而制定的統(tǒng)治工具,在那樣的社會中向強力屈服,只是一種必要的行為,而不是一種意志的行為 ,因此對法律的服從是出于一種畏懼而非自愿。并且至少在強力之下,法律的運行相對而言還是較有效率的。但是,現(xiàn)在所出現(xiàn)的情況與以往不同——人們不僅不相信法律,甚至連對法律最起碼的尊重與畏懼都沒有了,所有的只是冷漠與蔑視。
造成這種現(xiàn)象的原因是多重的。有轉(zhuǎn)形時期社會變革的原因,也有對外開放制度變革的因素,但是最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律的形式價值(權威性、普遍性、統(tǒng)一性和完備性)的缺失。作為法的一種形式價值,權威性指的是任何個人或團體都必須無條件服從法律的支配,法律的尊嚴神圣不可侵犯;普遍性指的是不因人設法,用一般性規(guī)則來調(diào)控所有人的同類行為;統(tǒng)一性指的是保持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諧一致,消除矛盾和混亂;完備性指的是實現(xiàn)有法可依,在應由法律加以調(diào)整的行為領域消除法律空白和漏洞。
在中國計劃經(jīng)濟的影子尚未消除,市場經(jīng)濟體制尚未完備;經(jīng)濟體制改革迅速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相對落后的社會環(huán)境下,法律的權威性、普遍性、統(tǒng)一性和完備性所剩無幾。
一、法律權威性的缺失
1、 憲法的軟弱無力
憲法是一國的根本大法,在一國的法律體系中是有至高無尚的神圣地位的。如果把法律體系比作一個王國,那么憲法就是一國之君,其神圣的地位是無可爭辯的,其權威性不可被否認。但是在我國憲法的形式意義多于實質(zhì)意義,政治意義多于法律意義。憲法就象是一個被奪了權的君主,有其名而無其實。而追根究底就是因為我們的憲法缺乏可訴性,且沒有一套完備的違憲審查制度。法律制定出來就是要被觸犯的,是要被實施、被執(zhí)行的。沒有國家強制力保障而不能被實施、執(zhí)行的法是毫無意義的。這是基本的法律規(guī)則,也是常識。但是在中國,其他法律都可以進入訴訟程序,惟獨作為國家根本大法和效力最高的憲法卻不可以,從1954年憲法至今都是如此。 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奇怪的現(xiàn)象。也正因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僅成了一種擺設,在平常人心中憲法不過是個空架子擺了,而在權力階層之中它更是一紙空文而已。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談,憲法之無可訴性也正是源于其形式性和濃厚的政治性。因為其形式性,憲法的實質(zhì)內(nèi)容就被忽視了;因為其政治性,憲法成了一只燙手的山芋、棘手的刺猬沒人敢碰,即便有人敢訴,也沒人敢受訴,即便有人敢受訴,多數(shù)情況下也會被上層否定,且會惹得一身騷。如此憲法的權威性何從談起?!
2、 立法機關的作用被弱化
我國的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但同時也是最高權力機構,監(jiān)督國家生活的運行。立法本是件十分復雜的工作,具有高度的技術性。但是,作為我國的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開會時間一年極其之短不說,其代表的組成人員的素質(zhì)也并不高:甚至曾有不識字的勞動婦女連續(xù)擔任幾屆全國人大代表,我們竟以此為驕傲而用為表現(xiàn)我國民主的典型加以大力宣揚。但是,作為一個國家法制建設隊伍的重要生力軍的律師卻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銷聲匿跡多年。也正因如此,我國立法機關的立法及其對法律的監(jiān)督審查作用被大大地削弱了。
3、 法律的非大眾化(訴訟成本高,執(zhí)行不力)
法律的非大眾化是造成法律權威性缺失的又一原因。由于法律的非大眾化,法律無法在平民階層中扎根,以至無法在社會中形成一種法律文化。法律在百姓中的權威也就無從談起。
法律非大眾化的原因有二:訴訟成本高,執(zhí)行不力;法律服務資源的稀缺
就我國階段而言,訴訟成本由三部分組成:正常成本、非正常成本和額外成本
a、 正常成本:訴訟費用、律師費、車馬費、誤工費
這些成本是普通訴訟中一般所需付出的。
、 訴訟費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人民法院訴訟費用收費辦法》的規(guī)定,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受理費用又分為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chǎn)案件受理費。其中有關財產(chǎn)的案件是根據(jù)財產(chǎn)的價額或金額按規(guī)定比例征收訴訟費用,非財產(chǎn)案件則按件收費。若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zhí)行法律規(guī)定的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或是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chǎn)保全措施等還要交納一定的申請費。此之外,在實際財產(chǎn)案件的訴訟中當事人還要負擔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出庭時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補助費以有其它在執(zhí)行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
、 律師費:當前,中國的律師收費并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國家限定,而是各地區(qū)根據(jù)當?shù)氐那闆r自行定價的。拿浙江杭州某律師事務所為例,一般案件的代理費用是1800元起,勞動爭議案件50元/件。
③ 車馬費、誤工費:這是當事人因處理與案件相關事宜的需要所必然要付出的成本。
b、 非正常成本:這種成本不是法制建全的國渡所存在的,但卻是我國不少地區(qū)當事人在打官司時必然要付出的成本,主要表現(xiàn)在司法機關、執(zhí)法機關及與案件有關的權力人員的吃拿卡要行為。當事人為此所付出的成本可能遠遠大于打官司所需的正當成本。
c、 額外成本:在當前的環(huán)境與體制下,訴訟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決的情況較為普遍。同時,錯案率居高不下,當事人因上訴、申訴而不得不承擔的誤工費用、車馬費用也相當可觀,而由此給當事人所造成的精神壓力更是使當事人畏而怯步。
高額的訴訟成本已成為阻怯當事人進入司法救助的高門砍,尋求司法救助不僅沒能使當事人得到利益,反而使其產(chǎn)生更大的損失。而當前對案件判決的執(zhí)行不利更是使當事人雪上加霜。除此之外,我國現(xiàn)階段各種法律服務資源的稀缺使法律服務的價格居高不下,使得尋常百姓很難接近。這都使得法律與普通大眾越來越遠。
二、法律普遍性的缺失
1、 地方保護主義
當前的司法、行政體系,使得司法地方化現(xiàn)象嚴重。而立法權的下放與違憲審查制度、對抽象行政行為監(jiān)督的缺位導致因地設法,因地執(zhí)法,用區(qū)別性規(guī)則來調(diào)控不同人群的同類行為,導致了法律普遍性的缺失。
2、 身份立法(所有制歧視、國別歧視特別是對內(nèi)歧視)
由于我國自建國以來一直都是實行社會主義的計劃經(jīng)濟制度,在政治上標榜人民民主專政,對除公有及集體財產(chǎn)之外的其他性質(zhì)的財產(chǎn)都毫不掩飾地實行正向歧視。即便是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后,在市場經(jīng)濟已經(jīng)初步建立起來的今天,在政治經(jīng)濟生活中仍然實行對非公有財產(chǎn)實行區(qū)別對待,而形成了國內(nèi)立法司法執(zhí)法上的實際不平等。
此外,自改革開放以來為了發(fā)展本國經(jīng)濟,我們就一直把引進外資作為自己的重要任務,由此出臺了一系列的對外資的優(yōu)惠政策。各地方則在中央的基礎上推出了更為優(yōu)厚的待遇。直至今天出現(xiàn)了有些地方的政府為了招商引資不惜“賠本賺吆喝”。如東部某地,政府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買給外商的價格僅為10-20萬/畝,而買給國內(nèi)開發(fā)商特別是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則達100萬/畝,從差價中彌補損失。
基于上述兩種情況,形成了一個特別的情況。因所有制的關系,國家在行業(yè)中對外資實行歧視待遇;因發(fā)展經(jīng)濟地需要,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對內(nèi)資實行歧視待遇。這種雙向歧視則是因人立法、執(zhí)法的結(jié)果,也導致了法律普遍性的缺失。
3、 法律之外的特權階層
除上述的不平等外,還存在著一種隱性的不平等——權力階層的存在。
雖然法律的規(guī)定是平等的。但是法律賦予了社會的一定階層以一定的權力,但是又沒有為這種權力的行使設計一個合理的監(jiān)管制度。權力和資本一樣,也具有聚集效應,只要有尋租的空間,就會最大化地轉(zhuǎn)化為利益。現(xiàn)行制度中的監(jiān)管漏洞就為權力尋租提供了一個極佳的環(huán)境,在社會中形成了一個現(xiàn)實的特權階層——權力階層。
法律與現(xiàn)實的巨大反差在人們心中形成了一個概念——“法律無用”。
三、法律統(tǒng)一性的缺失
1、 地方立法盛行——立法戰(zhàn)國時代
我國的地方立法權是比較大的。由于數(shù)字考“官”制度的存在使地方政府與當?shù)仄髽I(yè)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形成了共同的利益集團;同時也由于不存在違憲審查制度、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審查制度,并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jiān)督職能也形同虛設。因此,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我國的立法也進入了戰(zhàn)國時代:地方權力機關和地方政府或為了本地方利益或為了本集團利益,不惜違背全國性的基本法律爭相立法,相互抗衡。這使得到不同的地方辦案、打官司都首先得熟悉當?shù)氐耐痢胺伞,打官司成了打“管轄權”。法律的統(tǒng)一性遭到了極大的破壞。
2、 新法與舊法的沖突
中國社會處于轉(zhuǎn)型時期,計劃經(jīng)濟的影子尚未消去,市場經(jīng)濟的體制也尚未健全。我國加入WTO后,法制轉(zhuǎn)型速度雖在加快,但新法與舊法的沖突尚未完全消除,同一個案件,由不同的法官采用不同的法律進行審判,其結(jié)果可能就是完全相反的。這不僅使法律缺乏了應有的穩(wěn)定性,也造成了法律的不統(tǒng)一。
四、法律完備性的缺失
雖然我國已基本建立了社會主義法制的框架,但是總得說來還是粗細條的。我國的法制尚在發(fā)育期,談不上完備也就更談不上成熟了。
從總體上來看,未形成以憲法為中心的法律體系。憲法中未能較全面地規(guī)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其子法中也就更談不上保護了。不僅如此,我國各部門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甚至有對憲法公然的違背,但由于沒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對此進行糾正,現(xiàn)實對經(jīng)此也無可奈何。
局部而言,我國的法律并沒有較全面地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不少的新興領域或次新興領域都沒有相應的法律的規(guī)制,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從而進一步造成了社會生活的不公平。
關于法律的演講稿 篇10
各位領導,同學們:
大家好!
一切人類理性的發(fā)展都依賴于法律!
一切人類法律的發(fā)展都來源于生活!
各位老師、同學們:你們好!今天我以支教老師的身份,給大家談一談法律方面的問題,希望同學們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結(jié)合有些年來學習法律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和大家談一談這方面的問題,同時,由于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法律與生活》——一切人類理性的發(fā)展都依賴于法律!一切人類法律的發(fā)展都來源于生活!在我們國家的憲法中規(guī)定,1999年憲法修正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充分發(fā)揮法治的重要作用,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制意識。因此,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nèi)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先哲盧俊曾喟嘆:“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逼鋵嵥^枷鎖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的隱喻。如果人間沒有了法律的規(guī)則,將出現(xiàn)兩種極端的局面,一者實現(xiàn)共產(chǎn)主義,社會的資源按需分配,屆時國家、監(jiān)獄、軍隊、警察等一系列暴力機構將不復存在,當然法律也因為失去了保障其實行的強制力而逐漸消亡。整個社會進入一種理想化的狀態(tài),個人的情感與道德的約束超越法律,達到完美的境界。其二種情況有可能世界將混亂一片,人們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財產(chǎn)、健康、性自由等等都得不到保障,整個社會因為規(guī)則的缺失而最后崩潰,人類也將隨之走向滅亡。較之二者,也許在現(xiàn)階段看來,第二種狀態(tài)具有出現(xiàn)的蓋然性。由是觀之,吾國吾民依然無法擺脫社會規(guī)則之清朗。
法律是規(guī)則和原則統(tǒng)一。法律首先是規(guī)則。法律總是表現(xiàn)為一條一條的規(guī)則,規(guī)則是法律最基本的表現(xiàn)形式。但是,由于規(guī)則本身具有滯后性、有限性等弱點,因而,規(guī)則要和原則結(jié)合起來,要深入探究法律背后共同的東西,這樣才能全面充分地掌握法律。第四,法律應該是百科全書。學習法律不僅僅需要學習法律規(guī)則方面的知識,而且需要掌握和這些法律規(guī)則有關的非常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人的任何知識、任何經(jīng)驗,對他的法律理解和法律執(zhí)法都大有裨益。
法律是人的行為規(guī)則,法律要規(guī)范人的行為。我覺得就有必要首先研究這個“人”是什么?經(jīng)濟學把“人”假定為“經(jīng)濟人”,倫理學把“人”假定為“道德人”,法律對“人”也有一個假定。我認為,法律對人的假定是“壞人”;舨妓拐f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如果你要了解法律,一定要從壞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而不要從好人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這就是霍姆斯著名的“壞人理論”。
法律作為人的行為規(guī)則,必然要涉及到對人性的基本假定,法律的“壞人理論”把人性假定為惡,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是因為人性惡,是壞人,會做壞事,為了禁止壞人做壞事,讓壞人做不成壞事,所以才需要制定各種法律規(guī)則。如人會背信棄義,所以要規(guī)定誠實信用;會出爾反爾,所以要簽訂合同;會損人利己,所以要規(guī)定損害賠償;會殺人越貨,所以要罰當其罪,等等。從這個角度看,人性惡是法律的基礎,也是法律的淵源,有壞人才有法律,從根本上說,法律就是一套對付壞人的規(guī)則制度。另一方面,正是因為有針對人性惡,禁止壞人做壞事的各種法律規(guī)則,如背信棄義,會遭到“上帝”的懲罰;違反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損人利己,要損害賠償;殺人越貨,會罰當其罪;等等。既然如此,人們就不背信棄義,不違反合同,不損人利己,不殺人越貨了,結(jié)果人們棄惡從善,壞人變好人?梢,法律是克服人性惡的工具,法律催人向善,正是因為有了法律,人們才成為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