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拾”
數(shù)日,聞此一事。某君偶拾一物,藏入家中。數(shù)日后,其主求來,某君不復(fù),尚直地曰:“非盜也,非搶奪之,是我拾之!”
好個“采之”!乍聞,若真是直,有點冠冕堂皇。是也,“取之”與“若盜者”、“搶者者,以其“拾”非固以陰賊,非恐嚇逼,而“暗”,不勞。且亦未見“拾”者上庭獄,次早打?。由是觀之,“拾”可真是一一本萬利之良賈也!
不過,其意雖善,但惜釁多。細細一思,可知“拾”與“偷”,與“搶也,用者自取之法,圖者獲之利,但此“取”字多了件“法”之衣耳。
“拾”是一種獲之心,是小民家之風(fēng)。其害可不小:
其一,損害他人!皺z”及財物,拾者得利,自然自喜,而不主內(nèi)。若細物亦已,若是害人生命者,豈不是謀財害命?
其二,終當(dāng)害已!皺z”者偶得,乃有幸運之感。如是,獲之心則在腦中根。輕者,如《株》中之農(nóng)同誤光陰,糜費生,甚者,則上犯之路。
其三,敗壞風(fēng)氣。正以“拾”類與“偷”、“搶”者,故其害甚。若人人效,并不思作,然則,但致道喪,風(fēng)、風(fēng)俗之壞。
以此觀之,“拾”之害為甚大之,切不可玩。是故,我等宜動,于是“拾”戰(zhàn),以建起社會主義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