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嬰案的背后
2019年7月下旬,在河南省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務會議上,人大常委會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搶人孩子并當街摔在地上的事件,使得“河南民警摔女嬰”事件首次曝光。據了解,7月20日晚,從警近30年的郭增喜酗酒后邀約幾名同行者去歌廳“放松娛樂”,看見歌廳附近抱著孩子的李青峰夫婦,幾個人借著酒勁打賭,猜李青峰懷里抱著的嬰兒是硅膠玩具還是真人。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硅膠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惱羞成怒的他為了證明自己的判斷正確,制造了上述悲劇。女嬰頭部多處骨折,雖已脫離生命危險,但仍需進一步觀察。事件發(fā)生后,涉事民警僅遭到關禁閉15天的警務紀律處罰。
另有消息稱,郭增喜之所以會摔女嬰,是因為他們停車時和女嬰的父母李青峰夫婦發(fā)生了爭吵,惱羞成怒的郭增喜在爭執(zhí)中抓過孩子就摔。
2019年7月23日晚,在北京市大興區(qū)科技路公交車站,兩名駕車男子因停車與一名女子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一名男子毆打該女子,又將嬰兒車內的女童摔在地上。受害女童傷勢嚴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7月26日,北京天壇醫(yī)院正式宣布被摔女童死亡。
社會熱議
熱議點一:“警察叔叔”形象何存?
曾對警察這一職業(yè)提出了“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三個總要求,而人民警察也一直是正義的化身,可此次作惡者居然是位“警察叔叔”!這不得不讓人對人民警察的形象和素質產生質疑。
劉立峰:作為人民警察,應“常自律遠離燈紅酒綠,恒自警分清善惡美丑”,如此一個熱衷“燈紅酒綠”的警察怎配莊嚴的警服和警徽?
于治國:看似天方夜譚,不可能發(fā)生的事情,竟然真的在現實中發(fā)生了,而且發(fā)生在以為人民服務、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為天職的民警身上!須知,這一摔,摔傷的是女嬰,摔碎的可是警民感情,以及“人民公安為人民”的重重承諾!
熱議點二:民警摔嬰,誰在包庇?
盡管北京、林州兩個案子兇手的手段都極其惡劣,但性質卻有很大區(qū)別——北京摔嬰案在第一時間引發(fā)輿論關注,司法系統(tǒng)有條不紊地運行,家屬通過司法手段尋求救濟的道路未被阻塞;而河南民警摔嬰案則全然不同,一座城市的緘默,遲到一個月的刑拘,讓這起案件成為一起國人必須直面的公共事件。
毫無疑問,當地“捂蓋子”的行為是極其愚蠢的,但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在一個高度信息化的社會,當地何以能夠捂住這一惡性事件?公安不在第一時間立案,不會受到監(jiān)督?檢察機關毫無作為是不是瀆職?人大代表的發(fā)聲何以不走正途?
在一個擁有法治文明的社會,司法系統(tǒng)應該像一部運轉良好的機器,恪盡職守地去守護正義的底線。另外,人民需要的是一個公平公正的政府,而不是一個權力畸形、包庇下屬的機關。找出背后“捂蓋子”的黑手,進行徹底調查處理,才能還百姓一個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