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狗
昨夜與同學聊起了狗,今便想記下來。
我與狗相識相熟有近五十年了,自小就偏愛與狗玩逗。記得小時村里的狗不是很多(只因個戶人家養(yǎng)它不起),大多是隊里用來護羊群的,狗也大公無私的很,一般就和干部一樣,吃的是派飯,常也饑飽不一,倒也還吃得瘦骨順溜,飛跑也輕盈,人也不怕它的,大多是那種個子較高的太行犬。這種狗是可與狼打架(那時年狼多),還有牧羊的作用。閑暇時,羊官與愛狗的兒童只要大叫幾聲,即使在二里以外,便也可急奔而至,搖頭擺尾好是可愛。
現(xiàn)今養(yǎng)狗人是越來越多,狗也繁殖多快,大有狗頭趕超人口之勢,狗種也多了不少,名字自然五花八門,國內(nèi)外兼有。一些狗糧店、狗醫(yī)院、狗市場也應用而生。又見網(wǎng)上有人用來斗狗賭錢,狗傷人樂,更有被當場咬死,殘忍至極,此種傷害動物的行徑著實令人厭惡。
相反,一些大戶人家把狗當寵物,更有把狗當兒女來養(yǎng),愛如掌寶,梳洗打扮,不厭其煩,穿衣戴帽標致的很,屎也不吃了,衣食住行自然很好,狗也常狗仗人勢咆哮撒潑、嬌橫霸道嚇唬路人,給人以腐敗官二代的感覺。
鮮明對比的是:一些不美觀、不聽話、品種不好、傷病的狗常被棄于街頭,便成了野狗,是為狗類的‘劣等公民’了。而這些狗又大多脾氣不好,也不太講理,霸氣得很,大多還也吃屎,遇食與過路是不管不顧的。
但凡在走情季節(jié),常成群結(jié)隊發(fā)瘋似得搶斗,用極其迫切的舉動訴其熱情,即使打斗受傷,血流滿身也戀戀不舍。但有路人來過也常被咬上一口,著實令人不爽。而小城鎮(zhèn)又無人問管此事,也就無奈了,令人憎惡。
但思至此,多念及打狗與買狗人了,野狗者不如殺吃了也罷!這定然又是廢話,無狗何成?也斷然不可打(有動物協(xié)會,還有義憤大眾)。
又想,人狗通性,假或有一些走狗類的對號入座,和我叫起真來,找來理論又當如何?固還是打住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