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藥家鑫案的作文
雖然人們都說司法要獨立,但是中國的司法并非像常人想象的那么簡單,像藥家鑫這樣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主審法官并無權力決定如何判決,一定要經過本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反復和嚴肅的討論,估計會有兩種不同意見,甚至要向上一級法院征求意見,甚至有可能要向本級或上級政法委請示后才能判決!
我認為被法院藥家鑫判死緩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我同時又認為:藥家鑫案件如何判決已經超出了一般意義上的法律,它將成為一個標尺,其判決結果將直接影響到整個社會對于一個人的生命的認識,是尊重還是踐踏。我不希望中國再出現(xiàn)像南京的徐老太式的判決,眾所周知,這個判決出現(xiàn)以后,導致了全國范圍內人們道德水準的大范圍滑坡,可能徐老太的判決在法律上是能說得過去的,但是我們也可以說徐老太的判決,是一個最典型的失敗的判決。因為法律不僅僅是法律,從某種意義上說,它對整個社會示還有范功能!
這就是我對藥家鑫案件的最終猜想,當然究竟如何結局,還要由法院作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