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雷鋒精神:做志愿者就是“學雷鋒”嗎
很自然地,有人將志愿者與“學雷鋒”這兩者聯(lián)系在一起,提出志愿者是否就是“學雷鋒”的問題。對此,我們的回答則為:是,又不完全是
說做志愿者就是“學雷鋒”,是因為,過去幾十年來,在我國的“學雷鋒”活動中,一直倡導“對同志春天般溫暖”的利他主義偉大理想,“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中去”的無私奉獻崇高精神,以及身體力行在平凡生活中“做好事”的實踐行動等。這些都與志愿精神相一致或者相契合。因此,“中國青年志愿者服務日”確定在每年的3月5日,即“學雷鋒日”。
說做志愿者不完全是“學雷鋒”,是因為,今天的志愿者行動,無論在社會動員、社會責任、機構管理,還是在運營水平、服務規(guī)模等方面,都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當年學雷鋒活動的范圍和規(guī)模。志愿者行動發(fā)展和成熟以后,將會成為當代整體社會架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公民社會自我組織的方式,以及ngo(非政府組織)的一種重要形態(tài)。屆時,其意義將遠遠大于單純的助人為樂的個體行為。
集體主義精神、愛國熱情和奉獻精神的融合,是志愿精神的核心與靈魂。志愿精神,是奧林匹克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代全球社會欣賞的重要價值理念。奧運會志愿者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896年希臘奧運會。20世紀80年代以后,奧運會志愿者活動正式納入組委會工作計劃。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首次對奧運會志愿者的內(nèi)涵作出界定:奧運會志愿者是在舉辦奧運會過程中,以自己個人的無私的參與,盡其所能,通力合作,完成交給自己的任務,而不接收報酬或其他任何回報的人。從奧運歷史來看,可以總結(jié)出志愿精神的一些共同特征。這些或許能夠為xx年上海舉辦世博會提供經(jīng)驗。
第一,志愿者組織和機制,是社會組織架構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志愿者行動,不僅直接提供社會服務,也是國家、政府與民眾相互溝通的橋梁。志愿者行動,為社會各階層的人們提供廣泛參與社會活動的渠道。通過志愿活動,各個階層、各個群體都能為社會做貢獻,很多社會群體也會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幫助與支持,從而彌補政府機制和市場機制在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等方面的不足。因此,推動志愿精神的發(fā)育發(fā)展,有助于一個城市與社會的和諧與發(fā)展。
第二,志愿者行動必須以奉獻精神等為基礎,同時需要專業(yè)的組織管理能力、協(xié)調(diào)能力、執(zhí)行能力等。在今年5月的汶川大地震中,有20多萬志愿者從四面八方趕赴災區(qū),參加抗震救災。他們懷著無私奉獻的志愿精神,以高昂的熱情、嚴肅的責任心和勇于承擔的使命感,幫助災區(qū)人民共度艱難,志愿精神得到了高度發(fā)揚和全面展現(xiàn)。這是北京奧運志愿行動的戰(zhàn)地預演,也是奧運精神核心的體現(xiàn)。此外,奧運會籌備期間,有學者提出,xx年北京奧運會,應當做好志愿服務群體培養(yǎng)準備工作。從精神培養(yǎng)看,應積極培養(yǎng)志愿者的使命意識、奉獻意識、協(xié)作意識和服務意識等。從操作層面講,應盡早建立奧運志愿者培訓基地、編寫培訓教材,開展志愿者語言水平、文化背景、專項知識培訓等。完備的準備工作,為志愿者在奧運會期間提供優(yōu)質(zhì)服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