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小說《五四遺事》讀后感
導讀:《五四遺事》是張愛玲的喜劇小說,臺北《文學》雜志,1957年,收入《惘然記》。小說以中學老師羅的婚姻為主要情節(jié),反映了五四運動的不徹底性和不要過分迷信自由戀愛。
張愛玲小說《五四遺事》讀后感
張愛玲的《五四遺事》是一篇特別具有震撼力的小說,特別是對學生或者是青年人,看過后會給你一種當頭棒喝之感。張愛玲通過羅與密斯范的愛情婚姻糾葛,給我們提出了一個相當嚴肅的問題,張愛玲在小說中并沒有給主人公取上具體的名字,只是用姓氏簡單的替代,視乎代表著這個問題并不是一兩個人出現,她要表現的是一群人,特別是現代的青年人。
羅為追求自由婚姻,而想同密斯范結婚。而整個過程卻演變成了一出徹頭徹尾的鬧劇,張愛玲用極具喜感的結局收場,羅與她的三個妻子最終生活在一起,一夫三妻正好湊成一桌麻將,這樣的語言極具的辛辣與諷刺。張愛玲并不是要展現羅的愛情的悲劇,也不是要你為羅與密斯范的婚姻痛哭流涕。她只是想通過這個故事表現現代年青人的彷徨、遲疑以及搖擺不定的心理狀態(tài)。羅與密斯范都是自命于受過現代教育的人他們的打扮很摩登,他們的知識很豐富,他們明明知道有些事是不應該做的,可他們卻偏偏要這樣做,這才是最可悲的。
羅同自己的妻子不是自由戀愛有感情的情況下而結合的,他想同自己所愛的人結婚這并沒有錯。但是他同密斯范戀愛后,他同妻子張氏的離婚,是一拖再拖,長達六年。因此讓密斯范誤以為羅不愿意與自己結婚,而去同當鋪老板相親。羅一氣之下又同王氏結婚,因為當鋪老板反悔,密斯范又變成單身,羅與密斯范相見后,羅覺得密斯范還是同自己相識時那樣美麗,他們二人都認為還是像以前那樣愛著對方的沒有變,羅又經過了五年的時間同王氏離了婚。羅與密斯范是足足等了20xx年終于是達成了他們夢寐以求的愿望?墒沁@段愛情長跑完成的婚姻他們并沒有好好的珍惜,而是覺得自己的美夢被打碎了,因為羅同兩位妻子離婚,把大部分的財產都給了這兩位前妻,他變成了實足的窮光蛋,這讓密斯范后悔嫁給羅。密斯范這樣受過現代教育的女子,結婚后不去做事,只想貪圖享樂,沉迷于賭博,這同沒有受過教育的傳統(tǒng)女子又有什么區(qū)別呢?這讓羅后悔娶了密斯范。在生活的逼迫下,在金錢的驅
使下,羅接回了他的兩位前妻,因為他們通過離婚都變成了富婆,因為傳統(tǒng)思想不愿改嫁,也愿意接受羅,最終造成了一夫三妻的諷刺結局。張愛玲在小說中可謂是狠狠的批判的這些受過教育青年人的空想主義,浪漫主義。他們以反封建為口號,要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要自由戀愛,因此抵抗自己的父母,辱罵自己的家庭。可是他們實際行動起來卻是猶疑不決,徘徊不前,就算是抵抗父母獲得了勝利,達成了自由結婚的愿望,就是金錢的誘惑,也可以讓他們改變一夫一妻制,這種現代文明社會最最基本的理念。如果是由這樣的青年人,我們可以實現創(chuàng)造一個民主、自由以及文明的社會嗎?像羅與密斯范這樣的年青人,他們的口號很響亮,要反封建,要民主、自由?删褪沁@小小的婚姻問題,就完全暴露他們的遲疑、徘徊彷徨的性格。只要能夠有金錢,就可以拋棄以前所追求的自由。這種口號多過實際行動的行為,這種享樂主義,空想主義的思想如果在青年人中泛濫,真正的民主、自由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是不可能有希望的。就算是勉強一時得以實現,也會復辟,走以前的老路。
羅與密斯范可以欣然的接受一夫三妻這樣的局面,還一直標榜自己是受過現代教育的青年,難道這不讓人可笑嗎?作為五四以后的青年人,如果都像密斯范與羅這樣,五四所提倡的民主、自由只會是永遠的空想。
內容梗概:
文藝青年羅為娶詩社的紅顏知己范氏,爭取與包辦婚姻的張氏離婚,經六年抗爭,張氏受不了各方壓力接受高額賠償同意離婚。
但范氏卻在漫長等待下耗盡了耐心,她猜疑羅在欺騙她其實根本不想離婚,遂從家人催促嫁當鋪老板,騎虎難下的羅只好悲憤離婚,另娶王氏。
然當鋪老板另結新歡,悔婚,范仍單身,遂又向羅示愛。深受感動的羅又經五年抗爭,支付高額賠償與王氏離婚。
范氏信守諾言,無視群眾誤解羅是玩弄女性的惡棍的輿論,兩人如愿以償地在教堂舉行浪漫婚禮,搬進湖邊蓋滿薔薇花的小白房子。然范氏婚后沉迷賭博,很快墮落成一個猥瑣齷齪衣冠不整的庸俗潑婦,毫無當初的詩意浪漫可言。
羅經親友游說,將不肯改嫁的王氏接回,范揚言要自殺,后見王氏年幼,且富,便和平共處。又經親友游說,將同樣不肯改嫁的張氏接回,范見其富,愉快接受,每天像餓鬼一樣低三下四地向因離婚賠償金而暴富的兩個前妻討錢花。羅因此在兩個前妻鄙夷驚詫的目光中度過余生。
羅知道她們肯定常想:為了所謂自由愛情,耗了數十年光陰,散盡家財,鄰居鄉(xiāng)黨也都得罪光了,怎么就弄了這么個東西。
羅絞盡腦汁,費盡心機,使盡渾身解數,竟也只為自己多收了個俗物,徒增煩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