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后的四種解決方式
我們每個人都會被冤枉,但你知道怎么解決嗎?被冤枉后的四種解決方式分別為:1.解剖事件,了解他除了物證以外讓他可疑的地方如,你的不良習(xí)慣.神色.有意避開當(dāng)事人等。再加以改正,讓他相信你。2.好好交談,也許是因為它很寂寞,因此它會莫名其妙的懷疑某人3.找到證人,找到一個可信的證人如,你的那個被懷疑是偷的東西是哪里來的,當(dāng)時誰在現(xiàn)場誰就是你的證人。4。物件為貧友誼為貴,把自己的那個東西送給他。
以上四種方式都用于四種不同的地方。第一種是要在比較大的事件,而又找不到任何證據(jù)的情況下用于初步的讓別人相信你的常用方法,此方法可以使雙方平靜下來,能使案件得到更好的解決。第二種方法用于平靜別人的心靈,使雙方可以和睦相處,可使用于那些因為 有一方太寂寞所以疑心很重而產(chǎn)生的案件。第三種則和前兩種不同的是它可以直接了斷地把案件定下結(jié)論,可成功率不高,因為不一定每起案件都有證人。第四種也可以直接給案件下結(jié)論,可與第三種不同的是法可以讓對方心服口服。
由此可見,我們可以從整體上可分成兩個類型:心理解決法,也就是所謂的從對方心理上進(jìn)行疏通,達(dá)到雙方一致。表面解決法,它是通過客觀的方式來讓對方信服。
這四種方式都有好處與壞處,如果運用不當(dāng)可能還會使事情僵化。所以要慎用,如果不是什么重大的案件我建議你使用寬容,因為寬容是最完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