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書,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非常有趣。
這本書寫的是農(nóng)場里有個小孩兒叫尼爾斯。他不愛學(xué)習(xí)、淘氣調(diào)皮、還欺負(fù)小動物。有一天,爸爸去了教堂,尼爾斯看見了一個森林里的小精靈。他欺負(fù)了小精靈,結(jié)果小精靈把尼爾斯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變成小人后的他能聽懂動物的語言了。他騎在白鵝莫卡身上隨著大雁去旅行。在旅行的過程中,尼爾斯逐漸把壞毛病改掉了。變得非常勇敢、樂于助人了。他破壞了狐貍斯密爾的許多詭計(jì),還打敗了灰鼠兵團(tuán)、救出了小松鼠、克服了重重困難。經(jīng)過了兩年的旅行。尼爾斯又回到了家鄉(xiāng),回到了爸爸媽媽的身邊。變回了原來的樣子。他再不是從前那個淘氣、頑皮、愛捉弄人的尼爾斯了,而是勇敢、善良、樂于助人、富有責(zé)任心的尼爾斯了。但是最使他遺憾的是再也找不到莫卡和雁群了,也聽不懂動物的語言了。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看過這本書,我知道了人要有一顆善良的心,要尊重他人,熱心幫助別人,讓世界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