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三十一
文選考異
注“雜體詩序曰”:袁本、茶陵本有“并序”二字在前“雜體詩三十首”下,無此五字,其以下全載序作正文,乃五臣從文通集取之添入耳。袁本有校語云“善序與此同,仍簡略,更不錄”,可為顯證。茶陵本不著校語,大誤。尤所見得善注之真,最是。
注“虞義送別詩曰”:陳云“義 ”當(dāng)作“羲”,是也。各本皆誤。
注“淵魚鱗魚也”:袁本、茶陵本“鱗”作“□”,是也。
注“人心罔結(jié)”:袁本、茶陵本 “罔”作“同”。案:皆非也,當(dāng)作“固”。
注“君之澤未流”:茶陵本“未 ”作“不下”二字,是也。袁本亦誤“未”。
去鄉(xiāng)三十載:袁本、茶陵本“三 ”作“二”,有校語云善作“三”。案:各本所見非也?贾傩猿跗轿鬟w后之荊州,至建安十三年劉琮以荊州降,垂二十年,故云爾。至注所引“去鄉(xiāng)三十載”,但取語意相同為證,不限“二”“三”互異也;蛞虼烁恼淖鳌叭保炫c仲宣去鄉(xiāng)年數(shù)弗符,非善如此,其五臣無說,反存詩舊,今借以正之。
注“蜩與鸴鳩笑之”:茶陵本“ 鸴”作“鸒”,下同。袁本作“
鸴”,與此同。案:作“鸒”者是也。莊子有兩本,一作“鸴”,音于角反;一作“鸒” ,音預(yù),俱見釋文。此引作“鸒”之本為注,不知者以 “鸴”改之。又案:下注引詠懷詩“鸒斯飛桑榆,海鳥運(yùn)天池”云云,是嗣宗讀莊子從“鸒”,文通擬之亦然,無疑矣。
潘黃門悼亡:袁本、茶陵本“悼亡”作“述哀”。案:二本是也。后擬郭璞游仙注云“ 已見擬潘黃門述哀詩”,可證。此蓋尤誤改。
注“楚詩曰青春爰謝”:何校“ 詩”改“詞”,陳同,是也!
爰”當(dāng)作“受”。各本皆偽。
馳馬遵淮泗:袁本“馳”作“驅(qū) ”,云善作“馳”。茶陵本云五臣作“驅(qū)”。案:各本所見皆非也。善引“驅(qū)馬悠悠”為注,“馳”但傳寫誤。
注“實(shí)河海源也”:袁本、茶陵本“河”作“唯”。何!拔ā备摹昂印保ァ昂!弊。案:此尤改“!睘椤昂印,而誤當(dāng)“唯”字處耳。 “唯”“河”當(dāng)兩有。
注“曹子建求通親表曰”:袁本、茶陵本“通”作“親”。案:此尤添“通”字而誤改去上“親”字耳。當(dāng)兩有,作“求通親親”。
注“陽九日”:案:“九”下當(dāng)有“厄”字,“日”當(dāng)作“曰”。各本皆脫誤。
注“易傳所謂陽九日厄會也”:袁本、茶陵本“日”作“之”,是也!皶鄙袭(dāng)有“ 百六之”三字,所引即孟康注。各本皆脫。
時或茍有會:袁本、茶陵本“或 ”作“哉”,是也。
注“馮衍顯志序曰”:案:“志 ”下當(dāng)有“賦”字。各本皆脫。
注“如鼓琴瑟”:茶陵本“琴瑟 ”作“瑟琴”,是也。袁本亦誤順正文。案:善注例不拘語倒,已詳前。
注“出于旸谷”:案:“旸”當(dāng)作“湯”。各本皆偽。余屢引可證。
張廷尉:案:“張”當(dāng)作“孫” 。茶陵本有校語云“張”五臣作“孫”。袁本亦作“張 ”,無校語?即巳,善于其人之不見選中者,必為之注。如許征君、休上人是也。其劉琨、郭璞稱贈官,亦必為之注。善例精密乃爾,倘果別有張廷尉綽,不當(dāng)反不注,可見善自作“孫”,因游天臺山賦下注其“ 尋轉(zhuǎn)廷尉卿”訖,故不須注也。袁本所用正文,系五臣,“而”字作“張”,疑五臣乃誤為“張”。茶陵本校語恐倒錯。何校云五臣作“孫”,是,陳同,誤認(rèn)茶陵校語為善真作“張”、五臣真作“孫”,雖知江題之作 “孫”,而未得善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