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法下明細科目的內涵
“投資成本”開始以初始投資成本計量,再通過“股權投資差額”調整為投資企業(yè)享有被投資企業(yè)的份額,為投資企業(yè)所占比例與被投資企業(yè)所有者權益的積。
“股權投資差額”計量初始投資成本與份額的差額。其在投資期內攤銷,調整“投資收益”,但因被投資企業(yè)凈虧損而使投資賬面價值減至零或投資成本以下的,應暫停攤銷。直到被投資企業(yè)實現(xiàn)凈利潤,投資企業(yè)按比例分享的份額恢復投資的賬面價值至投資成本后再予攤銷。當然,在計算累計攤銷期時,應扣除暫停的攤銷期;但若投資合同已確定攤銷期,只能在恢復攤銷后的剩余期限內攤銷。
“損益調整”只要被投資企業(yè)實現(xiàn)凈利潤或發(fā)生凈虧損,投資企業(yè)就可按份額調整投資賬面價值,并確認或沖減投資收益。注意:1.計算“被投資企業(yè)實現(xiàn)凈利潤”應扣除不能由投資企業(yè)享有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上交的承包利潤等。2.若為初始投資年度,計算被投資企業(yè)應享有的份額時,應以取得被投資企業(yè)股權后發(fā)生的凈損益為基礎;而投資前被投資企業(yè)實現(xiàn)凈損益已包括在取得投資時的初始投資成本中。3.若會計年度內投資比例發(fā)生變動,應按各持股比例分段計算所持股份期間的投資收益。來源:9000bbs.cn
在被投資企業(yè)宣告分紅時,應相應減少該明細科目余額。在被投資企業(yè)發(fā)生凈虧損時,應以投資企業(yè)投資賬面價值減記應以零為限。
“股權投資準備”是因為被投資企業(yè)除凈損益之外的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引起的。如被投資企業(yè)的資產評估增值、接受捐贈、外幣折算差額等;同時計入資本公積的“股權投資準備”明細科目下。
成本法轉化為權益法核算時的追溯調整
追加投資等原因使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化為權益法核算,應追溯調整———原先的投資在投資時就按權益法核算;計算(a)投資時的投資成本、(b)股權投資差額(<0表在貸方),(c)持有期攤銷的股權投資差額、(d)損益調整、(e)成本法下核算沖回的投資成本及調整對利潤的影響。在初始投資成本a大于投資企業(yè)享有被投資企業(yè)的份額(a-b)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x公司(投資成本)a-b-e
———x公司(損益調整)d
———x公司(股權投資差額)b-c
貸:長期股權投資———x公司a-e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d-c
對于追加投資部分,按權益法原則核算。最終,長期股權投資(不含股權投資差額)的賬面價值與投資企業(yè)享有被投資企業(yè)的份額一致。
期末計價———賬面余額與可收回金額孰低法
可收回金額指企業(yè)資產的出售凈價與預期從該資產的持有和投資到期處置中形成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的現(xiàn)值兩者間較高者。某期計提額為“max{0,(賬面價值-可收回金額)}與原已提減值準備額的差”,若其小于零,表應沖回減值準備。
例:某企業(yè)1999年初以195萬元購入甲公司實際發(fā)行在外普通股的15%,另支付相關費用5萬元。采用成本法核算該項長期股權投資。1999年5月8日甲公司宣告對外分派現(xiàn)金股利共80萬元,企業(yè)可獲現(xiàn)金股利12萬元。
1999年7月5日企業(yè)以139萬元的價格收入甲公司實際發(fā)行在外普通股數(shù)的10%,另外支付相關費用3.8萬元,至此,持股比例達到25%,改用權益法核算該項長期股權投資。
1998年年報中,甲公司所有者權益合計為1600萬元,1999年分派1998年現(xiàn)金股利共80萬元,1999年甲公司實現(xiàn)凈利潤1210萬元,其中1-6月份實現(xiàn)凈利潤為60萬元。
投資方與被投資方所得稅稅率均為33%,股權投資差額按10年攤銷,不考慮追溯調整時攤銷的股權投資差款對所得稅的影響。
2000年甲企業(yè)發(fā)生虧損100萬元。
要求:分別做出企業(yè)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從1999年至2000年全過程的分錄。
解:1.1999年初投資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200萬(a)
貸:銀行存款200萬
2.1999年宣告分派現(xiàn)金股利時
借:應收股利12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12萬(e)
3.1999年7月對甲公司再次投資前,對原賬面記錄進行追溯調整。
(1)初次投資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b=200-1600×15%=-40萬元
(2)1999年1-6月份應分攤股權投資差額c=-40÷10÷2=-2萬元
股權投資差額余額b-c=-38萬元(<0表在貸方)
(3)1999年1-6月份應確認的投資收益d=60×15%=9萬元
(4)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的累積影響數(shù)d-c=9+2=11萬元
(5)追溯調整前賬面投資成本a-e=200-12=188萬元
(6)調整后初次投資成本=1600×15%-12=288萬元
(7)追溯調整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投資成本)228萬
———甲公司(損益調整)9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
188萬
———甲公司(股權投資差額)
38萬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1萬
4.1999年7月追加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投資成本)142.8萬
貸:銀行存款142.8萬
5.計算追加投資產生的股權投資差額=142.8-(1600-80+60)×10%=-15.2(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投資成本)15.2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股權投資差額)15.2萬
6.1999年底攤銷股權投資差額=(38+15.2)÷9.5÷2=2.8(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股權投資差額)2.8萬
貸:投資收益2.8萬
7.計算本年權益法下的投資收益=(140-60)×25%=2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損益調整)20萬
貸:投資收益20萬
8.2000年投資收益=100×25%=25(萬元)
借:投資收益25萬
貸: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損益調整)25萬
9.2000年分攤股權投資差額=5.6(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甲公司(股權投資差額)5.6萬
貸:投資收益5.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