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杯中酒
魯迅有一書叫《朝花夕拾》,這書名來歷是有它深層含義所在。所謂“朝”意指朝陽初升,清晨時分;“夕”指夕陽西下,傍晚時分,該詞原意指早上開放的花兒到下午再來拾取。引申義則為,人一生中年輕時發(fā)生的事情,到年邁時再重新拾取,也就是一種懷念與回憶。
一個人一生中走過的足跡有多少,要想一一俯拾真的有點太難,畢竟人的大腦有限,裝不下太多東西。有的早已模糊,有的早已遺忘,如能以一種書面形式寫下倒可成為日后一種懷念最有效的方法。于是,也就有了許多《自傳體》的產(chǎn)生,所謂“自傳”其實就是一種紀(jì)實手法,寫自己一生中所經(jīng)歷的事情。正所謂“雁過尚且留聲”,何況作為萬物之靈的人類?無論是有名之人,或是無名之輩,大概都希望能在自己走后留下一點什么,心里會多少感到些安慰。當(dāng)然,未必每一個人都能成為作家,這個世界上作家那么多,出版的書刊那么多,又有多少都能為世人所讀?有時候自己的事情都已分不出心來,更不要說有心去體味別人的一切了。
記得在哪里看過這么一段文字:“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最可悲的,一種是演員,一種是作家。演員在臺上表現(xiàn)自己,飾演別人。作家在稿紙上表現(xiàn)自己,飾演別人。很相象的工作,兩者都需要掌聲,兩者都可能默默無聞,到燦爛明亮,然后再歸于平淡。于是,歸于平淡之后,就是寂寞和孤獨。平凡的人往往不認(rèn)識寂寞和孤獨,天才就會被孤獨和寂寞吞噬。”由此可見,作家是多么不容易。我們看到別人寫出來的文字總會有種羨慕與欽佩之情,可曾知道這些文字背后又是沾著多少血汗。要想成就一篇成功之作,往往不知要費盡多少時間和心血,為尋找靈感冥思苦想,寫出來后反復(fù)修改與整理,其中艱難與辛酸只有自己能體會。任何事情都是需要代價的,作家由此所透支一生的時間和精力更是無可估量。幸運一點的還說能讓世人有所記住,不夠幸運的永遠(yuǎn)只有自己知道。
作家還是一項風(fēng)險性投資,其中所需費用也不是一筆小數(shù)目,出版書刊那昂貴的費用未必人人出得起,出版以后還得作大量宣傳把其推銷出去,也得破費。能賣出去還說不錯,如賣不出去只能倒貼,更別說賺了。一般來說作家的生活多是清貧無比,沒看幾個是因做作家發(fā)達(dá)的,要不只怕個個都拿著個筆桿子動一下功夫就可以財源滾滾來了,誰還愿那么拼生累死地工作干活。不過話又說回來,想寫就寫罷,不一定就要成為作家,一定要流芳千古,又能怎樣?無非多是一時轟動,歷史終會磨滅曾經(jīng)的一頁,掀起新的篇章。
我想,在每個少男少女心目中多少都會有種對文學(xué)的愛好與向往,一份執(zhí)著與追求。有夢的人生總是好的,不管能否實現(xiàn),也能帶給我們一種前進(jìn)的動力。但是,我們又不得不明確一樣?xùn)|西,寫出來的文章未必能得到別人的認(rèn)可與贊許,也未必都會有人閱覽,甚至還會引起某些“異類分子”強烈攻擊與誹斥,這是必然的,得有這個心理準(zhǔn)備。如過分強求所謂知音與共鳴,必定會折損掉自己當(dāng)初對文學(xué)的興趣和熱情,直至再也提不起筆來。我們寫作不應(yīng)是為寫而寫,而是為想寫則寫。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不管是否有人認(rèn)同,本身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何況,即使沒人欣賞,自己細(xì)細(xì)品讀自己的文字,其實也是一種消遣,另一種美的享受。而也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忠實的讀者,只有自己才最清楚了解自己,可以給自己下一個最中肯最確切的評價。
我也喜歡寫作,不為什么,僅僅一種愛好。沒想到收獲些什么,也沒想一定會得到別人認(rèn)可,只是喜歡,開懷,就這樣做了。說實話,其實我并不喜歡高談闊論些什么。從什么時候開始萌發(fā)出一種寫作的沖動,也許是看過身邊太多悲歡離合的愛情故事,真希望世間能多一些美滿幸福的愛情,用我們的愛詮釋這個如天上人間般的滾滾紅塵,如此可愛與美好。也真的希望這膚淺蒼白的文字能帶給人們哪怕一點點精神上的感悟和收獲,從而更加學(xué)會體諒與珍惜,讓世間多一些愛心與真情,大家都能生活得更好一點,僅此而已。
朝花夕拾杯中酒,真心的人們總在風(fēng)雨之后。南北的路我們都要勇敢地走一走,千萬條路再難再累也不要輕易回頭后退。時光如流水般匆匆而過,人生能有多少回合讓我們?nèi)A夢?喜歡文學(xué)的朋友們,不妨讓我們一起用熱誠詮釋我們的人生,用激情為生命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