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狗?貓?鼠》讀后感
魯迅先生是仇貓的。
在《狗·貓·鼠》中,魯迅先生清算了他仇貓的緣由。一則是貓對于自己抓捕到的獵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盡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厭了,才肯吃下去。二,貓與獅虎同族,卻一副媚態(tài)。三,貓吃了魯迅先生小時候最愛的小鼠,雖然是個誤會,但這可厭的貓確實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這篇文章雖看上去是魯迅先生對貓惡行的控訴,但在我看來,卻別有深意。魯迅先生的文章帶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實他借用貓的形象來諷刺當(dāng)時社會之中,那些恃強凌弱、仗勢欺人的暴虐者。貓在玩弄獵物這一點上,確實頗與人們的幸災(zāi)樂禍,折磨弱者的壞習(xí)慣相同,我實在贊成這句話。當(dāng)時的中國,與典型的弱肉強食一般無二,有些人認為自己擁有“強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類“弱小”者的錯誤與缺點不放,如貓般折磨他們,這種壞習(xí)慣竟逐漸成為當(dāng)時的社會風(fēng)氣!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來,更表現(xiàn)了他對弱者的同情和對暴虐者的憎恨。
魯迅先生仇貓,也與它們一副媚態(tài)有關(guān)。那些封建社會中的所謂“紳士”們帶給魯迅先生厭惡,而他們的種種丑態(tài),竟與貓的天生媚態(tài)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諷刺,令我對魯迅先生在那樣一種情勢下,這樣一種勇氣和堅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閱讀《狗·貓·鼠》這篇文章時,注意到魯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動物界,雖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適自由,可是嚕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边@句話著實寫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惡。人類文明雖然進步了,人類雖然是最高等的動物,卻再沒有如同動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們總在為各種事情找著各式各樣天花亂墜的理由,為了一些浮華膚淺的東西變得做作甚至虛偽,于是我們便很難看到是非對錯看的明朗以及那些愛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于,沒有了愛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華表的東西下變得很輕很輕。這便是一種最不可取的態(tài)度!
在魯迅先生這篇對“貓”的控訴之中,我看到了魯迅先生的愛憎分明,也更加堅定我的信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