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求晝夜加減差 以望時太陽宮度為引數(shù),入晝夜加減立成內(nèi),取加減分,依比例法求之。
求食甚定時 置食甚凡時,以晝夜加減差法加減之。(午前望減,午后望加。)得數(shù),用加減一十二時,(如午后望加十二時,午前望與十二時相減。)命起子正,得初正時。其小馀,如法收為刻,法詳日食。得定時。
求望時計都度 置食甚凡時,通秒為實(shí),以計都日行度(三分一十一秒)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得數(shù)為纖以六十收之為微、為秒、為分,用加減其日午正計都行度,(羅計逆行,午前望加,午后望減。)即得。
求望時太陰緯度 置食甚月離黃道度,內(nèi)減望時計都度,(如不及減,加十二宮減。)馀為計都與月相離度,入太陰緯度立成取之。
求望時本輪行度(即入遲疾歷。)置太陰本輪日行度,(十三四分。)通分,以食甚凡時通秒乘之,以二十四除之為微,以六十收之為秒、為分、為度,用加減其日午正本輪行度,(午前望減,午后加。)即得。
求太陰徑分 以望時本輪行宮度,入影徑分立成求之。(法詳日食。)
求太陰影徑分 以望時本輪行宮度,放影徑分立成,取之。
求望時太陽自行度 以太陽日行度(五十九分八秒)與食甚凡時俱通秒相乘,以二十四除之,得數(shù)為纖,滿六十收為微、為秒、為分,以減其日午正太陽自行度。(法同日食求太陽經(jīng)度。)
求影徑減差 以其日太陽自行範(fàn)度為引數(shù),入影徑立成內(nèi),於同宮近度取太陰影徑差分,依比例法求之。(法詳前。)
求影徑定分 置太陰影徑分,內(nèi)減影徑減差分。
求二半徑分 置太陰徑分,加影徑定分,半之。
求太陰食限 置二半徑分,內(nèi)減望時太陰緯度。
求食甚定分 置食限分,通秒,以一千乘之為實(shí),以太陰徑分秒為法,除之,以百約之災(zāi)分,為食甚定分。
求太陰逐時行過太陽分 置太陰望時經(jīng)度,減前一日太陰經(jīng)度,又置望時太陽自行度,減前一日太陽自行度,以兩馀數(shù)相減,為太陰晝夜行過太陽度。通秒以二十四除之,滿六十收之,得逐時行過太陽分。
求時差 以太陰緯度分,通秒自乘,又以二半徑分通秒自乘,兩數(shù)相減,馀開平方為實(shí),以太陰行過太陽度通秒為法除之,得數(shù)即時刻差。(即初虧至食甚定用分。)
求初虧復(fù)圓時刻 以時差減食甚定時,得初虧時刻。加食甚定時,得復(fù)圓時刻。其命時收刻之法,并同日食。
求食既至食甚時差 置二半徑分,減太陰徑分,通秒自乘,又置太陰緯度亦通秒自乘,相減,平方開之為實(shí)。以太陰逐時行過太陽度通秒為法除之,得數(shù)即時差。
求食既生光時刻 以食既至食甚時差,減食甚定時,為食既時刻。加食甚定時,為生光時刻。
求初虧食甚復(fù)圓方位 與《大統(tǒng)》法同。
求日出入時 以午正太陽經(jīng)度為引數(shù),入西域晝夜時立成,取其度分,依比例法求之,為未定分。又引於數(shù)相對宮度內(nèi),取其度分,(如初宮三度,向六宮三度取之。)亦依比例法求之,為后未定分。兩未定分相減,不及減,(加三百六十度減。)馀通秒,用十五除之,六十收之為分、為時,得其日晝時分秒。半之為其日半晝時分秒。以半晝時分秒減十二時,馀為日出時分秒,加十二時為日入時分秒。
求日月出入帶食分秒 視其日日出時分秒,較多於初虧時分秒,少於食甚定時及復(fù)時分秒者,即有帶食。置其日日出時或日入時,與食甚定時分秒相減,馀為帶食差。置日月食甚定分,以帶食差通秒乘之,以時差通秒除之,得數(shù)為帶食分。於食甚定分內(nèi)減帶食分,馀為日月帶食所見之分。
求月食更點(diǎn) 置二十四時,內(nèi)減晝時,又減晨昏時,(七十二分,即中歷之五刻弱也。)馀不夜時,通秒五約之為更法。寺分更法為點(diǎn)法。如食在子正以前者,置初虧食甚復(fù)圓等時,內(nèi)減日入時,又減半晨昏時,(三十六分。)馀通就,以更法減之為更數(shù)。不滿更法者,以點(diǎn)法減之為點(diǎn)數(shù)。食在子正已后者,置夜時半之,加初虧食甚復(fù)圓等時,以更法減之為更數(shù)。不滿更法者,以點(diǎn)法減之為點(diǎn)數(shù)。皆命起初更、初點(diǎn)。(更法減之,減一次為一更,其減馀不滿法者,亦虛命為一更。點(diǎn)法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