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jì)六十七 起屠維作噩七月,盡上章閹茂六月,凡一年
五月,癸巳,詔并邊州軍毋給青苗錢。
太白晝見。
壬寅,命司馬光詳定轉(zhuǎn)對封事。
甲辰,詔:“近設(shè)制置三司條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財利;今大端已舉,惟在悉力應(yīng)接以趣成效,其罷歸中書!毕仁俏膹┎┑冉哉埩T條例司。帝謂彥博曰:“俟群臣稍息,當(dāng)罷之!鄙w恐傷安石意也。
遼主清暑特古里。
壬子,詔罷入閤議。
王珪等言:“入閤者,乃唐只日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非為盛禮,不可遵行!惫柿T之。
甲寅,遼設(shè)賢良科。詔應(yīng)是科者,先以所業(yè)十萬言進(jìn)。
舊制,文臣京朝官,審官院主之;武臣內(nèi)殿崇班至諸司使,樞密院主之,供奉以下,三班院主之。丁巳,詔:“樞輔不當(dāng)親有司之事,其以審官為東院;別置西守,專領(lǐng)閤門祇候以上諸司使磨勘、常程差遣!
是月,夏人號十萬,筑鬧訛堡,知慶州李復(fù)圭合蕃、漢兵才三千,遣偏將李信、劉甫、種詠等出戰(zhàn)。信等訴眾寡不敵,復(fù)圭威以節(jié)制,親畫陣圖方略授之;兵進(jìn),遂大敗。復(fù)圭懼,欲自解,即執(zhí)信等而取其圖略,命州官李昭用劾以故違節(jié)制。詠庾死獄,斬信、甫,配流郭貴。復(fù)出兵邛州堡,夜入欄浪市,掠老幼數(shù)百;又襲金湯,而夏人已去,惟殺其老幼一二百人,以功告捷,而邊釁大起矣。
六月,癸亥,以前知廣德軍朱壽昌通判河中府。壽昌,天長人,父巽,守京兆時,妾劉有娠而出,生在行昌,數(shù)歲,乃還父家,母子不相聞?wù)呶迨辍鄄兴姆,求之不得。熙寧初,與家人訣,棄官入秦,誓不見母不還。行次同州,得焉,劉時年七十馀矣。知永興軍錢明逸以其事聞,詔壽昌赴闕。時言者共攻李定不服母喪,王安石力主定,因忌壽昌,但付審官院授通判。居數(shù)歲,其母卒,壽昌哭泣幾喪明,士大夫多以歌詩美之,蘇軾為作序,且激世人之不孝者。李定見而銜之。
東上閤門使、樞密都承旨李評,喜論事,又嘗言助役法不可行,王安石尤惡之。初,紫宸上壽,舊儀但言樞密、宣徽、三司副使不坐,而故事,親王、皇親并坐,惟集英大宴,乃有親王、駙馬都尉不坐之儀。時評定新儀,初無改易,而遽劾閤門內(nèi)不當(dāng)令親王、皇親、駙馬于紫宸預(yù)坐,以為不遵新制,賈佑、馬仲良皆坐免官。王安石奏:“評所定自不明,而輒妄劾閤門官吏,當(dāng)罪評!钡墼唬骸霸u固有罪,然亦未可專罪評也!卑彩炝糇裕驏|南一郡,帝不許。安石惡評,必欲去之。丁卯,入對,辯其上壽新儀不可用,且具言評欺罔之狀,乞推鞫;帝令送宣徽院取勘,亦不遽罪評。己巳,安石謁告,請解機(jī)務(wù)。帝怪安石求去,曰:“得非為李評事乎?朕與卿相知,近世以來所未有。所以為君臣者,形而已,形固不足累卿;然君臣之義,固重于朋友。若朋友與卿要約勤勤如此,亦宜少屈;朕既與卿為君臣,安得不為朕少屈!”安石欲退,帝又固留,約令入中書。安石復(fù)具奏,而閤門言:“有旨,不許收接!卑彩朔钤t。
司馬光乞差前知龍水縣范祖禹同修《資治通鑒》,許之。祖禹,鎮(zhèn)從孫也。
戊寅,詔修武成王廟。
乙酉,遼以特里袞耶律白為中京留守。
丙戌,知諫院胡宗愈罷。
王安石議分審官為東、西院,東主文,西主武,以奪樞密之權(quán),且沮文彥博也。彥博言于帝曰:“若是,則臣無由與武臣相接,何由知其才而委令之哉!”帝不聽。宗愈亦力言其不可,且言李定匿喪不孝。帝惡之,手詔:“宗愈潛伏奸意,中傷善良,貶通判真州。”宗愈,宿之子也。
是月,遼主御永安殿,放進(jìn)士趙廷睦等百三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