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
成語“掩耳盜鈴”的意思是,捂住自己的耳朵,去偷別人家的鐘鈴。這個成語出自戰(zhàn)國呂不韋的《呂氏春秋·自知》。 春秋末期,晉國有個叫范吉射的人,家門口掛了一口大鐘。在我國古代,鐘和鈴都是樂器。
一天,有個人到范吉射家里,見到門口的鐘,想偷偷地把它背走。但是,鐘太笨重了,他根本無法把它背走。后來,終于想出了一個辦法:把鐘敲碎了,分批拿回去。
于是,他找了一個鐵錘,用力去敲鐘。“當(dāng)——”第一下敲上去,鐘就發(fā)出洪亮悠長的響聲;再敲下去,鐘發(fā)出同樣的響聲。他想:“鐘聲一響,人家就知道我在這里敲鐘。這樣,鐘就要被別人奪走,我也要被人抓住。”于是,他捂住自己的耳朵,這樣鐘聲再響也聽不見了,他想既然我離得這么近也聽不見,其他人當(dāng)然更聽不見,就可以安全地將鐘偷走了。
其實(shí)他非常愚蠢可笑:雖然他捂住了耳朵聽不見鐘聲,但別人的耳朵沒有被捂住,當(dāng)然還會聽見鐘聲。
后來,人們就把這個故事概括成“掩耳盜鈴”這一成語,來比喻那些自以為是、自欺欺人的人。比如:“他以為把成績單涂改了,媽媽就不會發(fā)現(xiàn)他不及格了,真是掩耳盜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