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 志第八◎律歷三上
推加時(shí) 術(shù)曰:以時(shí)法六千二百四十六除定小余,所得命以子起,算外。朔望加時(shí)有余不盡者,四之,加法得一為少,二為半,三為太半。又有余者,三之,如法得一為強(qiáng),半法以上排成之,不滿半法棄之。以強(qiáng)并少為少?gòu)?qiáng),并半為半強(qiáng),并太為太強(qiáng),得二強(qiáng)者為少弱,以定之并少為半強(qiáng),以之并半為太弱。以之并太為一弱,隨所在辰命之,則其強(qiáng)弱。日之沖為破,月常大破下蝕。
入歷值惆日者術(shù)曰:以周日日余乘損率,以周日度小分并。又以入歷日余乘之為實(shí),以小周乘周日日余為法,實(shí)如法得一,以減縮積積分。有余者,以加本朔望小余,小余滿日法從大余一,是為蝕后日。推加時(shí)如上法。
推日月合朔弦望度術(shù)第五
推日度 術(shù)曰:置入紀(jì)朔積日,以日度法乘之,滿周天去之,余滿日度法為度,不盡為余。命度起牛前十二度,(牛前十二度,在斗十五度也。)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即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
推日度又法 術(shù)曰:置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斗分一千四百七十七,以冬至去朔日數(shù)減一,余以減周天度,冬至小余減斗分,不足減者,減度一,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如上,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日夜半日所在度。
求次月日所在度 術(shù)曰:月大加三十度,月小加二十九度,求次日加一度,宿次除之,逕斗去其分一千四百七十七。
推合朔日月共度 術(shù)曰:以章歲乘朔小余,以章月除之,所得為大分,不盡為小,以加夜半日度分,分滿日度法從度,命起如前,即所求天正十一月朔日月共度。
求次月合朔共度 術(shù)曰:加度二十九、大分三千二百一十五、小分二千四百五十五,小分滿章月從大分,大分滿日度法從度,宿次除之,逕斗除其分,則次月合朔日月共度。
推月度 術(shù)曰:置入紀(jì)朔積日,以月周八萬(wàn)一千一十二乘之,滿周天去之,余以日度法約之為度,不盡為度分。命度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度 又一法,術(shù)曰:以小周乘朔小余為實(shí),以章歲乘日法為法,實(shí)如法得一為度;不滿法者,以章月除之,為大分,不盡為小。所得以減合朔度及分,余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求次月度 術(shù)曰:小月加度二十二、分二千六百五十一,大月加度三十五、分四千八百八十三,分滿日度法從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次月所在度。
求次日月行度 術(shù)曰:加度十三、分二千二百三十二,分滿日度法從度,宿次除之,逕斗去其分。
求弦望日所在度 術(shù)曰:加合朔度七、大分二千三百一十八、小分五千二百九十八、微分一,微分滿四從小分,小分滿章月從大分,大分滿日度法從大度,命如上,則上弦日所在度。又加得望、下弦、月合朔。
斗二十六度 牛八度 女十二度 虛十度。
危十七度 室十六度 壁九度
北方玄武七宿:九十八度(一千四百七十七分)
奎十六度 婁十二度 胃十四度 昴十一度
畢十六度 觜二度 參九度
西方白虎七宿:八十度
井三十三度 鬼四度 柳十五度 星七度
張十八度 翼十八度 軫十七度
南方朱鳥(niǎo)七宿:一百一十二度
角十二度 亢九度 氐一十五度 房五度
心五度 尾十八度 箕十一度
東方倉(cāng)龍七宿:七十五度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六千六十分度之一千四百七十七。通分,得二百二十一萬(wàn)三千一百七十七,名曰周天分。
五行沒(méi)滅易卦氣候上朔術(shù)第六
推五行用事日:水、火、木、金、土各王七十三日、小余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立即其用事。始求土者,置立春大小余及分,以木王七十三日、小余二百九十五、小分九、微分三加之,微分滿五從小分一,小分滿氣法二十四從小余一,小余滿蔀法從大余一,大余滿六十去之,命以紀(jì),得季春土王日。又加土王十八日、小余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滿從命如上,即得立夏日。求次如法。又一法求土王用事日:各置四立大小余及分,各減大余十八、小余一千五百八十八、小分二十、微分二,命以紀(jì),算外,即四立土王日。若大余不足減者,加六十而后減之;小余不足減者,減取大余一,加蔀法乃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