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jì)六十六 起著雍涒灘正月,盡屠維作噩六月,凡一年有奇
辛卯,以河朔地大震,命沿邊安撫司及雄州刺史候遼人動息以聞。賜壓死者緡錢。
京師地又震。
壬辰,遣御史中丞滕甫、知制誥吳充安撫河北。時河北地大震,涌沙出水,破城池廬舍,吏民皆幄寢茇舍。甫至,獨臥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民死,吾當(dāng)以身同之。”民始?xì)w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饑者,除田稅,察惰吏,修堤防,繕甲兵,督盜賊,北道遂安。
韓琦自永興復(fù)請相州以歸。會河北地數(shù)震,知梓州何郯因上書言陰盛臣強以譏切琦,又乞召還王陶,以迎合上意,帝薄之。后陶入為三司使,遷翰林學(xué)士,中丞呂公著復(fù)論“陶賦性傾邪,當(dāng)韓琦秉政,諂事無所不至;及為中丞,及誣琦以不臣之跡,陷琦以滅族之禍。反覆如此,豈可信任!”乃出陶知蔡州。
癸巳,疏深州溢水。
甲午,減河北囚罪一等。
丁酉,降空名誥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撫司,募民入粟。
戊戌,知諫院錢公輔言:“祠部遇歲饑河決,鬻度牒以佐一時之急。乞自今,宮禁遇圣節(jié),恩賜度牒,并裁損或減半為紫衣,稍去剃度之冗!睆闹
是月,河溢瀛州樂壽埽。
遼南京霖雨,地震。
八月,壬寅,京師地又震。
同知諫院孫覺既降官,累章求出,不許。覺以為去歲有罰金御史,今茲有貶秩諫官,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也,乃出覺通判越州。
詔京東、西路存恤河北流民。
甲辰,京師地又震。
辛亥,邇英講讀已,召司馬光,問以河北災(zāi)變,光對曰:“饑饉之歲,金帛無所用,惟食不可一日無耳,宜多漕江、淮之谷以濟之!钡垡蛘撝蔚,言州縣長吏多不得人,政府不能精擇。光曰:“人不易知,天下三百馀州,責(zé)其精擇誠難,但能擇十八路監(jiān)司,使之擇所部知州而進退之,知州擇所部知縣而進退之,得人多矣。”又問:“諫官難得人,誰可者?”對曰:“凡擇言官,當(dāng)以三事為先:第一不愛富貴,次則重惜名節(jié),次則曉知治體。具此三者,誠亦難得。鹽鐵副使呂誨、侍御史吳景,此兩人似堪其選也。”
癸丑,曾公亮等言:“河朔災(zāi)傷,國用不足,乞今歲親郊,兩府不賜金帛。”送學(xué)士院取旨。司馬光言:“救災(zāi)節(jié)用,宜自貴近始,可聽兩府辭賜!蓖醢彩唬骸拔舫P栟o堂饌,時議以為袞自知不能,當(dāng)辭位,不當(dāng)辭祿。且國用不足,非當(dāng)今之急務(wù)也!惫庠唬骸靶栟o祿,猶賢于持祿固位者。國用不足真急務(wù),安石言非是!卑彩唬骸八圆蛔阏,由未得善理財之人耳。”光曰:“善理財之人,不過頭會箕斂以盡民財。民窮為盜,非國之福!卑彩唬骸安蝗唬评碡斦,不加賦而國用足!惫庠唬骸疤斓厮斬洶傥铮褂写藬(shù),不在民則在官,譬如雨澤,夏澇則秋旱。不加賦而國用足,不過設(shè)法以陰奪民利,其害甚于加賦。此乃桑弘羊欺漢武帝之言,史遷書之,以見其不明耳!睜幷摬灰。帝曰:“朕意與光同,今且以不允答之!睍彩(dāng)制,遂引常袞事責(zé)兩府,兩府亦不復(fù)辭。
乙卯,降空名誥救付河?xùn)|及鄜延路安撫司,募民入粟實邊。
帝謂創(chuàng)業(yè)垂統(tǒng)實自太祖,甲子,詔中書門下:“考太祖之籍,以屬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從獻于郊廟,世世勿絕。”
乙丑,復(fù)行《崇天歷》。
以鹽鐵副使呂誨為天章閣待制,復(fù)知諫院;用司馬光言也。
詔:“自今試館職,并用策論,罷詩賦!
九月,同知太常禮院劉攽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dāng)自奉其國之祖。太祖?zhèn)魈煜掠谔,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dāng)別為置后。若崇德昭、德芳之后,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睆闹P廖,涇州觀察使舒國公從式進封安定郡王。從式,德芳之孫也。
初,韓琦自永興入覲,言于帝曰:“推崇太祖之后,令擇一人封王,常從獻于郊廟,不知何故及此?自古主鬯從獻,皆太子事;今忽擇一人令郊廟從獻,豈不疑駭天下視聽乎!”帝悟,遂罷從獻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