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飲食宜忌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夠注意調(diào)和飲食五味,講究飲食衛(wèi)生,掌握飲食宜忌,并根據(jù)自身的需要選擇適當?shù)氖澄镞M行調(diào)養(yǎng),則可以保證機體的營養(yǎng)需求,使五臟功能旺盛,氣血充盛,對疾病有重要的輔助治療或治療作用。
1.飲食與疾病 食物有寒、熱、溫、涼四性和酸、苦、甘、辛、咸五味。五味各走五臟,如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腎,而又有相生相克之理,飲食中五味太過或不及,皆可破壞臟腑之間的平衡。利用五味入五臟補瀉之理,亦可調(diào)整五臟之盛衰,以維持正常的生理作用。疾病有寒熱虛實之辨、陰陽表里之別,食物的性味應與疾病的屬性相適應,否則會引起反作用而影響治療。根據(jù)病人體質(zhì)、病證的不同,選用不同性味的食物,以達到“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的飲食調(diào)養(yǎng)及配合治療的要求。如寒證忌食生冷瓜果等寒涼之品,宜食溫熱食物,以達益氣溫中、散寒健脾的作用;熱證忌辛辣醇酒等溫燥傷陰的食物,宜食寒涼性平食物,飲食宜清淡以達清熱、生津、養(yǎng)陰的作用;陽虛者宜溫補,忌用寒涼之品;陰虛者宜滋補、清淡,忌用溫熱之品。一般情況下,肝病忌辛、心病忌咸、脾病忌酸、腎病忌甘、肺病忌苦、水腫忌食鹽、黃疸泄瀉忌油膩、瘡癤腫毒、皮膚瘙癢忌魚蝦等。要注意病人脾胃功能,如果脾胃受納運化能力較弱,不能強迫多食;病后胃氣初復,應節(jié)制飲食,逐漸加量,以防飲食過量而致疾病復發(fā)。
2.飲食與藥物 食物和藥物都有四氣五味之性,故在功效主治上亦有協(xié)同和相悖的不同。協(xié)同者有輔助加強治療作用,如赤小豆配鯉魚可增強利水作用;當歸加羊肉、生姜可加強補血作用;黃芪加薏苡仁可加強滲濕利水作用。相悖相克者可削弱藥物的療效,如人參忌蘿卜,白術(shù)忌桃、李、大蒜,蜂蜜忌蔥、黃連、桔梗,烏梅忌豬肉、鐵屑、土茯苓,使君子忌茶等。
3.食物之間 食物之間有互相協(xié)同作用,亦有互相克制作用。性能相同相使者,食之有益,可加強調(diào)養(yǎng)作用,如羊肉得生姜,相互協(xié)同,加強了溫補作用,可治療虛寒性腹痛。食物間相互克制有兩種情況,一是利用食物間性能相克,緩其大寒大熱,對人體有益,如水產(chǎn)品多為寒性,加姜蔥同煮,以辛溫而調(diào)其寒;二是食物之間性能相克,同時食用有害身體健康。一般認為,蟹與柿子、鱉魚與莧菜、黃瓜與花生不宜同食,日常生活中應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