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野餐
西方時興到郊外度周末,也時興到旅游點去野餐。中國很多年輕人,也沾染這種風氣。每逢節(jié)假日,特別在春游季節(jié),或三五成群,或一家數(shù)口,到公園到郊外,席地而坐,邊吃邊玩,悠哉游哉,盡一日之歡。有人說,野餐的興起是受西方影響,我看也不盡然。我國古代很早就有狩獵之舉;捕獲到的動物,就地宰殺,烹炙而食之,謂之野味,這實際上就是野餐的一種。但狩獵帶有軍事訓練性質(zhì),與游樂的野餐有不同,而《墨子非樂(上)》說,夏代的第一個君主夏后啟就曾經(jīng)“野于飲食”(即飲食于野)。則可以視為游樂野餐的濫觴了。
魏晉時期,知識分子對現(xiàn)實不滿,思想又受玄學影響,越來越寄情于山水之間,于是野餐的形式開始多樣化。王羲之在《蘭亭集序》中提到的“流觴曲水”,就是眾人沿溪水而坐,把酒杯盛酒放在水里飄流,停在誰的面前,誰就得飲酒。據(jù)《續(xù)齊諧記》記惡尚書郎束皙的考證,流觴曲水起源于周公建成洛邑之時,不知是否可靠。不過是晉代特別流行。南朝時,“三月三日,士民并出江渚池沼間為流杯曲水之飲”,成為一種節(jié)令時俗。
中國在重陽節(jié)例有登高、飲菊花酒、吃重陽糕的風俗,據(jù)說始于東漢最初是為了避禍消災。但發(fā)展到后來,重九登高完全成為游樂活動,并借此機會到郊外去大吃大喝!肚逑蹭洝穼懱K州重陽節(jié),“或借登高之名,邀游虎阜,簫鼓畫船,更深乃返!
陸地郊游,要隨帶炊具、餐具就比較困難,但那些雅人高士仍會想出辦法。高濂《遵生八箋》中寫到溪山逸游用的提盒和提燈,就是專供野餐的用具。提盒像一支小廚,內(nèi)放杯筷酒壺之類,上面分數(shù)格,或每格六碟,或每格四碟,置果肴酒菜,可供六人之需。提爐形式如提盒,分上下兩格。上層大盛炭備用,下層放一鍋爐,可烹茶暖酒,旁有一鍋,可煮粥供客。借助于這種提盒和提爐,就可以“邀朋效外踏青,載酒湖頭泛掉”了。
郊流和野餐都是有益身心的活動。久住城市的人,長年累月的喧鬧、擁擠、緊張、污染中生活,因此回歸大自然便成為假日的應有之義,野餐把飲食同郊游緊密地結(jié)合在一起,既可以心礦神怡地享受大自然的美景,又可以調(diào)劑一下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