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九 章利潤分配 第一節(jié)利潤分配概述
一、基本原則
1.依法分配原則;
2.兼顧各方面利益原則;
3.分配與積累并重原則;
4.投資與收益對等原則;
二、確定利潤分配政策應考慮的因素。
(1)法律因素:為了保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有關法規(guī)對企業(yè)利潤分配通常予以一定的限制。
包括:資本保全約束 、資本積累約束、償債能力約束、超額累積利潤約束。
①資本保全約束:它要求企業(yè)發(fā)放的股利或投資分紅不得來源于原始投資(或股本),只能來源于企業(yè)當期利潤或留存收益。
②資本積累約束:要求企業(yè)在分配收益時,必須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數提取各種公積金。一般要貫徹無利不分的原則
③償債能力約束:償債能力是指企業(yè)按時足額償付各種到期債務的能力。
④超額累積利潤約束:它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股東避稅
(2)股東因素:股東出于自身考慮,可能對公司的收益分配提出不同意見。
包括:控制權考慮、避稅考慮、穩(wěn)定收入考慮、規(guī)避風險考慮。
(3)公司因素:公司出于長期發(fā)展與短期經營考慮,需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公司舉債能力、未來投資機會、盈余穩(wěn)定狀況、資產流動狀況、籌資成本、其他因素。
(4)其他因素:包括債務合同限制、通貨膨脹限制。
三、股利理論
1.股利重要論
股利重論認為,股利對于投資者非常重要,投資者一般期望公司多分配股利。
①"在手之鳥"理論:用留存收益再投資帶給投資者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并且投資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將進一步加大。投資者更喜歡現金股利,而不大喜歡將利潤留給公司。
②信號傳遞理論:股利政策向市場傳遞有關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的信息
2.股利無關論
在完全資本市場的條件下,股利完全取決于投資項目需用盈余后的剩余,投資者對于盈利的留存或發(fā)放股利毫無偏好。
建立在完美且完全的資本市場的基礎上,股利分配不影響企業(yè)價值
3.稅收效應理論:股利政策不僅與股價相關,由于稅收影響,企業(yè)應采取低股利政策
第二節(jié)股利政策
一、剩余股利政策的內容和政策依據 1.內容:公司生產經營所獲得的稅后利潤首先應較多地考慮滿足公司有利可圖的投資項目的需要,即增加資本或公積金,只有當增加的資本額達到預定的目標資本結構(最佳資本結構),才能派發(fā)股利。
2.依據:股利無關論
舉例:教材p367[例9-1]
某公司2004年度凈利潤為4000萬元,2005年度投資計劃所需資金3500萬元,公司目標資本結構為自有資金占60%,借入資金占40%。則按照目標資本結構的要求,公司投資方案所需的自有資金數額為:
3500×60%=2100(萬元)
按照剩余股利政策的要求,該公司2004年度可向投資者分紅的數額為:
4000-2100=1900(萬元)
3.優(yōu)點:有利于優(yōu)化資本結構,降低綜合資本成本,實現企業(yè)價值的長期最大化。
4.缺點:股利發(fā)放額每年隨投資機會和盈利水平的波動而波動,不利于投資者安排收入與支出,也不利于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
5.適用范圍:一般適用于公司初創(chuàng)階段,或公司衰退階段
二、固定股利政策的內容和政策依據
1.內容:公司將每年派發(fā)的股利額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上,不論公司的盈利情況和財務狀況如何,派發(fā)的股利額均保持不變。
2.依據:股利重要論
3.優(yōu)點:
(1)有利于穩(wěn)定公司股票價格,增強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
(2)有利于投資者安排收入與支出。
4.缺點:
(1)公司股利支付與公司盈利相脫離,造成投資的風險與投資的收益不對稱;
(2)它可能會給公司造成較大的財務壓力,甚至可能侵蝕公司留存收益和公司資本。
5.適用范圍:公司處于成熟階段。公司經營比較穩(wěn)定或正處于成長期、信譽一般的公司。